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地铁运营公司工务线路设备检查维修标准.docx
7页精选word文档 下载可编辑 地铁运营公司工务线路设备检查维修标准 1.1 线路静态检查 1.1.1 线路公司经理(或主管副经理)每年应有计划地检查线路、道岔、接触轨和其他线路设备,并着重检查重点地段和薄弱处所 1.1.2 项目部对管内线路、道岔和接触轨每半年应检查一次项目部下设单位对管内线路、道岔和接触轨每季度应检查一次;检查时对轨距、水平、三角坑应全面检查、记录;对轨向、高低及设备其他状态,应全面查看,重点记录,对伤损钢轨、夹板和焊缝应同时检查 对线路严重病害地段和薄弱处所,应经常检查 对无缝线路长轨条位移情况,每月观测1次,并填写记录发现观测桩处累计位移量大于10mm时(不含长轨条两端观测桩),应及时上报线路公司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1.1.3 项目部对管内曲线正矢,每季至少应结合线路检查全面检查1次,并填写记录同时对线路高低和直线轨向,用弦线重点检查,重点记录对普通线路爬行情况,每季至少应检查1次,爬行量大于20mm时,应安排计划整正 1.1.4 项目部对管内线路、道岔、接触轨和无缝线路长轨条位移,每季至少应全面检查1次,并作好记录,对线路严重病害地段和薄弱处所应加强检查。
1.2 线路动态检查 1.2.1 轨道检查车 轨道检查车的检查,是线路动态检查的主要手段通过检查了解和掌握线路的动态质量,用以指导线路养护维修工作 1.2.1.1 轨检车检查评定标准 1.2.1.2 检查评定项目:轨距、水平、高低、轨向、三角坑、车体垂向振动加速度、车体横向振动加速度、接触轨轨距和接触轨水平九项 1.2.1.3 各项偏差等级划分及扣分标准:偏差等级一般分为三级Ⅰ级为验收标准,每处扣1分;Ⅱ级为综合维修标准,每处扣5分;Ⅲ级为紧急补修标准,每处扣100分 1.2.1.4 轨道检查车检查线路设备偏差管理值见表1.2.2-1,判定标准见表1.2.2-2 线路设备偏差管理值 表1.2.2-1 轨道超标限界标准 项目 I (验收) II (综合维修) III (紧急补修) 轨距(mm) +6 -3 +10 -6 +16 -10 高低(实际波形)(mm ) 6 10 16 轨向(实际波形)(mm) 6 10 16 水平(mm) 6 10 16 三角坑(基长2.5(mm) 6 9 14 车体振动加速度(g) 上下 0.08 0.12 0.16 左右 0.06 0.09 0.15 接触轨轨距(mm) ±8 ±14 ±20 接触轨水平(mm) ±6 ±12 ±18 扣分数 处 1 5 100 判定标准 表1.2.2-2 项目 序号 分 类 分 数 1 优良标准 0—50分 2 合格标准 51—300分。
3 失格标准 301分以上(轨道几何状态有一处三级扣分为失格,车体振动加速度允许有两处三级扣分 1.2.1.5 检测周期 检测周期根据运量和线路状态确定 1.2.1.5.1 线路公司的轨道检查车,对整体道床线路每两个月检查不少于1遍,对碎石道床线路每两个月检查不少于1遍,对状态较差的线路,可适当增加检查遍数 1.2.1.6 检测报告 1.2.1.6.1 项目部应按轨检车检查计划派员添乘,对出现三级超限地段立即整改;轨检车每次检查后,项目部应结合检测结果整修 1.2.1.6.2 每季度末向地铁运营公司提交年度检测、分析报告 1.2.2 添乘仪 1.2.2.1 项目部应派专人对管内正线每月至少用添乘仪检查一遍发现超限处所和不良地段,应及时通知项目部整修,并在项目部添乘仪检查记录簿上登记 1.2.2.2 添乘仪应由专人保管,经常保持技术状态良好,在使用中坚持固定人员、固定车次、固定安放位置添乘仪的使用及标定办法,由线路公司规定 1.3 钢轨检查 1.3.1 钢轨探伤车 1.3.1.1 线路公司钢轨探伤车,对正线线路每两个月检查不少于1遍,特殊地段可适当增加检查遍数,由线路公司确定。
1.3.1.2 钢轨探伤车检查的伤损应采用探伤仪进行复核 1.3.2 钢轨探伤仪和焊缝探伤仪 1.3.2.1 钢轨探伤仪以轨头、轨腰为主对钢轨及焊缝进行探伤焊缝探伤仪以轨底脚为主对钢轨及焊缝进行探伤,焊轨场焊缝接头用焊缝探伤仪对焊缝接头进行全断面探伤 1.3.2.2 探伤周期 1.3.2.2.1 50kg m钢轨正线每年探伤周期不少于12周期(每周期30天)60kg m钢轨正线每年探伤周期不少于10周期(每周期36天) 1.3.2.2.2 车场线每年不少于两次探伤,具体时间与春秋季维修同步进行 1.3.2.2.3 下列情况应适当增加探伤次数或缩短探伤周期: a)冬季地面线; b)在桥梁上、隧道内、小半径曲线、大坡道及钢轨状态不良地段; c)伤轨数量出现异常区段; d)无缝线路和道岔钢轨的焊缝除按规定周期探伤外,应用专用仪器对焊缝全断面探伤,每半年不少于1次其他线路和道岔的钢轨探伤每半年不少于1次 1.3.3 对钢轨、道岔磨耗情况,每年结合秋检全面检查1次对因磨耗而接近轻伤和重伤程度的钢轨和道岔,由线路公司每半年(不含第三季度)至少组织检查1次。
1.3.4 线路上的伤损钢轨应作标记,如表1.3.4所示 钢轨伤损标记 表1.3. 4 伤损种类 伤损范围及标记 说 明 连续伤损 一点伤损 轻 伤 |←△→| ↑△ 用白铅油作标记 轻伤有发展 |←△△→| ↑△△ 用白铅油作标记 重 伤 |←△△△→| ↑△△△ 用白铅油作标记 1.3.5 发现重伤钢轨应立即通知项目部及线路公司调度,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检测探伤队每月将钢轨探伤进度、检测结果和其他方法检查发现的钢轨伤损情况经分析后报线路公司;线路公司每季将钢轨探伤进度、检测结果和其他方法检查发现的钢轨伤损情况经分析汇总后报地铁运营公司 1.4 春秋季检查 1.4.1 每年3-4月由线路公司组织对线路设备进行一次春季设备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由线路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规定 1.4.2 每年9月末以前,线路公司组织对线路设备进行一次秋季检查,进行线路设备状态评定,并汇总和分析秋季检查结果,报运营公司 1.5 量具检查 1.5.1 线路轨距尺必须按国家标准JJG219-80《铁路轨距尺检定规程》进行检定。
经检定符合要求的轨距尺,应填写检定证书并在尺身上粘贴合格标签和标注检定日期不符合要求的或未经检定的轨距尺禁止使用 1.5.2 轨距尺检定器是检定轨距尺的专用检具,实行专人管理各项目部所属单位的轨距尺由线路公司负责检定,周期为一个季度 1.5.3 其他计量器具应按有关标准定期检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