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doc
18页BSZN-1100074000BSZN-1100074000(行政许可事项基本代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办事指南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2018年08月30日发布- 17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申请人范围:1.常住户口属于昆明市辖区范围的居民、所属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工作单位在我市,以及定居在国外、暂住我市的中国公民;2.云南省内已开通按需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丽江、怒江和临沧等14个州、市常住户口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除外),申请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签注按照专门规定办理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外户籍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除外);(1)持有昆明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云南省居住证》的人员;(2)本市户籍人员的省外户籍父母、配偶及子女申请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签注按照专门规定办理)申请条件:1.团队旅游:参加旅游团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2.个人旅游:开放赴港澳个人旅游项目的昆明市市户籍人员和持有昆明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省外户籍人员赴港澳旅游;3.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4.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5.逗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6.其他: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1.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2.持证人信息发生变化的;3.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卡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4.确需换发的其他情形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被盗或确有需要补发的其他情形的,可以申请补发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公安部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提升效能22条措施》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内容可通过官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三、实施机关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四、许可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受理条件的;2.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无法证明身份的;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6.是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五、许可数量一人只能申请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六、受理形式和地点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受理地点:(一)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官渡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国投大厦四号楼1楼)地址: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号码:(0871)67190304 交通方式:可乘坐169路、174路、232路、252路、253路、A12路、D12路公交车到达 (二)3个派出所受理点(仅受理昆明市户籍居民申请):1.官渡分局双凤派出所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官南大道1385号咨询:(0871)671531102.官渡分局曙光派出所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曙光路中段32号 咨询:(0871)633541423.官渡分局星耀路派出所地址: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星耀路159号 咨询:(0871)67377166 七、申请材料)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份数其他要求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原件 1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碳素笔填写完整,也可持身份证到受理点由工作人员答应完善相关信息2申请人身份证件 原件 1(1)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申请人须提供本人户口薄;(2)身份证正在申领、换领、补发期间的申请人可提交临时身份证;(3)现役军人、武警应交验军官证、警官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原件1受理机构为申请人免费采集制证电子照片并已打印在申请表上的的可不提交照片4其他相应材料原件1(1)申请人申请签注无法前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由单位代办的,需提交单位公函;(2)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应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直接反映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人无法陪同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交监护人委托书,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申请人是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或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通行证证明(附件3)(4)原往来港澳通行证临期或损毁申请换发的,需提交原件;遗失、被盗申请补发的需提交遗失声明5)申请人信息变更申请换发的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6)省外户籍人员根据情况需提交:①居住证持有人昆明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云南省居住证》②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籍的配偶、子女、父母需提交本市户籍人员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系本市户籍的外省籍父母申请的提供双方亲属关系书面声明7)申请加急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提交的证明材料:①、出境治病、探望危重病人,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对方的疾病证明材料;②、出境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③、出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在校就读证明等;④、前往地区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提交前往地区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⑤、紧急出境参加会议、谈判以及签订合同,提交能证明申请人紧急出境参加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的证明材料(如邀请函、会议通知等),以及单位、企业紧急派遣相关人员出境办理公务的函件(需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⑥、行前证件遗失损毁,提交申请人已经购买的机票或行程单,以及境外住宿的酒店信息(酒店名称、酒店地址、入住日期等);⑦、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合理紧急事由。
5相应事由材料原件1(1)赴香港或者澳门探亲,申请“探亲”签注的,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或公证;①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②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③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④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⑤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⑥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⑦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亲属的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2)内地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申请“商务”签注企业机构人员申请多次有效商务签注的,须事先在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3)赴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依亲的,申请“逗留”签注。
①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依亲的应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需提交内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②赴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赴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的,还需提交内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确认函件,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赴澳门居留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赴澳门随任的,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4)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的,申请“其他”签注,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办结时限(核查补充材料、发函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1.省内户籍人员10个工作日内签发,签注7个工作日内签发(不含受理日);2.省外户籍人员在20日内签发(不含受理日);3.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九、许可收费及依据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17)1186号》收费标准:证件工本费80元/本,一次签注15元/件,二次签注/件,一年以下(含一年)多次签注80元/件,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含二年)多次签注120元/件,二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签注160元/件,长期签注(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签注240元缴费时间:详见表格 缴费地点:官渡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大厅名称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周六官渡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上午09:00-12:00上午09:00-11:30(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下午13:00-17:00下午13:00-17:00双凤派出所上午9:00-11:30上午9:00-11:30(官渡区官南大道1385号)下午13:00—17:00下午13:00—17:00星耀路派出所上午9:00-11:30上午9:00-11:30(新亚洲体育城星耀路159号)下午13:00—17:00下午13:00—17:00曙光派出所上午9:00-11:30上午9:00-11:30(曙光路中段32号)下午13:00—17:00下午13:00—17:00十、办理流程(一)取号或预约1.网上预约网址: “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2.现场取号:官渡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二)申请 1.提交方式:窗口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