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六篇.doc
6页资料来源:来自本人网络整理,祝你生活愉快页码:第6页 共6页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六篇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依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打算,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状况、工作中的阅历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近期,县委组织部通过个人申报、单位自查、组织督查等形式,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职人员持有因私出国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状况开展专项排查,全面加强了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 此次排查分为单位自查、公安核实和检查整改三个环节排查期间,根据全员备案、分级管理,全员承诺、不留盲区原则,要求全部公职人员照实报告和准时上交因私出国(境)证照,并填写个人承诺书,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对比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 8月中旬,县委组织部将联合纪检、公安等部门,对各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状况进行抽查依据检查状况,对各单位和公职人员存在违背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理;有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从重处理;对在专项检查和日常工作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厉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此次专项排查,在建立健全了纪检、组织、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以及严格落实证照使用后归还承诺制度和提示制度等基础上,还将推行科级干部出国境证照全程交管、新提拔人员考察期上交证照和联席成员单位常常性检查制度,全面提升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第二篇: 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依据中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现将状况报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状况 严格根据登记备案人员范围,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对干部个人信息报备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和完善,目前,我局机关共有16名登记备案人员 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状况 1、依据要求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交登记备案人员名单,并查询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状况,依据查询结果,对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状况进行仔细认真核查,现登记备案人员共有5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其中2人持有出国护照,2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按规定时间统一交主管局专人保管。
2、依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供的因私出国(境)记录和本单位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状况进行核对,无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状况 3、经仔细梳理核查,我局不存在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未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瞒报因私出国(境)和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等状况第三篇: 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企业人员出国〔境〕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因私出国〔境〕的管理,依据《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方法》〔兵装人〈2021〉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企业人员因私事申请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公司备案人员信息如有变更由保密办交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完备相关手续 〔一〕各单位要对申请人及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其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或因私出国〔境〕: 1、法律法规有明确禁止限制规定的及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认定不能离境的; 2、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保密部门正在调查的; 3、出国〔境〕后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或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有移民、滞留不归等可疑迹象的; 5、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
〔二〕因私出国〔境〕的党员领导人员,在国〔境〕外不得以党员身份参与公开活动;每季度要把在国〔境〕外的状况向所在单位和1 单位党组织汇报一次,重要状况要准时报告 党员因私短期出国〔境〕的,其组织关系保存在原单位党组织党员如期回国后,应准时向原有单位组织汇报出国〔境〕期间的状况,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组织生活 党员出国〔境〕长期定居的,在他们出境后,即停止党籍,其党员组织关系或档案材料由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党员出国〔境〕,本人提出要求退党的,可以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三〕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原则上不得以因私出国〔境〕的渠道办理 〔四〕在因私出国〔境〕证件或手续办理以及因私出国〔境〕期间不得违背以下规定: 1、不得隐瞒真实状况,以编造、提供虚假证明等手段骗取出国〔境〕证件 2、不得不经组织批准,擅自把你出国〔境〕证件或出国〔境〕 3、不得违反保密承诺 4、不得私自到未经批准的国家或地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办理国〔境〕外长期居留证、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5、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确需延长的按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违背上述规定,拒不交出所持出国〔境〕证件的党员领导人员,进行批判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对在出国〔境〕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领导人员出国〔境〕私自不归,或发生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理的,将以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本人出国〔境〕前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委组干部报告,同时登记精确出国〔境〕日期(以机、车、船票为准),返回后要准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委组干部报告,并到人事处办理销假及其他相关手续党员干部要按规定准时办理恢复组织关系手续 二、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批权限 1、集团公司党组直接管理的公司领导人员由集团公司审批,公司其他领导成员及相关人员由公司党委审批 2、登记备案人员根据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3、党员申请因私出国〔境〕长期定居的,由市委组织部审批 三、因私事出国〔境〕申请程序办理: 〔一〕本人申请因私出国〔境〕应向公司党委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材料〔如对方邀请函、证明对方身份或与申请人关系的材料等〕 〔二〕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全面、精确地把握出国〔境〕人员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及家庭状况,特殊是在历次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经审查同意后,申请人方可填写《因私事申请出国〔境〕审批表》,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核实,在《审批表》中签字和签署是否同意出国〔境〕的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再连同个人申请、邀请函或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党委组干部经组干部审核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由本人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或因私出国〔境〕手续 四、证件管理 〔一〕出国〔境〕人员返回后要在半个月内将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交由公司组干部保管,涉密人员交由保密办管理,因私事再次申 请出国〔境〕,仍按本通知精神办理,经党委批准后在组干部或保密办领取 〔二〕本通知下发前已持有因私出国〔境〕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要将因私出国〔境〕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交公司组干部保管,因私事再次申请出国〔境〕,按本通知精神办理,经党委批准后到组干部或保密办领取 〔三〕新申领因私出国〔境〕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后因故取消出国(境)打算,及申领因私出国〔境〕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后12个月内未能实现出国〔境〕的,要将因私出国〔境〕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交由组干部或保密办保管因私事再次申请出国〔境〕或出国〔境〕日期重新确定后,按本通知精神重新办理,经党委批准后在组干部或保密办领取 五、附则 离休干部及退休中干以上人员因私出国相关手续在组干部办理,群工处管理的退休人员因私出国相关事宜由群工处办理。
第四篇: 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依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卫计局的要求,我院开展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出国(境)人员登记备案制度 依据市卫计局《关于重申严格规范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对列为备案登记人员(单位正、副职领导和全体财务科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登记备案人员信息进行增加、撤销和修改,逐一核对并重新登记造册,指定专人对备案登记人员信息进行跟踪管理,出现新增、撤销及变更备案的人员信息,依据实际状况填写备案状况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局人事科,并将出国(境)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保管 二、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自查结果 依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院制定了相关的出国(境)管理制度,根据规定,做到应备案的准时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应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准时交由相关部门保管;做到准时催促领导干部按规定期限,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人事科部门集中保管;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帐,并在市卫计局督查后根据提出的问题准时进行整改,完善出入境证件管理台帐 三、全面落实核查工作,把核查工作进行制度化管理 单位人事部门对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状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7类问题:(一)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二)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三)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四)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五)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的;(六)瞒报因私出国(境)状况的;(七)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的。
核查结果:没有发觉违规问题今后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制度,发觉问题,准时处理建立监督机制,坚决防范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 四、20__年_月以来因私出国(境)核查状况 通过核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帐与公安机关的查询结果对比,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状况一致,没发觉特别状况第五篇: 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相关工作支配下达以后,我区准时讨论制定自查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快速开展实施,要求各单位填写报送各级在职、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状况及出国境证件持有状况统计表,并要求没有私自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单位实行”零报告’制度通过自我申报与全面摸底相结合,对全区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开展全面自查 2 贯彻落实长效管理 自2021年市委组织部相关规定下达以来,我区建立健全了出国〔境〕个人信息备案制度、出国〔境〕证照统一保管制度和出国〔境〕证照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查审批权限、程序和规定,同时配备专人专项负责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状况登记、信息审查、信息备案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要求。
3 严格把关登记备案 我区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将登记备案检查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需登记备案重要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状况和出入〔境〕证照管理状况开展常态化检查,对新增符合登记备案规定的人员准时予以登记备案,从所在单位、现任职务、身份证号码、登记备案状况、因私持有证照状况、证照集中保管状况和因私出入境状况等多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