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docx
4页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一、培养目标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2、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够独立处理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掌握各项检查治疗技术,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 医师 规 范 化 培 训 试 行 办 法 ”中 规 定 第 一 阶 段 培 训 结 束 时 要 求 的 临 床 工 作 水 平或 高 年 住 院 医 师 水 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4、具备查阅本专业文献的能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可以是病例分析和综述等)并通过答辩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二、研究方向见各专业培养方案细则三、招生对象己获临床医学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应届、往届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复试合格者四、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 3 年1、课程学习:入学后第一学年周末和晚上学习2、临床技能实践:(1)入学后第一学期开始进入临床轮转,临床轮转以二级学科为主,兼顾相关科室。
轮转时间 9 个月至 1 年半,其中内科轮转一年半、外科轮转一年、其他专业轮转 9 个月,轮转考核全部合格后进入本专业学科定向培养2)本专业三级学科训练时间 1 年半至 2 年科室考核合格后,第六学期进行毕业专业理论和专业外语考试、临床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3、结合临床工作,完成一篇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水平的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五、学习过程学分要求 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学分要求为 15.0 学分;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评定必修课 70 分及格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 27 学分1、公共必修课 共 8.0 学分公共外语(英语) 36 学时 5.0 学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8 学时 1.0 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学时 2.0 学分2.专业基础课(6 分)临床科研方法 36 学时 2.0 学分临床诊断学 36 学时 2.0 学分临床流行病学 36 学时 2.0 学分 3、专业课、专业外语(分别不少于 80 学时) 8.0 学分4、学术讲座 (可在三年内修完) 至少 4.0 学分5、教学、临床实践 8.0 学分总学分:34 学分凡是参加学术讲座或作学术报告,均应将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题目及时间填入《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中,并由主办单位或主讲人签字或盖章证明,在答辩前交各临床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学分后,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方可进行答辩。
六、临床能力培养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入学后三天内,由导师根据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确定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名单,指导小组成员由高年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教师 3—5 人组成结合研究生本人特点确定培养计划,对其课程学习、临床能力培养轮转科室、毕业论文等做出具体安排2、各科成立指导小组负责研究生临床能力培养指导各临床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临床具体轮转表,此培养计划经各临床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学生入学后次年必须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不再进入第二阶段临床能力培养,由导师指导作临床相关科学研究,完成 1 篇 CSCD 扩展库论著4、临床能力培养 临床轮转阶段:临床轮转以二级学科为主,兼顾相关科室轮转时间 9 个月至 1 年半,其中内科轮转一年半、外科轮转一年、其他专业轮转 9 个月,轮转考核全部合格后进入本专业学科定向培养内科专业临床轮转(不含本专业的科室)4 个三级学科,其他相关学科 2 个;外科专业临床轮转(不含本专业的科室)3 个三级学科专业,其他相关学科 1 个;每学科专业轮转时间 3 个月。
其他专业轮转 3 个二级学科专业,每学科专业轮转时间 3 个月按各科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工作量和质量要求,管理病床 5—8 张,出科室进行考核,合格后进入第二阶段三级学科培养本专业临床训练阶段:在本专业三级学科进行专科临床能力培养一年半或二年通过本阶段的临床能力培养,研究生应达到掌握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诊疗技术、处理方法,学会门诊、急诊处理,危重病人抢救,临床教学等技能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医德各科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轮转的考勤和出科考核,严格管理考核具体要求见《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办法》中有关部分七、学位论文工作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临床科研能力培养中学会文献检索、收集资料、数据分析和处理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临床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完成学位论文,并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要求如下: 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要求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临床参考价值八、学位评定与授予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及毕业考试,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临床能力培养,完成学位论文,并发表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一篇,可向所在临床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导师、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入学后次年第一次参加执业医师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完成 1 篇 CSCD 扩展库论著2、硕士生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由各临床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按二级学科统一组织,聘请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同专业研究生按规定时间统一答辩 3、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完成后,答辩委员会做出建议授予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决议,提交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4、如临床能力考核未通过者,委员会应做出是否同意强化临床能力培训 6 个月后,再申请临床能力重新考核的决定;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委员会应做出是否同意 6 个月后再答辩的决定,通过后可授予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如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均未通过者,须再强化临床训练 1 年,并延迟一年后答辩九、 管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不是一个专科或一位导师能够完成的需要二级学科统一安排,采取导师指导与教研室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各学院研究生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研究生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特别加强教书育人工作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考核及思想政治工作。
十、研究生待遇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由学校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进入各临床学院进行临床能力训练并管理床位,由医院发给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标准见相关文件本方案从 2010 级研究生开始执行2010 年 4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