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评审中级职务规定细则.doc
4页教师评审中级职务规定细则一、 基本条件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履行《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义务2、 具备从实际出发实施所教学科的能力,且能落实学年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并提供相应的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设计(教案) 3、 必须提供近 5 年内教学业务考核合格表,且有一次以上优秀4、 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5、 必须具有不低于所教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6、 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修满每年的培训学分,并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档案) 7、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三个模块二、 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学历与任职时间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 4 年以上2、 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 5 年以上3、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任小学一级教师 8 年以上4、 任现职期间取得国家相应规定的合格学历(至今不满 4 年) ,任现职须满 6 年三、 聘任时间计算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时间应从取得相应职称任职资格后,学校聘任(兑现岗位工资)时间开始计算。
任职资格时间和聘任时间不一致的,不能按照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具体计算如下:2009 年 1 月至 12 月底前聘任的,到 2014 年可按满 5 年聘期计算:2010 年 1 月 1 日后聘任的,则不满 5年其它以此类推四、 量化考核相关规定细则1、 教龄:有一年给 0.8 分2、 学历:中专每年得 0.1 分,专科每年得 0.2 分,本科每年得 0.3 分(前学历按前学历计算,后取学历按后取学历计算,二者相加) 3、 考核:在任现职期的近 5 年内,每学年每获得一个考核优秀给加 1 分4、 模范:在任现职期的近 5 年内,县级 1 分,市级 2分,省级 3 分,国家级 5 分,每人每年只取一次最高分,不得累计(只认可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颁发的证书,其它不计分) 5、 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任现职期内)A、 县级教学能手 0.5 分,骨干教师 1 分,学科带头人 1.5 分;B、 市级教学能手 2 分,骨干教师 2.5 分,学科带头人3 分;C、 省级教学能手 3.5 分,骨干教师 4 分,学科带头人5 分;在记分时,每人只能取一个最高分值,不能累计6、 论文论著:市级 0.5 分,省级 0.8 分,国家级 1 分。
在任现职期内获得此荣誉的有效)记分时,只取一个最高分值,不得累计7、 教学一线记 3 分,学校管理人员记 2 分,教辅人员记 1 分8、 教学实绩:最高记 5 分(其中包括班主任、校级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每年以 0.5 分计算 ) (任现职期的近 5年内)9、 每年请假在 10 天内为全勤,每年计 0.5 分五、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评审1、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和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2、 工作严重失职或在教育教学中有重大事故,以及出一般事故而无悔改表现3、 从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无故旷工累计半月以上或请假连续三个月或请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产假一胎一年以上的,产假二胎半年以上的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4、 伪造学历、资历、荣誉证件、夸大工作业绩的5、 在任现职期的 5 内有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二 O 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