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察举制概述汇总.docx
22页察举制概述察举制是汉代实行的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 度通过察举制的实施,汉王朝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人 才,不仅充实和加强了中央和地方的封建统治机构,而且对 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弄清楚察举制度产生与演变的规律、特点、内容及其在推行 中利弊得失,对于研究汉代的官吏选拔制度和政治管理制度 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意义一、察举制的产生与演变察举是指汉代公卿列侯奉诏甄拔人才,推荐给朝廷任用 为官的政策其形成为一个制度,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演变 的过程,大致分为三个时期:(一)察举制的初创期,即高祖至景帝时期汉初为了适应 封建专制政体的需要,刘邦选拔或委任官吏的办法沿袭秦 朝,重在 “军功”,高后、惠文景时期增设 任子”、“赀选”等 任子是沿袭周秦以来的世袭制,即任用一些王公、贵族及其 子孙为官;赀选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财产,即入选资格 军功则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战功随着封建经济的恢复发 展以及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完善,官吏多出自 “军功”或采取 “任子”、“赀选”的办法,已难于选拔真正的人才究其主要原 因:一是任子讲究门第,赀选讲究财产,不仅排斥了被统治 阶级入仕为官,也排斥了地主阶级中下层入仕为官,容易引 起在野者阶层的强烈不满。
二是军功的建立需要战争这种特 殊机遇,汉初西汉社会逐渐趋于安定,朝廷急需大批治国安 邦的人才,若仍以军功爵位选官,不仅有弊端,而且不是长 久之计在汉初选官制存在严重弊端、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刘邦 于高祖十一年 (前 196年 )发布了一道要求各地举荐 “贤士 大夫”的诏书:“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 其有 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 有而弗言,觉,免年老癃病勿遣刘邦诏书的颁布,正式 拉开了推行察举的序幕史载: “高后元年二月,初置孝弟 力田二千石者一人孝悌”、“力田”初定为察举科目文帝前元二年诏:“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 朕之不逮察举科目出现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同时 又规定,县乃至于乡,要根据人口规模,“以户口率置三老、 孝悌、力田常员,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文帝前元十二年诏: “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 廉吏,民之表 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万家之县,云无应令,岂 实人情?是吏举贤之道未备也察举科目出现廉吏由上可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 “察举 ”诏令 的颁发,察 举权限逐渐由西汉前期的 “公卿”、诸侯王延伸到地方级;察 举科目逐步扩大,相继出现了贤士大夫、孝悌、力田、廉吏、 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等名目。
不过,此时察举的内容尚缺乏 稳定性,也没有制度化二)察举制的确立时期,即汉武帝时期汉武帝即位后, 一批代表布衣地主的官员、学者对“军功”选官、任子、赀选 等人才选拔展开批评儒学大师董仲舒提出推行贤人政治的 建议:“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 二人以给宿卫”武帝采纳这一主张,于元光元年 (前 134 年) 首次颁布了 “令郡国举孝廉”的诏书然而,这一诏令的实施 并非一帆风顺一些负有察举职责的官员对此态度并不积 极,害怕因推举的人 “不 肖”而受到惩罚汉武帝于元朔元 年 (前 128 年 ) 又下达诏书,要求各地诸侯、郡守必须向朝 廷及时举荐贤良,否则将 “议罪”:“(朕)深诏执事,兴廉举孝 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 闻也 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对不举荐 者进一步议罪为:“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 不胜任也,当免 (《武帝纪》)在武帝的大力倡导下,察举制逐步确立起来这一时期, 察举制的内容出现两个科目:一是 “孝者” “孝者”原指孝敬 父母尊敬长官者,现将其纳入察举科目,已脱离了原意, 而成为察举科目之称谓如 <薛宣传》:“其令平陵薛恭,本县 孝者。
二是 “廉者”,廉者和“孝者”的资格有所不同,后者出 身于平民,前者则是现任官吏如 <尹赏传》“以郡吏察廉为 楼烦长”; <平 当传》“以大鸿胪文学察廉为顺阳长廉吏的标 准是地方官吏中 “清洁有廉隅者”,将孝廉纳入察举的内容, 就将下层官吏的政绩考核与其进一步提升紧密联系起来这一时期,“孝”和 “廉”虽是察举中的两个不同科目,但有 时也出现合称现象孝廉”出身者,既有民又有吏,打破了 “孝”与 “廉”的分界但重要的是 ,“孝廉”这一以道德为内容 的概念已被突破,逐步成为地方向中央推荐人才为官的察举 科目师丹、京房、孟喜等西汉著名经学家被举荐为 “孝廉”, 不是因为他们有淳厚的孝行与高尚的 “廉隅”,而是指 “治诗”、 “治易”有高深的儒家文化修养这说明武帝时期及其以后, 儒家学者正向统治集团渗透,以 “孝廉”为主要内容的察举逐 步取代军功、任子、赀选,已成为当时选用官吏的主要途径西汉晚期,察举的舞弊行为开始产生,特别是到成、哀 之间,政治腐败,一些人或伪饰 “行节”,欺世 盗名;或行贿 受贿,以权谋私纷纷进入官场察举随着西汉命运的衰落而 走向堕落三)察举制的完善时期,即东汉时期东汉的建立给汉王 朝注入了新的活力。
随着中央集权统治的强化和社会逐渐趋 于安定,察举枯木逢春,又焕发生机针对西汉末年出现的 种种弊端,东汉前期几代统治者对察举制进行了一系列改 革,并使其内容和形式趋于简约化其一,对孝廉察举的名额做了调整西汉规定,察举孝 廉以郡国为单位,不论郡国大小,人口多少,每年每郡国举 孝廉二人汉和帝下诏:“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人举孝廉二人, 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 议,(丁)鸿与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 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 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 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规 定以人口多少为孝廉察举的比率永元十三年,汉和帝针对 边远郡县 “进仕路狭”,名额偏少的情况又作修正:“诏缘边郡 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 三岁举一人扩大察举对象的范围汉顺帝阳嘉元年尚书令 左雄建言:“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宰民,宣协风教若 其面墙,则无所施用孔子日“四十不惑”丄》称‘强仕请 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 文吏课牍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
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 “帝从之,於是颁下郡国 (<左雄传》 )规定两条:首先,举 荐为孝廉年龄一般不能小于加岁;其次,具备察举资格的扩 大到两种人:一为诸生,即中央 “太学”与郡国学的生徒;二 为文吏,即地方政府机关人员其三,对 “孝廉”进行文化水平和行政能力的综合考试 <黄琼传》:“琼以前左雄所上孝廉之选,专用儒学文吏,于取 士之义,犹有所遗,乃奏增孝悌及能从政者为四科,事竞施 行 (<黄琼传》 )这是对 “察举”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大大改 变了 “孝廉”的成份与汉代人才选拔的标准而考试的实行, 使贪官污吏的舞弊行为大受遏制至此,儒学、文吏、孝悌、 能从政者四科逐渐成为东汉时期察举的主要内容以上几项措施,使东汉任用清正廉洁的官吏收到一些成 效,“自是牧守畏栗,莫敢轻举,迄于永赢,察选清平,多得 其人 (<左雄传》)特别是 “孝廉”考试制度的创立,影响深 远但进入东汉后期,宦官和外戚竞相当政,统治集团趋于 腐败,加之手握察举大权的中央和地方大员营私舞弊,这一 制度逐渐成为特权阶层谋取官位的重要手段当时尽管有正 义的士大夫进行抗争,但东汉王朝灭亡将至,察举的正义性 已非少数正义者所能挽回。
二、察举制的主要内容通过以上考察可以看出,察举制历行两汉,相继出现许 多科目,经多次完善统一,逐渐形成为以下四种较为固定的 内容一)孝廉孝廉之科,重行谊,择德行,为孝子廉吏的简 称故对文墨技艺不太重视西汉时 “孝廉”分为两方面:“孝 以选民,廉以察吏”,东汉合二为一逐渐成为常年设立的科目察举孝廉如上所述,起源于高后文帝从实际出发下 诏将 “孝悌” “力 田”与 “廉吏”并举但 “孝”和“廉”作为常设 科目,始于汉武帝首次颁布 “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的诏令 举 “孝廉”的目的是重视圣教,以化庶民如元朔元年有司奏 议:“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俗也<武帝纪》) 但是,由于孝廉重德行,要求比较高,选拔比较难,加之在 西汉 “察廉举孝”初行,信誉没有确立,同时一些官吏对 “孝 廉”的含并未能领悟,一些读书人也宁愿应诏贤良方正科也 不愿应举,因此,初行之时,西汉举为孝廉的人很少甚至 “万家之县 亡应令者如汉武帝即位时,“益郡不荐一人” (《武帝纪》)自汉武帝下诏 “议不举者罪”后,各地官员纷纷 应诏力行同时对那些一旦察举为 “孝廉”的吏、民,均给以 优厚待遇,或为 “三署郎”转尚书郎,或就 “厚职”而升迁至高 官。
孝廉之信誉逐渐提高,成为士人人仕升官的一条正途 故许多人才循着这条道路得以升迁,天下士人通过举荐汇集 于朝廷,以至到东汉时,察举的 “孝廉”已没有官职所能消化孝 廉的任职,据 《通志》云:“汉郡国每岁贡士,皆拜为郎分 居三署,储才待诏,无有常职 (《选举略》)李贤 《后汉 书》注云:.“郡国举孝廉以补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 次分属左右署”《和帝纪》)所以,吏、民一旦察举为孝廉, 先拜郎中即宫中 “储官”,一面学习,一面侍卫皇帝经 “三 署”因材施教、甄别考核后,依优劣除补县令长丞,或由 “郎” 补 尚书郎,再补县令汉顺帝时,汝南陈蕃、颖川李膺、 下邳陈球等三十余人皆拜郎中[1 (《左雄传》)“徐防 永平 中举孝廉,除为郎 占对可观,显宗异之,特补尚书郎, 稍迁司隶校尉 (《徐防传》) “胡广举孝廉,试以奏章, 安帝以广为天下第一,旬月拜尚书郎 《( 胡广传》)“阳球 好 申韩之学,初举孝廉,补尚书侍郎,出为高唐令” (《阳球 传》)据 《文献通考》,西汉举孝廉二十二人中,《汉书》各 传所载,由孝廉而迁令丞者十一人,举孝廉为郎者八人卷 28)孝廉拜郎后,如果表现特别突出的,往往还可再次被举荐, 迁居要职。
如左雄被 “公车征拜议郎”;陈球“复辟公府,举高 第,拜侍御史;” 阳球 “辟司徒刘宠府,举高第,拜九江太守二)贤良 贤良是察举的主要科目之一,其称谓在史书中很不一 致有 “贤 良”、 “方正”、 “文学”或 “贤 良方正”、“贤良文学” 等其中 “贤良”称呼最多,也最能体现这一 科目的实质贤良系特科,是不定时地下诏举荐举贤良的原因,一 般是因为当时水旱、疾疫、日蚀、地震等灾害频繁,皇帝以 为 “灾 由政出”,下诏求 “消灾化异”之人,以“求贤图治”故 多举 “习先圣之术”、 “明当世之务”、“通于人事之始终”,“敦厚有 行,义能直言极谏”之士文帝前元二年首次下诏举 “贤良”, 是因为当时 “日有蚀之”文帝以为 “人主不德,布政不均, 天示以灾,以戒不治” (《文帝纪》)永光二年,汉元帝以 “有 司执政未得其中 暴猛之俗弥长,和睦之气日衰,邪气岁增, 侵犯太阳,天见大异,以戒朕躬”,乃令郡国举茂才、贤良、 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元帝纪》)举贤良的官吏,其官阶品级有一定的限制汉元帝郡守、 相国及二千石以上之内外文武官吏,享有察举之权被举荐 的范围扩大到 “布衣”平民如汉武帝时曾举贤良对策,公孙 弘即由布衣所出。
察举为贤良者,原则上都要经过皇帝的 “策 问”而得任用凡 “策试高第”者,任以中大夫、光禄大夫或 议郎等敢于谏诤之官,品位很高,作为卿相的替补例如,“盏 宽饶 ”以孝廉为郎,举 (贤 良)方正,对策高第,迁谏大夫” (《盖宽饶传》)又郡举严助为贤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