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办法.docx
7页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办法(2004年12月31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修订)为了促进博士生教育的发展,贯彻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下放 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9号),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认 真做好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 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要有利于为国家培养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 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学科结构调整,有利 于调整导师队伍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有利于提高导师队伍质量和研究生 培养质量2. 博士生导师既不是固定的职称或职务,也不是荣誉称号,而是指导和培养 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新增博士生导师的岗位应按需设立对新增博士生导师 资格的审核,应该适应和满足改进博士生培养工作和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需要 以及培养扶植新的学科(学术)带头人的需要3. 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审核工作应充 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合理二、 申报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熟 悉国家有关研究生与学位教育的政策法规。
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高尚的学术 道德和良好学风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团结同志,具有 组织协调能力,起到学术带头人的作用2. 应具有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并且已是本学科的硕士生导师身 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能担负起实际指导搏士生的职责年龄一般应在 55岁以下,最高不超过58岁(院士例外)申请人必须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 位,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3. 在申报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与教学工作经验,学术水 平居国内本学科前沿近五年来,在申报学科领域发表有一定数量和影响力的高 水平专著、论文(发表在我校科技处制定的《西北工业大学投稿指南》收录的本 学科刊物上,下同),或在申报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重要技术成果、发明创造, 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目前正在承担本学科领域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的科研项目,有一定的研究经费足以保障博士生完成必须的研究工作具体要求 如下:① 从事基础研究的,应独立讲授研究生课程2门次以上;获得过省(部)级 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技成果奖;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与申报学科相关且 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含所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
下同)10篇,其中被三大检索收录3篇;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15万元以上, 目前可支配到款3万元以上② 从事应用研究的,应独立讲授研究生课程2门次以上;获得过省(部)级 以上科技成果奖;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与申报学科相关且第一作者学术 论文8篇,其中被三大检索收录2篇;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50万元以上,目 前可支配到款10万元以上③ 从事工程技术研究的,应获得过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须排名前9 名、二等奖须排名前7名、三等奖须排名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 奖须排名前5名、二等奖须排名前3名、三等奖须第一名),或获得过国家发明 专利;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与申报学科相关且第一作者学术论文8篇(含重点型号项目主持人的立项报告),其中被三大检索收录2篇;主持科研项 目累计到款300万元以上,目前可支配到款20万元以上④ 从事文科研究的,应独立讲授研究生课程2门次以上;获得过省(部)级以 上科研奖励;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与申报学科相关的第一作者论文10 篇;已出版了高水平的学术著作(第一作者),或写过对国家(部、委等部门)和地 方(省)政府的决策起过重大咨询、参考作用的研究报告;目前可支配到款3万元 以上。
4. 具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已完整地培养过一届申报学科硕士研究生,并 参加博士生指导小组工作协助培养过博士生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时间在国内 指导博士生5. 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的专业是我校已有的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人同时拥有一支力量较强、能相互支持与协作的学术队伍该队伍专业结构、知识结构 和年龄结构相对合理,能较好地协助本人培养博士生三、 校外兼职博导的遴选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和博士生培养的需要,适当引进校外知名教授(含相当职 称)在我校兼任博士生指导教师,对于提高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很有意义现将 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遴选办法说明如下:1. 申请人应是在本学科具有相当造诣和影响并已是我校的兼职教授能够按 照我校的各项规定履行博士生导师职责,能服从学校和院(系)对导师的管理, 能与院(系)建立可靠的联系,一般不再在其他单位兼任博士生导师2. 申请人须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并提交证明 本人审批表所填内容的相关材料以及代表作3篇(原始材料一份,评审后退还本 人;复印件六份)按照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评聘3. 两院院士或曾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过的博导,评聘可以从简。
申请 人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一份),经学位分委员会审 核同意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批准后,即具备我校 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4. 在兼任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期间,其在指导我校博士生过程中取得的成 果(包括论文)归西北工业大学所有(成果和论文单位应署名西北工业大学)5. 在我校兼职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因各种情况不能继续履行博士生指导教师 职责的,将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其名下学生也将履行导师更换手续6. 校外兼职导师必须有一位本学科的校内联系人(副教授职称以上)兼职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的申请和审核,必须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从严要 求,保证质量,申请人必须提交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和所在单位基层 党总支的政审意见,经申报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上 述申报程序其他审核要求同上(不含教学要求)四、 特殊情况的处理特殊情况的类型为:我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主持过大型国家项目并且取得 非常瞩目成绩的专家、从事多年人文、经济管理并取得丰富经验的企业、事业、 政府领导、社会知名人士1. 我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①指已经是硕士生导师,但该学科我校尚无博士 学位授予权,其本人基本符合我校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可在与其相关的我校已 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申报博导,等到原学科博士点获得授权后,重新履行该学科 专业博士生导师遴选的审批手续,并且不再保留跨学科博士生导师资格。
②指已 经是博士生导师的跨学科申请允许跨学科申请的学科专业为兵器学科与技术、 航空宇航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2. 国防科工委所属研究单位、和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联系密切的研究单位的负 责人,主持完成过大型国家项目,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并且在申报学科具有很 深造诣的专家3. 多年从事人文、经济管理并取得丰富经验的管理者,在对企业、事业或政 府管理与决策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相当于博士论文水平和份量 的原创性著作,并且取得非常显著的社会效益4. 社会知名人士由社会认可,且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很深造诣;或者其代 表作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国际知名,国内领先地位;或者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三 大奖(即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 一等奖(前2名);或者其研究成果对国家(部、委等部门)和地方(省)政府的决 策起过重大作用,并且取得非常显著的社会效益这些方面的申请人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 师资格审批表》(原始材料一份,评审后退还本人;复印件六份),研究生院预 审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批一旦批准,可向有该学科授予权的院(系) 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分委员会在条件审核时可适当放宽,主要根据申 请人的实际情况从是否能够培养博士研究生角度出发,按申报程序进行审核。
五、申报程序1. 校内教师原则上不能跨学院申报(符合第四条者例外)符合上述申报条 件的教师,可向博士点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且只能向一个学院评 定分委员会提出一个学科的申请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 表》,并提交证明本人审批表所填内容的相关材料以及代表作3篇(原始材料一 份,评审后退还本人;复印件六份)2.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以上基本条件严格进行审核召开分会前,应 将申请人材料提前在分会委员中充分评审,审核申请人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及本人 的实际水平和能力是否符合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开会时,应逐项对申请人的 各项材料进行审核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到会委员至少为全体委员的 三分之二时,会议方为有效获得至少三分之二到会委员且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 以上的赞成票者为通过,可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3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托各学位分会在校内公布其通过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初选名单,并在5天内由校学位办受理个人或集体提出的异议4. 校学位办对学位分会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组织专家小组审理异 议然后组织校外同行专家的通信评议(3份),获得同行评议多数成员同意的, 在校内组织专家组对评议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5.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专家组结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委员至少为 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时,会议方为有效获得至少三分之二到会委员且超过全体 成员半数以上赞成票者为通过通过者在校内张榜公布,一个月之内为异议期 无异议者获得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颁发《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 师证书》6. 审核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审核的各个环节中,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均应回避六、导师资格的年度审核学位办于每年的4月上旬对全校博士生导师的任职及招生资格进行审核通 过审核者,可以继续获得招收博士生的资格,在我校当年的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刊 登审核未通过者,暂停招生,且不得在当年的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刊登;连续两 年以上审核未通过且名下无学生者,取消其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审核通过且年 龄在65岁以上的导师,一般不再上当年的博士生招生简章,但允许其招收博士 生1. 有下列情况者暂停导师招生资格① 博士生导师两年未招到博士生者② 近三年科研经费工科低于30万元、理科和文科低于9万元者③ 近三年来发表本学科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低于6篇者④ 一年内有两位所带博士研究生论文送评不合格,或者一年内有三位所带博 士研究生论文送评需要大修改者。
⑤ 因各种原因申请暂停者2. 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导师资格① 发现有反党反社会行为或言论者;腐化堕落,受到党纪政纪严肃处理者(留 党查看或留职查看以上处分);触犯刑律,被公安机关强制执行者;道德品质败 坏,不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者② 由于各种原因,未被学校聘任的教授;本人或者纵容学生抄袭、剽窃他人 学术成果者;违反校规,不接受教学任务以及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③ 在上级有关部门或研究生院组织的抽查评估中,确因导师原因不能培养出 合格博士生者;新批导师两年未招到博士研究生者;暂停两年招生资格且名下无 博士生者④ 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指导博士生者;无故逾期出国一年以上不能回国者3. 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导师任职资格者名下的学生,应履行导师更换手续 被取消资格的导师如符合博导的基本要求,可再次申请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申 请时按新导师进行遴选七、 校学位委员会主席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等需要,对专家评议出的博导遴选 结果可提出进行适当调整的意见,最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或复议八、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不符之处,概以本办法为准九、 本办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西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04-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