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农业大学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docx
8页东北农业大学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 东北农业大学奖学金评比及管理方法_编辑时间:2022-10-25 阅读次数:2706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鼓励全校广阔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开展,扶持学生特长开展,进一步完善优秀学生加速开展的助推体系,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素养奖学金〔分三等〕、单项奖学金〔分十个方面〕、农类专业奖学金〔分三等〕、新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 第三条 本方法所指学生是指具有东北农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四条 各类奖学金评比时间范围是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奖学金均于当年10月份评定一次评比结果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条 各类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心财政、黑龙江省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社会赞助 第六条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素养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不行兼得,但单项奖学金、农类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可兼得 其次章 嘉奖工程标准与根本条件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的嘉奖标准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嘉奖标准为5,000元;综合素养奖学金的嘉奖标准为: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800元;单项奖学金的嘉奖标准为500元;农类奖学金的嘉奖标准为:一等520元、二等340元、三等200元;新生奖学金的嘉奖标准为2,000元;校长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的嘉奖标准、时限视状况而定。
第八条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根本条件: 1 〔一〕酷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以前有纪律处分的,须是在评比时间范围以前已解除者; 〔三〕诚恳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踊跃上进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九条 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允、择优的原那么 第十条 各类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各学院详细负责,学校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 评审程序 〔一〕每年10月份,学生工作处依据各类奖学金的嘉奖名额,参考各学院学生数、学生类别、困难学生人数及比例等状况,将名额安排到各学院 〔二〕各学院通过有效途径刚好广泛传播,确保全体学生知情 〔三〕符合根本条件和所申请奖学金种类详细条件的学生,除农类专业奖学金之外,均需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 奖学金申请表》 〔四〕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申请人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本年级本专业或本班级承受同学评议,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依据班级评议状况,严格遵照评比条件进展评比,初步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 奖学金申请表》上盖章、汇总,并将汇总名单和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
〔五〕学生工作处组织联评,并在全校公示,学校公示期间,发觉不符合条件者,学校将取消该生资格,收回该名额 〔六〕学校审批,确定最终获奖人员 第四章 国家奖学金 第十二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 2 全面开展,特设立国家奖学金嘉奖对象为全日制本科2年级以上〔含2年级〕学生中得才兼备的学生,获奖人数以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度下到达我校的名额为准 第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评比分年级按专业进展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同时荣获学校“优秀三好学生”称号 第十四条 国家奖学金的详细申请条件 〔一〕学习成果优异,本年级本专业综合素养测评成果在前5%,无补考科目 〔二〕社会实践、创新实力、综合素养等方面特殊突出 第十五条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嘉奖证书 第五章 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六条 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开展,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嘉奖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科2年级以上〔含2年级〕学生中得才兼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嘉奖资助人数以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度下到达我校的名额为准。
第十七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比分年级按专业进展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同时荣获学校“三好学生”称号 第十八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详细申请条件 〔一〕学习刻苦,成果优秀,本年级本专业综合素养测评成果在前30%,本学年内补考科目不超过1科,无挂科科目 〔二〕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中备案,具有特困生编号 〔三〕生活简朴,独立自强,踊跃参与勤工助学或志愿效劳工作 第十九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受嘉奖资助学生,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嘉奖资助证书 3 第六章 综合素养奖学金 其次十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踊跃熬炼,不断提高综合素养,特设立综合素养奖学金综合素养奖学金分为三等:获得综合素养一等奖学金者,同时荣获学校“优秀三好学生”称号,嘉奖2,000元;获得综合素养二等奖学金者,同时荣获学校“三好学生”称号,嘉奖1,000元;获得综合素养三等奖学金,嘉奖800元 其次十一条 综合素养奖学金嘉奖对象为全日制本科2年级以上〔含2年级〕学生中全面开展,综合素养优秀的学生,综合素养奖学金评比按班级进展,其名额为: 〔一〕综合素养一等奖学金,评比比例不超过所在班级学生数的5%; 〔二〕综合素养二等奖学金,评比比例不超过所在班级学生数的10%; 〔三〕综合素养三等奖学金,评比比例不超过所在班级学生数的20%。
其次十二条 综合素养奖学金的详细申请条件 综合素养奖学金的评比,以学年的综合素养测评成果为主要依据综合素养测评成果在班级前15%,学年内补考科目不超过1科,无挂科科目,可申请综合素养一等奖学金;综合素养测评成果在班级前30%,学年内补考科目不超过2科,无挂科科目,可申请综合素养二等奖学金;综合素养测评成果在班级前60%,学年内补考科目不超过2科,无挂科科目,可申请综合素养三等奖学金 第七章 单项奖学金 其次十三条 为鼓舞学生发挥特长,突出特长,扶持学生特性开展,特长开展,不拘一格造就人才,学校确定设立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道德模范奖学金、传播踊跃分子奖学金、文艺骨干奖学金、运动标兵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外语优秀奖学金、志愿效劳奖学金 4 其次十四条 单项奖学金嘉奖对象为全日制本科2年级以上〔含2年级〕学生中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特长,取得突出成果,做出特别奉献的学生学年内单项奖学金不行兼得作为申报单项奖学金依据的奖杯、奖牌、获奖证书的落款日期须在申报专项奖学金的学年以内;获奖证书须加盖有国家部委、省、市厅局等相关机构、社会团体或专业权威机构的公章;一般状况下,由企业、公司等独立举办的各类竞赛获奖者,不列入单项奖学金的嘉奖范围,但赛事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可提请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等相关部门审议确定。
其次十五条 为鼓舞学生干部踏实工作,效劳他人,树立典型,特设立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奖学生同时授予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此项奖学金每年评比不超过学生干部数的10%〔不超过学生数的5%〕 〔一〕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详细申请条件 1.在校、院团委、学生会、社团,班级党、团支部、班委会、寝室长工作满一年的优秀学生干部 2.工作实力强,是所在学生组织中的骨干,发挥作用突出,工作成果显著,业绩突出 3.效劳意识强,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热心为同学效劳,任劳任怨,踏实肯干,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所在组织举办的民意测评中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 4.学年综合素养测评成果列班级前50%,无挂科科目 〔二〕评比“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安排 1.原那么上,30人左右的自然班,每班1人 2.在院级团委、学生会、社团等任职的学生干部,在其所在的学生组织内参评,征求对应的校级组织看法,院级学生组织可以推选的优秀学生干部数依据该院学生数分为四个等级:5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选4人;501~1010人的学院可以推选6人;1011~2000人的学院可以推选8人;2000人以上的学院可以推选10人。
3.在校级团委、学生会、社团等任职的学生干部,在其所在的学生组织内参评,校级学生组织可以推选20人 5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