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销售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docx
3页汽车销售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员辞退及离职工作管理,明确辞退和离职的手续程序,维护员工个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一、 离职类别与定义 离职类别分为:辞职、辞退、开除和自动离职,定义如下: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及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及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3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F、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H、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4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A、连续旷工2个工作日或在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经劝戒无效者B、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C、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二、离职相关规定1、所有新进员工转为正式员工前至少须经一到三个月的试用期考察,试用期间,企业和个人均可随时提出辞退或辞职要求2、新员工入公司须签署《劳务用工合同》,在合同期内,公司可以按规定辞退该员工,但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本人。
3、在合同期内,员工可以申请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向直接主管递交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报总经理审批通过,满一个月并办完交接手续方能离职若未办理离职手续或办理申请手续后未满一个月擅自离职的,视为自动离职4、在合同期满后,双方协议续签如果员工不同意续签的,需要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如果公司不同意续签,也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本人,如双方均未提异议,则劳资关系自动延续5、按规定办理了离职手续和交接手续的员工,离职工资按照实际工资标准核算 6、自动离职的员工不予结算支付工资三 离职辞退的工作程序 1、公司员工辞职时,应由本人向直接主管递交书面申请,得到明确答复后,填写《离职申请表》,经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到相关部门逐一办理正式离职手续 离职审批程序:当事人(书面离职申请) → 直接主管 → 部门负责人 → 总经理 → 审批通过2.公司辞退、开除员工时,应由直接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提出书面辞退、开除意见书,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通知被辞退员工本人填写离职申请表,按本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和工资结算 四.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