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已公布】.doc
12页2021年淄博市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已公布】 中考招生咨询已经出来了,还不知道的小伙伴们看过来,下面由为你精心准备了“2021年淄博市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已公布】”,持续关注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和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行屡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的评价方法和“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引导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促进学生全面开展、安康成长 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监管,标准评价程序,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使用6月15日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初审、上报、复审工作 (一)科目设置及命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含书写卷面分5分,采用扣分制)、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会考科目为历史、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只限初四重考和往届生参加)考查科目为地方课程、学校课程、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
道德与法治评价采取日常品行评价与课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展,由初中学校按照淄教基字〔xx〕18号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并将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考虑防控需要、学生长时间居家学习无法系统进展体育锻炼和操作类训练及天气等多种因素,决定取消体育与安康统一考试,考生体育与安康考试成绩按总分值50分计入2021年中考总分; 取消英语口语听力考试,将英语书面考试分数由原来的90分提高到120分,考试时长延长至120分钟;取消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考试,三科实验操作分数分别纳入三科书面考试,物理、化学、生物考试总分保持90分、60分、50分不变,考试时长不变;取消初三年级信息技术考试,初三年级考生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等级均记为A等;保存初四年级申请重考考生和往届生的信息技术考试 考试命题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表达水平评价和考试选拔双重功能,难度系数确定在0.65左右 (二)考试时间 综合考虑防控和教学组织需要,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那么上安排在7月12-15日进展,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详细考试安排如下(表1、表2) 表1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分值和时长 表2 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三)考试安排。
初三学生第二学期完毕,全部参加3门会考科目考试; 初四学生第二学期完毕,全部参加5门考试科目以及所有考查科目的考试、考查会考科目实行屡次考试方法,初四学生对已考的会考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中考招生录取接收的市外转入考生或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应参加所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和考查,并根据原始成绩按照就读年级当年的等级划定方法划定等级;复学学生可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考查,所考科目成绩按照就读年级当年的等级划定方法划定等级,其已考科目成绩,按照原始成绩和等级认定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考试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网上阅卷的方式组织进展考查科目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方法,并监视、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四) 成绩公布与呈现 7月27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四年级考试成绩7月29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三年级考试成绩考试科目按原始成绩和等级两种形式予以公布; 会考科目按等级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等级确定方法按《淄博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执行 (五)成绩管理与使用。
采取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三级管理备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诊断评价区县教学质量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可经学校补考合格后,领取《义务教育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一)招生方案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实行指令性方案,初中后职业教育中“3+4”对口贯穿培养高职本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高等师范教育实行指令性方案,三年制中专实行指导性方案各区县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开展、群众需求和学校办学实际,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数量变化情况和各类学校的办学能力,统筹协调,按照普职(含技校)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年度中考各类学校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下达实行指令性方案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方案所有公办普通高中除经批准面向全市招生外,学校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各初中学校招生经批准单独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
文昌湖区萌水镇、商家镇的考生仍按原政策,分别纳入周村区和淄川区统一招生管理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志愿填报 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选报普通高中志愿和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志愿加强对春季高考改革和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立职业教育创新开展高地等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报普通高中志愿和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志愿,科学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 逐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升学政策,其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6月10日)初中阶段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以及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且不参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展,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31-8月1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7日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三类:“3+4”对口贯穿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设置一个; 普通高中类志愿设置一个指标生志愿和三个非指标生志愿,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穿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设置两个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学校选报专业设置两个平行志愿。
志愿填报须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zkzs.zbedu./),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志愿填报告知书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完毕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选报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须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三)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录取依据,实行自主招生录取、特长生录取、综合录取等多元录取形式 录取的根本条件是:综合素质评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学校课程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1.自主招生录取 经批准的高中学校可按不超过学校招生方案数的5%自主招生 推荐条件: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且在该校就读的毕业生中,满足录取根本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均可参加本区县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录取方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确定自主招生的学校和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学校要按照要求制定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具有本校特色的自主招生标准,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不超过招生学校自主招生指标的3-5倍确定指标推荐数额,并按照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估结果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由初中学校在推荐数额内从到达推荐条件的考生中,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高中学校审查确定参加高中自主招生招生学校严格按照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组织招生考试选拔录取,预录取要在学校网站进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初审并汇总自主招生录取提交招生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录取 7月2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结果 2.特长生录取 高中招收特长生比例原那么上控制在学校招生方案数的5%以内 报考条件:满足根本录取条件,在体育、艺术和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均可参加特长生录取 录取方法:由相关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均采取先参加学校专业考试(或面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志愿的方法进展首先,7月17-19日由招生学校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或面试),公示成绩并按照一定比例发放专业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几所学校参加专业测试其次,7月27日在初中学业水平成绩公布后,由考生本人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按照报考条件和专业成绩选择一所招生学校填报志愿。
最后,由高中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方案要求,依据专业测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公示后提交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于7月29日前将录取结果提交招生管理平台,由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已被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特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志愿填报和录取 3.综合录取 录取时间:8月2-6日集中进展 录取原那么:普通高中以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合格作为录取根本条件,以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限制条件,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展择优录取录取时,在满足根本条件的考生中,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3B2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学校有空余方案时,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3B2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方案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50分之内未完成的指标生方案转为非指标生方案使用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以考生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展择优录取其中,“3+4”对口贯穿培养高职本科录取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5%,且非考试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 高等师范教育类录取考生成绩原那么上到达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值分值的60%,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前方能参与录取;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三年制中专按成绩择优录取。
假设考试科目成绩相同,那么依次参考考试科目等级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高等级多者、成绩高者优先 录取程序:按照“3+4”对口贯穿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穿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分别按照各类学校录取原那么实施分步录取其中,普通高中按照先录取指标生方案、再录取非指标生方案的顺序进展指标生方案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展录取,由计算机按照普通高中录取原那么对每个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指标生志愿择优录取完成指标生方案非指标生方案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那么,以区县为单位进展录取,由计算机按照普通高中录取原那么对本区县内指标生录取完毕后所有符合条件的剩余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三个非指标生志愿,只要被检索的三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被该学校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穿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方案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那么,以全市为单位进展录取,由计算机按照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录取原那么对全市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