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doc
3页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1.目的及时、有效了解医疗技术开展情况,保障医疗技术开展的科学性、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2.适用范围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3.定义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日常监测与定期评估,持续改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4.内容4.1科室每月对本科室医务人员医疗技术临川应用情况进行监督工作根据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能力、数量、效果、质量与安全指标及科内培训考核结果,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做出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授权、再授权、提升、中止的决定,并上报医务科进行审核4.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开展的新技术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并将结果反馈至科室全程追踪管理的关键环节包括申请准入管理、实施情况监管(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发症和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疗效追踪管理、中止情形管理等4.3新技术、新项目动态评估4.3.1医院定期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实施动态评估,重点评估新技术和新项目的质量安全情况和技术保证能力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本机构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和监管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者不再符合有关技术管理要求的,应立即停止首次评估应在新技术和新项目获得批准开展后3个月内进行,之后评估间隔时间应根据新技术和新项目的特点和开展例数等,一般每3个月到半年进行一次评估。
转化为常规技术前的评估,原则上要有两次以上评估4.3.2新技术和新项目监测上报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当出现以下任意一项,必须报告医务科1)该新技术和新项目出现并发症或不良反应2)因人员、设备等各种客观因素造成新技术和新项目不能继续开展的3)申请科室认为需要暂停或终止此项新技术和新项目的4)当出现重大情况(致死、致残、致医疗纠纷以及重要脏器严重功能损害),应立即同时报告院长4.3.3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中止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执行并取得预期效果在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应用1)该项新技术和新项目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废除或禁止使用2)该项新技术和新项目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3)发生与该项新技术和新项目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4)该项新技术和新项目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5)该项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效果与申请不符6)新近证实为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新技术和新项目7)市卫健委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