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术与传播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doc
4页1 -艺术与传播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一、 参评要求1. 参评学期所修课程不低于 15 个学分;2. 参评学期综合学分绩点不低于 2.600;3. 参评学期所选必修课、限选课须全部通过;4. 参评学期退课者、补考者、受纪律处分者,不参与评定二、 加分细则1. 共有专业学术、竞赛活动、发表作品、文明宿舍和五个加分项;2. 一学期内加分总额不超过 1 个学分绩点;班级荣誉3. 单项加分项内取最高加分项,不得重复加分 三、 加分项目1. 专业学术加分是对学生参加各级科技学术类竞赛获奖或在各级科技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奖励,加分标准如下表:表 1.专业学术竞赛获奖加分表等级级别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国家级 1.0 0.8 0.6 0.3- 2 -省部级 0.8 0.6 0.4 0.2地市级 0.6 0.4 0.2 0.1校 级 0.4 0.2 0.1 0院 级 0.2 0.1 0.05 0表 2.专业学术论文发表加分表等级 核心期刊 公开期刊 校级学术刊物加分 0.5 0.3 0.11) 参加竞赛获奖而发表论文者不累计加分,取获奖和发表中最高加分项加分;2) 多人署名的竞赛获奖和论文发表,第一作者按照相应加分项的 80%给予加分,其他作者相应加分项的 50%给予加分;3) 《扬华斋》属于校级学术刊物;4) 学术论文收到正式刊物录用通知但未发表的不予加分。
2. 发表作品加分是对学生在各级刊物或新闻媒体上发表文艺作品或新闻稿件的奖励,- 3 -加分细则如下:表 3. 发表作品加分表等级 核心刊物 公开刊物 校级刊物加分 0.3 0.2 0.051) 用笔名发表的文章不予加分;2) 艺术作品收到正式刊物录用通知但未发表的不予加分;3) 作品不能重复刊载于同一期刊3. 竞赛活动加分是对学生参加各级校园文化、体育运动、艺术竞赛等活动获奖的奖励,加分标准如下表:表 4. 竞赛活动加分表等级级别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国家级 0.8 0.6 0.4 0.2省部级 0.6 0.4 0.2 0.1地市级 0.4 0.2 0.1 0.05校 级 0.2 0.1 0.05 0- 4 -院 级 0.1 0.05 0.02 01) 对于体育、艺术特长生获文体比赛奖项的,如其不在校队,应予加分;2) 集体参赛获奖者,等同于个人获奖;3) 参加国家、省部、地市级比赛,并且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学院才予以加分4. 文明宿舍加分是对文明宿舍成员的奖励,加分标准如下表:表 5. 文明宿舍加分表等级 三星 校级 院级 达标加分 0.06 0.05 0.03 0注:不达标寝室,取消寝室四人本学期的综合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5. 班级荣誉加分是对获得班级荣誉的班级成员的奖励,加分标准如下表:表 6. 班级荣誉加分表等级 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 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 创建单位加分 0.1 0.06 0.036. 为了倡导学生干部“干实事,讲奉献”的优良作风,学生干部加分项取消四、 综合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5 -1. 原始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请参考《本科生教育规范》 ,许保留小数点后 3 位;2. 综合学分绩点= 原始学分绩点+ 专业学术加分+竞赛活动加分+发表作品加分+文明宿舍加分+班级荣誉加分3. 选修课不记入学分绩点的计算;4. 重修课记入重修学期计算;5. 提前和推迟选修的必修课、限选课,均归入所选学期计算五、 综合奖学金评定1. 综合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进步奖奖学金五种;2. 综合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分别按 1%、5%、10%和 20%的人数比例同年级同专业拉通评定,获进步奖学金需要学分绩点比上学期增加 1.0 以上;3. 各班必须成立由班干部和同学组成的奖学金评定小组,由学习委员任组长,小组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 20%,男女同学原则上各半4. 班级综合奖学金的评定程序为:由各班奖学金评定小组共同核算并签字,在班级同学中公示,无异议后上交学生工作组员处。
5. 员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和学生的加分情况,在班级提交的数据的基础上给予加分并公示两次,无异议后,将开始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