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简介.ppt
26页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介绍,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 贷款申请 贷款审批 贷款发放 贷款归还 注意事项 中国银行申请审批表填写示范,,贷款对象(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 专科(含高职生)、 本科 研究生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贷款对象(二),过去未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贷款 已在其它银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分两种情况) 采取分次签订借款合同、分次放款的,可以在新学年向我行申请贷款,但过去已经发放的贷款不予转移,仍按其与其它银行签订的原合同执行 采取一次签订借款合同、分次放款的,继续按其与其它银行签订的原合同执行,不得在我行申请贷款贷款对象(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推荐: 非本校学籍者 有违法乱纪行为,受过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 学习成绩差,无法正常完成学业 由于非疾病等原因留级 其他不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办法规定的情况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 总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公费生申请生活费不超过4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贴息方式,借款学生在校期间 100%由财政补贴 借款学生毕业后 贷款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申请资料,(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资料的收集,由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构负责资料的收集贷款初审,由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构负责贷款资料的初审 由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构组织学生签订贷款合同银行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进行三级审查签订合同的方式,中国银行采取一次签订借款合同,逐年发放贷款的方式即学生在借款合同上注明在校期间每年需要申请的贷款金额,由银行逐年发放贷款发放,经办银行审核并签署借款合同后将国家助学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帐户 (根据贷款行与学校的协商,所有贷款均先划入学校账户学校将会扣除学费后将多余的生活费部分转入学生的银行卡中贷款归还,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年内,可以向经办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经办银行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审核提前还贷: 国家助学贷款可以提前还款过期未还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如借款学生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或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以及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经办银行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注意事项(一),对于以前年度申请贷款未获批准,且欠缴学费的借款学生,我行不追加以前年度未发放的贷款;,,注意事项(二),展期: 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展期即延长贷款期限;,,注意事项(三),学生转学: 借款学生转学时,必须先还清在原经办银行的贷款本息,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注意事项(四),借款学生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学校应及时通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
必须在经办银行视情况采取上述措施后,或经办银行与借款学生签订还款协议后,借款学生所在学校方可为学生办理相应手续注意事项(五),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谢谢大家!,中国银行欢迎同学们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