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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页会议讨论材料之四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申报审核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数据基础管理,适应税源专业化和风险管理的需要,促进申报数据质量的稳步提高,确保纳税申报审核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根 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纳税申报审核是指税务机关对分析监控系统申报质量监控模块提示的申报项目不完整、逻辑关系不正确、表内表间关系不符等质量问题,通知纳税 人修改、更正或进行补充申报等方式进行处理,逐步提高申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日常 管理活动纳税申报审核的范围是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表和财务报表数据 等第二章工作职责和流程第三条 纳税申报审核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对全省纳税申报审核工作的总体部署、软件开发、制度建设、培训推 广和监督考核口常管理考核工作由征管部门牵头,软件的开发修改由信息中心负责,各税 种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相关业务数据的日常监控和政策解释;市、县级税务机关负责对本辖区纳税申报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度建设、培训推广和 监督考核具体工作由征管部门牵头,各税种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业务数据的日常监控 和政策解释;纳税申报审核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口常监控原则上由税源管理分局(科、所)负责,税源 管理分局(科、所)设立巾报数据审核管理岗,明确由一名副职主抓或指定专人负责。
税源 管理职责不在税源管理分局(科、所)的单位,可根据情况设置在其他部门;纳税申报审核工作原则上由税收管理员负责,对监控出的纳税申报异常数据进行核 实,按照审核结果处理的要求进行处理,并按时通过系统进行反馈税源管理职责不在税源 管理分局(科、所)的单位,可根据情况设置在相应岗位第四条 纳税申报审核的工作流程和时限省局在每月例征期结束后3个工作口内,通过分析监控系统申报质量监控模块生成当 月例征期的纳税申报异常数据清册,分发到各级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通过分析监控系统查询出所负责的纳税人的界常数据,根据提示的信息刈•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进行分析核实异常数据产生的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将处理结 果通过分析监控系统反馈税收管理员的核实反馈工作要在次月例征期结束前完成第三章审核结果处理第五条 纳税申报审核的结果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一)经核实属项目填写不全、数据计算错误和填写错误,不涉及少缴税款的一般纳税人如果应补退税款为零、未缴纳或未记账,通过修改申报处理;如果税款已 缴纳或己记账,通过更正申报处理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纳税人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通过补充申报处理处理完毕后,及时在反馈模块选择选择“修改申报”、“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 等选项进行反馈,并简耍说明情况。
二)经核实属数据计算错误、填写错误涉及少交税款的对于一般纳税人,如果应补退税款为零、未缴款或未记账,通过修改申报处理补交税款 和滞纳金;如果应征税款己缴纳或己记账,通过更正申报补交税款和滞纳金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纳税人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通过补充申报补交税款和滞纳金处理完毕后,及时在反馈模块选择选择“补交税款”等选项进行反馈,并简耍说明情 况三)经核实数据计算和填写无误但存在偷税等税收风险的,移交风险管理部门处理, 及时在反馈模块选择“移交评估”等选项,并简要说明情况四) 经核实屈特殊业务原因造成,不需处理的,及时在反馈模块选择选择“特殊业 务”进行反馈,并详细说明情况五) 经核实纳税人处于注销状态的,及时在反馈模块选择选择“纳税人注销”进行 反馈,并简耍说明情况六) 经核实存在其他情形的,及时在反馈模块选择选择“其他”进行反馈,并详细 说明情况第六条 税收管理员耍加强对存在异常巾报数据纳税人的工作,指导纳税人准确填报申报表和财务报表,避免错误数据重复出现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对新开业纳税人以及由于政策调整、表式变化、资格改变等原因 使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发生变化时的工作,提高纳税人巾报资料的准确性。
第四章工作考核第七条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纳税申报审核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省局负责对纳税申报审核处理反馈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第八条 省以下税务机关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考核办法,按月进行考核,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落实,确保申报异常数据量逐步下降第五章附则第九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各省辖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