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粉尘爆炸危害分析.doc
14页粉尘爆炸危害分析8月2日,江苏苏州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判断爆燃是由镁粉等金属粉尘被引燃引发,这些物质附着性较强,裹在人身上难以甩脱这导致大部分人烧伤面积超过90%,伤势最轻的烧伤面积也超过50%,几乎所有人都是深度烧伤 美国的CSB(化学品安全委员会)认为粉尘爆炸事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而粉尘爆炸事故持续发生的原因之一,是人们缺乏对这些物质的了解大多数固体有机物质都会爆炸,如果粒子足够小,而且分布在足够的浓度中的话,就肯定会爆炸一些物质容易形成易燃粉尘,包括煤炭、锯屑、糖粉、面粉、药物等正如所有爆炸一样,粉尘发生爆炸,除了有燃料、氧气、火源,还需要两个额外因素,分散面积和受限空间当粉尘处于一个建筑物或某个设备内的受限空间时,会发生和传播剧烈的爆炸粉尘可能在表面累积并多年丝毫不动然后,一些被称为初始事件的最初的火灾或爆炸,摇晃、松动和点燃了粉尘,产生了超压波,穿过工厂,使那些可能在横梁上、设备顶上的不为人知的粉尘全部都被震了起来这些粉尘为穿过工厂的第二次爆炸提供了燃料大部分的死亡和毁灭性的伤害,都是由于这些二次粉尘爆炸造成的 粉尘究竟包括什么?它的来源和分类又有哪些?我们又该怎样去预防粉尘爆炸的发生呢? 粉尘是生产环境中有害物质存在的一种主要形态,它是尘肺的唯一病因。
生产性粉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并能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物理化学性质 物质的燃烧热越大,则其粉尘的爆炸危险性也越大,例如煤、碳、硫的粉尘等;越易氧化的物质,其粉尘越易爆炸,例如镁、氧化亚铁、染料等;越易带电的粉尘越易引起爆炸粉尘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互相碰撞、磨擦等作用,产生的静电不易散失,造成静电积累,当达到某一数值后,便出现静电放电静电放电火花能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粉尘爆炸还与其所含挥发物有关如煤粉中当挥发物低于10%时,就不再发生爆炸,因而焦炭粉尘没有爆炸危险性 颗粒大小 粉尘的表面吸附空气中的氧,颗粒越细,吸附的氧就越多,因而越易发生爆炸,而且,发火点越低,爆炸下限也越低随着粉尘颗粒的直径的减小,不仅化学活性增加,而且还容易带上静电粉尘的浓度 与可燃气体相拟,粉尘爆炸也有一定的浓度范围,也有上下限之分但在一般资料中多数只列出粉尘的爆炸下限,因为粉尘的爆炸上限较高一些《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要点提示》 本提示适用于具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包括粮食加工及储运、饲料加工、木材加工、轻金属粉末加工、煤炭储运、煤粉加工及使用、纺织、硫磺制粉、粉末静电喷涂等企业,不包括矿山、烟花爆竹和火药制造企业。
EHS.CN) 一、 基础管理 1、具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符合本提示要求不符合本提示的现有企业,要限期整改,到期仍不符合的,要停产整顿 2、 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将预防粉尘爆炸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粉尘防爆管理体系,强化安全和防火防爆机构 3、企业是本单位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企业必须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程度进行危险识别,定期进行评估 5、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中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5)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6)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和人员的专项安全生产责任。
7、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原始记录和台账应按规定如实填写,按期限保存备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3)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5)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6)粉尘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10)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1)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4)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5)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7)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8、 企业应制定相关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检修维护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 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规模较小的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应急救援组织在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时,应当吸纳与其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参加 10、 企业应针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风险辨识,预测潜在的紧急情况,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定期评审和更新预案 11、 企业应当确保本单位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安全生产投入必须纳入企业全年经费预算 12、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防火防爆技术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粉尘防爆知识,熟悉、掌握相关的控制系统使用技能;对在易爆场所工作的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防火防爆技术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工作 13、 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在工艺流程中使用惰性气体或能放出有毒气体的场所,要配备可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呼吸保护装置 14、 企业必须制定运行检修维护细则,并定期对生产系统的粉尘及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进行检测,保证设备、系统正常运行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5、 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2)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3)具有粉尘爆炸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4)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 (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 (8)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9)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 (10)各类事故隐患; (11)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16、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检查,消除违章行为要以岗位自查制度为基础,建立班组检查、车间检查、分厂检查、综合管理部门综合检查、企业主要领导带队重点检查和群众性的检查等分级分类检查和问题整改制度并根据企业现状制定安全检查的频次通过检查及时消除违章,清除隐患;对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制定出防范措施,并订出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17、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每次检查的内容、结果、整改情况应记入档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18、 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9、 企业应定期检查除尘系统的泄爆、隔爆装置,使其性能保持完好;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系统内配置的任何设备,如需改造,其设计应由有相应资质的部门进行 20、 车间内应杜绝明火作业如确需在车间内使用电、气焊时,应将该区域工艺设备停止运行,将设备、管线等及工作场地清理干净制定防火措施并经企业防火部门审批同意(办理动火证),在严密监护下和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焊接完毕,由防火员认真检查并继续监护一段时间,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 21、 企业应设置粉尘浓度测定仪,随时对车间和除尘系统的空气含尘浓度进行检测,并定点定时对温度、湿度、压力等进行检测,或请有关部门协助定期监测,并建立档案,及时了解系统的工作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改进措施 22、 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更换或停止使用 23、 企业应每年对尘毒作业岗位人员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减少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二、建构筑物管理 24、 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
25、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主要具有粉尘爆炸危险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列举如表 序号粉尘爆炸危险性厂房火灾危险性分类 1镁粉生产加工厂房甲类 2铝粉生产加工厂房甲类 3电石生产厂房甲类 4硫磺生产或加工厂房乙类 5面粉加工厂房乙类 6亚麻生产加工厂房的除尘室乙类 7饲料加工厂房丙类 8烟草加工厂房丙类 9煤粉加工厂房丙类 备注:具有可燃粉尘的厂房上表中未提到的应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06)中3.1.1条确定 26、 具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27、 具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2006中3.4.1条的规定 28、 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29、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30、 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扫的表面结构。
31、 具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应有安全疏散通道,安全疏散通道至少2处,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32、 建筑物泄爆口的位置应靠近可能产生引爆源的地方,应尽量在围包体顶部或上部开设,不得泄向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以免点燃其他可燃物,不得泄向公共场所以免泄爆伤人 三、电气管理 3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建(构)筑物应按二类防雷建筑物考虑,避雷带或避雷网,可利用建构筑物的结构钢筋作防雷系统,接地极、引下线、接闪器间应进行电气连接,电气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及防静电接地共用一个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并定期进行防雷系统的检测,确保其安全有效 34、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静电危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