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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内部矛盾何以诱发刑事风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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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飞***
  • 文档编号:52166319
  • 上传时间:2018-08-18
  • 文档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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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内部矛盾何以引发企业刑事风险对于任何一个团体而言, “团结就是力量”都不是一句空话,军队如此,企业亦如此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股东的齐心携力当然,堡垒最容易从内部瓦解,创业团队失和、股东内部纠纷,不仅仅是企业受损,股东个人也会面临诸多不确定的法律风险公司的发起成立首要前提是创始股东的合伙(一人公司除外)虽然每个股东的身份、 阅历、资产、性格不同,但是为了共同的梦想,公司初创时期, 团队成员的包容性较强, 纠错能力和机制能够支撑公司的成长随着难关渡过、业绩上升,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将逐渐显露,股东之间因投资关系复杂、经营理念不同,会滋生出各种纠纷或许是因为股权分配不均, 或许是因为价值取向不同, 或许是创始人能力不服众等等处理公司股东内部矛盾,最佳的途径是充分沟通,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程序,借助外力解决即使不能携手为继,那么分道扬镳、好合好散也未尝不可,最不利的结局是引发刑事犯罪 曾经志同道合的创业团队,最终走向分裂,朋友兄弟变成仇人,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一、 股东内部矛盾引发刑事案件的特点1、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已经存在在中国特定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经营活动或多或少都会存在这样那样不合规则的事情。

      比如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行贿、做假帐、逃税、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挪用资金、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不分、职务侵占、转移资产等等这些行为,有些违反公司章程,有些违反行政规章,有些则违反法律,轻者应该受到行政处罚, 重则可能受到刑事追究 这些问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之所以可以潜伏下来, 主要是因为公司内部尤其是股东之间配合默契,家丑不便外扬但是,事情没有败露并不表示不会败露当然, 也不一定就必然败露 也许公司在后续发展中, 逐步走上正规,通过自我救赎,慢慢漂白过往、洗净原罪(尽管已经既遂)那样或许可以摆脱刑事风险的魔咒 可是谁又有把握能做得干净彻底呢?雁过留声,痕迹总是难以被抹掉的如同损坏的硬盘,如果不是物理性的彻底损毁,数据还是有可能恢复的正因如此,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做的违法行为,说不定哪一天会爆发而股东内部的矛盾纠纷,极有可能就是引爆刑事案件的导火索2、暂时的利益合理性掩盖事实企业的内部分配机制是决定其能否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盈利不多时,利益分配不成为问题得多得少差别并明显, 股东之间彼此不会过于计较一旦企业发展壮大,资本基础雄厚,利润突飞猛进,那么,一个很小的分配比例差异,最终得到的结果都可能十分悬殊。

      这时候,利益分配是否合理、小股东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分红与积累的关系处理是否妥当等问题就显得较为重要如果不能处理好,可能带来股东之间信任丧失,进而相互猜疑、相互拆台、相互贬损,最终导致相互提防、相互构陷貌合神离过后,必然是风险悄然走近也就是说,在利益分配还能被接受的时候,内部的违法行为会在合法的面具下堂而皇之存在当利益得不到平衡时,最信任的人会成为最危险的人3、心怀不满的报复欲促使检举有太多的历史故事和现实案例印证一个道理:内部人检举,一查一个准试想一下,企业内部经营活动什么人最了解;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信息什么人最清楚;企业高管的一举一动什么人最掌握?是身边人,是核心圈子里的人, 是自己最信任的人利益纷争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往往激化矛盾,股东对自己此前的决定会产生怀疑,对当初的行为会有所后悔, 对合伙人团队成员必然产生怨恨 这些不良情绪的积累, 如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不能有效疏通化解,极有可能让利益受损者,或者自认为是利益的受损者产生报复心理他可能会一纸举报信让别的股东身陷囹圄,将企业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二、股东内部矛盾引发刑事案件的原因1、讲感情多,谈规则少人是感情动物, 不讲感情是不可能的,但在干事业时, 过多的情感成分可能会影响对事物的判断。

      企业创立初期,人合重于资合以相对规范的模式设立的现代企业,其合伙色彩依然浓厚 创业团队集合到一起, 最主要的不是资金的集中而是志趣相投,有同样的梦想和目标,有同样的奋斗决心在这样的一种氛围中,商谈合伙协议或者拟定公司章程,难免加入过多的情感因素有时碍于情面,羞于谈钱,规则意识淡薄,事前防范不够只想着把企业快速做大做强,没有充分考虑制度、机制建设这些都会为以后的矛盾纠纷埋下隐患矛盾发生之前,定规则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因为,规则的适应性是针对所有人,而非某一个人的问题,大家也会比较容易通过 矛盾发生之后再定规则, 有时会被认为是针对某一个成员团队创建之初合伙人之间都是处于兴奋期,彼此心中都憧憬着创业的喜悦,对具体分工概念不是十分的明确,导致很多事都是商量着来办原本这种商量的机制到没有多大的问题,但是一旦时间久了就会出现“该听谁的”这样的问题,决策机制不明确会造成团队之间的内耗,策略执行受阻没有规则的运行是危机四伏的2、重视盈利,轻视分配盈利是企业的主要目的,但是短期目标未必如此企业创立之初,盈利渠道有限,利润也不多,股东的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如果使企业走上正轨因为有投资的压力, 有偿债的压力,还有心理预期的压力,重压之下,不得不把盈利摆在首位。

      为了发展,分红也就不多,当然引不起大家的重视有时甚至根本不考虑分红,只想着企业发展,有了足够的利益再分享也不晚这种想法是正确的, 但是因为最初没有把分配机制设计好,导致矛盾越积越多,问题越等越大,直到有一天积重难返辛辛苦苦若干年,可能因为股东的不和导致分崩离析, 着实可惜创始团队没有商定好股权的产生、划分,以及未来会股权产生变动、退出的机制,往往容易给后续造成矛盾 企业是属于组织行为, 如果在股权等重要问题上不能事先协商、达成共识,侧面反映出创始人的视野太窄、经历不足,在利益面前缺少协商沟通的基础和条件,也为日后的“分手”埋下了隐患3、不乏斗志,缺乏斗争年轻的创业团队从来不缺少斗志和激情,但缺少斗争的经验当年的中国共产党打天下,内部矛盾不断,最终能走向胜利,也是在一波一波的斗争中形成共识,确立核心,领导革命走向胜利企业发展是同样的道理合伙人、创业团队、创始股东之间,有矛盾、有分歧是正常的,并不可怕,怕的是没有正确的解决渠道,要么一言堂,大股东说了算;要么绝对民主,吵吵嚷嚷,形不成合力,这都不是正确的解决途径成熟的团队要处理好“批评与团结”的关系,批评不是为了把谁批倒,而是把问题厘清,通过批评打通思想上的障碍,最后达到团结,是更高层次的团结,是更紧密的团结,是更能经得起考验的团结。

      批评是公开的、合理的、理性的斗争,而不是明争暗斗的“斗” ,更不是窝里斗的“斗”当然,斗争是要讲艺术的而很多企业的股东是缺乏斗争的艺术,把斗争当成“对着干” ,当成“投匕首”,那不是真正的斗争,更不是有利于团结的斗争 “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确,只有在斗争中形成的团结才是真正的团结,只有经过斗争的团队才是稳固的、成熟的团队三、 如何防范股东内部矛盾引发刑事风险1、清越瑕不掩,质洁莫能污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股东内部矛盾引发刑事案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企业本身存在违法问题,这些刑事案件的暴露只是由于个别股东点燃了导火索而已,如果本来就没有炸药包,点燃导火索又有什么用呢?因此,企业在创立之初,就要确立严格规范的经营运作模式, 违法的事不要做,犯罪的事更莫为本身是干净的,别人想检举也无处下手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股东尤其是大股东管理公司,要出于公心,为公司利益着想,而不只是想自己的私利 企业高管特别是股东要守住根本,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试探法律的底线 也不要企图用内部保密掩盖非法行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有违法行为在先, 而检举揭发再后有人说,那些心术不正、背叛企业的股东令人不齿, 但也不能怨恨他们, 他们也在正常行使着自己的权利。

      唯有自己干干净净,一身清白,才能稳坐钓鱼台,任东西南北风2、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创业初期由于经验不足、碍于情面开始没有把“利”字放在第一位,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要想企业做大做强,这个“利”字还真是绕不过去的,何况“无利不起早”如果不是为了利, 谁还会尽心竭力去做企业呢?所以,在顾及道义的前提下,还是光明正大地谈钱争利, 只有把利益分配问题提前解决好,企业的运营才会顺畅, 团队的合作才能持久, 股东之间不会心存芥蒂心情舒畅应该是团结的基础,也是工作和事业所要追求的目标之一如果只讲道义、不讲利益,导致团队的目的、方向出现偏差,内部矛盾发生时,事情就不好办了 能将所有人联系在一起的东西恰恰就是这个“利”字所以,不要怕谈钱,谈钱不用色变,正常的分享利益也不会影响交情先把利谈妥了,义的事就好办了3、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通常情况下,占据强势地位的股东损害了弱势股东的利益, 弱势股东无力扭转局面, 会转向情绪化的报复,导致内部检举这就要求大股东在分配利益时,照顾小股东的利益,即便是为了企业的利益暂时牺牲各股东的利益,那也要做好说服工作,必要时适当作出让步作为弱势股东,即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即使股东之间的矛盾闹得不可开交,即使心里很不舒服心怀不满, 还是不要轻易走检举的路子,毕竟大家都同室操戈的伙伴。

      何况那样做, 并不能保证争得自己利益,最终的结局往往是两败俱伤当然,从维护法治的大局,从打击违法犯罪的角度,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是应当的,这不言自明但是从个人的角度,从企业的角度,从社会效果的角度,不揭发他人犯罪并不违法,而且并不一定就会损害法治的进程犯罪是一种行为,而确认犯罪则是一种程序,程序需要事实为基础, 更要以证据为支撑 不是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都能够被追究,企业刑事犯罪同样如此能合伙成为一家企业的股东,应该说彼此有一定程度的认同和认可,生意不成仁义在,非万不得已,不要把事做绝,要留有余地当前,国内经济形势堪忧,很多企业发展步履维艰,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合伙人的团结,需要股东的相互理解、信任和支持股东内部矛盾还是通过内部渠道解决为好, 没有过不过的坎,拆桥容易过河难搞好一个企业不容易,搞垮一个企业很容易在社会生活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增多、不安全感迷漫的当下,还是多一些守法经营,少一些唯利是图;多一些谨慎容忍,少一些无所顾忌;多一些厚道沟通,少一些鱼死网破,尽量避免发生亲亲相害、渔翁得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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