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章程.doc
17页上海市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章程( 年 月 日经第 届第 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年月 日 经 校党政会通过, 年 月 日经 区(县)教育局同意备案,自 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序 言上海市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于 1997 年 6 月 1 日正式揭牌成立,由静安区少年宫和区少科站合并而成,坐落于文化底蕴深厚的上海市静安寺地区,建筑面积约一万五千多平方米,集综合性、多功能、现代化于一体,是区教育局领导下的纯公益性校外教育单位,承担了静安区科技、艺术 、人文、劳 技等教育职能,满足不同层面学生的多种发展需求,彰显 “个性化”、 “个别化”特色,致力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区域中小学校提升科技、艺术教育水平,构建特色学校助力,共同推进静安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制定依据】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活动中心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以法治校, 以德立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与地址 】 本活动中心全称 为上海市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英文表述为 Youngster Activity Center of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住所地址 为胶州路 15 号; 邮政编码为 200040 ;官方网址为 第三条 【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 本活动中心由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举办, 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纯公益性的公办校外教育机构,承担了静安区科技、艺术、人文、劳技等教育 职能第四条 【学制与办学 规模】活动中心面向静安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学籍、户 籍或居住地在静安区的中小学生活动中心现有普及班 68个,普及班学员 930 人;社团 40 个,社团学员 820 名;服务基层课程63 门;高二劳技学员 3800 人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活动中心文化第五条 【办学宗旨与使命】办学宗旨为“服务广大中小学生和区域内未成年人” ,办学使命为“让活动中心成为少年儿童的校外乐园”第六条 【学校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创建和谐校园为核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教育质量提升为重点,以构建校外教育课程体系为载体,把活动中心建成培训指导的场所、课外活动的乐园、展示才艺的舞台、彰显特色的殿堂、缔结友谊的桥梁、素质教育的基地、精品教育的窗口。
第七条 【师生发展目标】学生培养目标为: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普及和提高两手一起抓;培养学生形成“自我教育、自我 约束、自主探究、自主发展” 的良好意识和行为习惯使每一个受教育的个体不同程度的具有创新的意识、良好的个性、健全的人格、浓厚的兴趣、专业的特长,从而为未来社会发展需求所需要的人才打下扎实的基础教师发展目标为:紧扣“完善精品教育体系,打造素质教育最佳实践区” 的“十二五”静安教育发展目标和校外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 年)的要求,积极落实教师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努力促进教师的师德水平, 提升人文素养;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构建中心名师、名学科工程,力争培养出更多在全市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型教师、 区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深入推进校本研修制度,促进教师的有效学习,努力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的有效性;完善并落实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和方法,激发教师专业自主发展的内在动力通过努力,打造出一支师德好、素质高、理念新、业务精、能力强的梯度结构合理的全心全意为校外教育服务的专业化教师队伍第八条 【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活动中心以“培养每一个少年儿童对科学、 艺术的兴趣,让每一个少年儿童在活动中健康、快乐的成长, 让每一个少年儿童成为完整的人”的文化精神, 坚持公益性原则和素质教育原则,明确定位、完善功能,充分 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教育服务功能,形成了校内外联动,校外活动和活动中心教育有效衔接的办学特色。
第九条 【学校标识】活 动中心自己设计校徽,并 创办了校报《新蕾报》校标:校报:《新蕾报》第十条 【学校发展规 划的制定】 活动中心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 展的要求,定期制订四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活 动中心可持续发展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十一条 【校长负责制】 活动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主持活动中心全面工作,活动中心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大会及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活动中心的民主管理中心主任是活动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活动中心,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活动中心副主任对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分管活动中心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第十二条 【校长职权】 中心主任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组织起草活动中心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四)领导活动中心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活动中心秩序;(五)负责活动中心日常事务管理,主持党政会议、行政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六)负责活动中心课程建设、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八)负责活动中心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九)负责活动中心安全工作;(十)组织协调活动中心与区政府、基层学校、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 活动中心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 【党团组织】 活动中心依靠党支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 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活动中心党支部领导活动中心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 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活动中心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第十四条 【工会与教代会制度】 活动中心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活动中心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 办法, 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活动中心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 【中层管理机构】活动中心设置少先队、课外办、艺教部、科劳部、活动部、 办 公室、服务部等职能部 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第十六条 【其他常设机构】 活动中心建立党政工作例会,负责审议活动中心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由中心名师、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在活动中心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
第十七条 【重大决策制度】 活动中心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活动中心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中心主任召集并主持党政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中心主任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活动中心党支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第十八条 【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 活动中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活动中心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活动中心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活动中心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活动中心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活动 中心建立校史陈列展厅,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第十九条 【校内维权制度】 活动中心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活动中心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活动中心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 工与活动中心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 工、活 动中心间的民事 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 【平安校园制度】 活动中心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活动中心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第二十一条 【办学监督】 活动中心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活动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二条 【教育教学管理架构】 活动中心建立健全业务部门、教研组、科宣 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部门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部门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活动中心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由教研组长兼任备课组长,定期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科宣组除了参与中心各类宣传工作以外,负责中心教科研等任务第二十三条 【德育管理】 活动中心实行以“培养完整的人”为核心的德育管理。
活动中心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 育人 贯彻“ 两纲教育 ”,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活动中心、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活动中心加强以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为目标的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理解并正确地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尊重他人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活动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以及《上海市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活动中心作为全区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实践基地的作用,以各类主题活动、少先队活动、 节庆活动、实践考察活动和展示交流活动等为载体,对全区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弘扬民族文化精神教育,力求做到“ 周周有活 动,月月有展示 ”中心的教师树立“人人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在艺术、科技、 劳技、人文等学科教学和各类主题活动中,有意识地渗透德育内容,并做好个案收集、整理工作,努力构建活动中心学科德育的良性运行机制活动中心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中心主任任队长,积极参与文明创建、环境保 护、文明礼仪等社会公益活动, 对 有困难的师生和社会成员提供帮助。
第二十四条 【班级管理】 活动中心实行“ 以人为本” 的班级管理,活动中心的班级分为劳技班、普及培训班、社团班三大类班级管理体现师生和谐民主,通过自主管理、自我教育、自我评价,创建平等互助、有创造力的班级集体第二十五条 【社团管理】 活动中心实行“ 严格准入,定期考核” 的社团管理, 实行考核批准成立、学年展示评分、不合格降级淘汰的管理办法社 团招生面向普及班学员,注重挖掘学生特长社团教学必须有全面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日志,体现学科特色,注重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第二十六条 【课程管理】 活动中心实行“ 尊重权威,鼓励原创” 的课程管理, 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有活动中心特色的课程体系活动中心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