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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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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督导评估办法( (修订的办学条件修订的办学条件) )2014-8-122014-8-12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督导评估办法督导评估办法( (修订的办学条件修订的办学条件) ) 2014-8-12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教育强县,实现教育 强区的基础性工程,地位十分重要,为此,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强县 (市、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修订) 》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一、评估办法 (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督导评估的 学校: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包括县(市、区)所属中小学校及教学 点,民办(私立)中小学校,驻县(市、区)中小学校(指:自治区、地、高校附属、企业所属中小学校) (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设置 1.本指标体系共设 4 个 A 级指标,13 个 B 级指标,48 个 C 级指标,总分 1000 分具体指标赋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 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 。

      2.评估等级:评估得分 950 分及以上为优秀,949-900 分为良好,899-800 分为合格,低于 800 分为不合格 (三).申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评估认定条件: 1.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总分 1000 分,评估得分不能低于 800 分 2.指标体系中 A2“办学条件”督导评估总分不低于 425 分 3.一票否决指标: (1)带“*”号的 16 项 C 级指标: C10、C11、C12、C14、C15、C17、C18、C19、C20、C21、C22、C23、C25、C26 、C28、C39; (2)有 D 级危房; (3)本学年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4)有弄虚作假行为 A2A2 办学条件(办学条件(500500 分)分) A2A2--B4B4 学校设置(学校设置(100100 分)分) A2A2--B4B4--*C10*C10 布局合理(布局合理(2020 分)分) 评估标准: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合理,达到《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试行) 》 (新教基[2011]23 号) (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合法合规、 有效执行 学校布局符合《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学校设置规划总体科学合理。

      就近入3学走读半径小学不超过 3 公里,初中不超过 5 公里根据人口分布、地理特点 和交通条件等因素适当保留教学点,设置适当的附设班寄宿制学校设置符合 当地义务教育发展实际,满足标准化办学要求 城市中小学新建与扩建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 的规定,并与居住区开发、旧城改造同步规划中小学设置立足本地实际,根 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设置 或调整学校布局,使学校适应现代教育的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待续发展空 间 (《办学基本标准》第二章第四条) 评分细则:评分细则: 85%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 17 分,否则一 票否决对高于 85%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增加 0.2 分 检查方法: (1)查全县行政区划、人口分布、学校分布图,学校设置、变更、撤销的文 件等; (2)实地查看,抽查村小、教学点服务半径 A2A2--B4B4--*C11*C11 学校用地(学校用地(4040 分)分) 评估标准: 1、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用地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新区开发,必须预留教育发展用地; 2、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用地面积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三部分 《教育法》第六章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 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 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 农村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应符合表 1 的标准 表 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学校类别学校规模(班)生均用地面积(㎡) 非完全小学4-64-62525 12122929 18182323完全小学24242020 12123030 18182929初级中学24242525注:①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含学生宿舍、食堂用地面积 ②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根 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办学基本标准》第四章 第十一条)中小学劳动基地 用地标准参照勤工俭学的有关要求执行,农牧区中小学劳动基地按全县总班数、 总亩数计算即小学每班不少于 3 亩,中学每班不少于 4 亩地4评分细则: 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得 10 分,预留教育发展用地得 5 分;85%的农村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达到自治 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 20 分;以上任一项必顺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中小学劳动基地使用地落实情况赋 0-5 分 检查方法: (1)查看教育事业统计资料、土地使用证; (2)实地查看 A2A2--B4B4--*C12*C12 规划科学(规划科学(2020 分)分) 评估标准: 学校校园规划合理,功能齐全、分区明确,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第四章 第十条)要求,有批复文件,按规划执行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均有批复的校园规划图得 15 分,顺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规划 落实得 5 分,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本项扣完为止 检查方法: (1)查规划资料;(2)实地查看 A2A2--B4B4--C13C13 规模适度(规模适度(2020 分)分) 评估标准: 1、办学规模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集中办学的学校规模 , 小学以 480-1350 人,初中以 540-1500 人为适宜规模小学和初中原则上不超 过 2000 人完全小学、独立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班数 12-30 个;九年一贯 制学校班数 18-36 个 2、从 2012 年起,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消除大班额每年级每班学生数为: 小学 40—45 人,初中 45—50 人 (《办学基本标准》第三章 第八条) 评分细则: 乡(镇)中心校(含)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符合自治区《办学基 本标准》要求得 6 分,有超规模学校,按学校数等比扣分:控制大班额现象措 施得力、成效明显得 4 分,大班额控制在 5%以内得 10 分,若超过 5%,每增加 3 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

      检查方法: (1)查教育局、学校基本情况档案、学籍管理档案; (2)实地查看 A2A2--B5B5 校园建设(校园建设(150150 分)分) A2A2--B5B5--*C14*C14 校舍建设(校舍建设(8080 分分) 评估标准: 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满足教学、行政、生活等用房的需要 学校建设应根据学校规模达到国家颁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建标[2002]102 号) 、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2008〕159 号) 和《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JY/1385-2006)中规定的相应的校舍建设 标准 (《办学基本标准》第四章第九条)5表 1:城市普通中小学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指标(单位:㎡) 基本指标学校类别12 班18 班24 班27 班30 班36 班45 班 完全小学生均面积6.86.85.95.95.55.5- -5.25.2- -- - 九年制学校生均面积- -6.56.5- -5.85.8- -5.65.65.55.5 初级中学生均面积7.97.97.17.16.76.7- -6.46.4- -- - 表 2:农村普通中小学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指标(单位:㎡) 基本指标学校类别面积(㎡)4-6 班12 班18 班24 班 非完全小学生均面积4.524.52- -- -- - 完全小学生均面积- -6.356.355.755.755.665.66 初级中学生均面积- -7.807.807.017.016.666.66 注: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包括学生宿舍食堂的建筑面积(小学 5㎡/生,初 中 5.5 生) 。

      有寄宿生的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测算公式如下: (1)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生均校舍建筑面基本标准×在校生数+寄宿 制学生数×5㎡}/在校生总数: (2)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生均校舍建筑面基本标准×在校生数+寄宿 制学生数×5.5㎡}/在校生总数: (3)严格按照中小学建设标准执行 表 3:城市普通中小学学校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建筑面积基本指标(单位: ㎡) 基本指标学校类别12 班18 班24 班27 班30 班36 班45 班 完全小学生均面积4.894.894.184.183.853.85- -3.633.63- -- 初级中学生均面积5.335.334.744.744.444.44- -4.274.27- -- 表 4:农村普通中小学学校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建筑面积基本指标(单位: ㎡) 基本指标学校类别面积(㎡) 4 班6 班12 班18 班24 班 非完全小学生均面积3.53.5- -- -- -- - 完全小学生均面积- -5.415.414.204.203.723.723.683.68 初级中学生均面积- -- -5.075.074.394.394.104.10 评分细则: 80%的学校校舍建设(含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用房、生活用房)达标 得 64 分,否则一票否决:高于 8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增加 0.8 分。

      检查方法: (1)查看教育事业统计资料;6(2)抽查学校固定资产帐、校舍建设图纸、财产管理档案等; (3)实地查看 A2A2--B5B5--*C15*C15 运动场地(运动场地(4040 分)分) 评估标准: 学校体育运动场(馆) 、体育活动场地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第四章 第十一条) 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 农村非完全小学应设置 60m 或 l00m 直跑道;农村完全小学 12 班、18 班、24 班均应设置 200m 环形跑道田径场农村初级中学 12 班应设置 200m 环形跑道 田径场,18 班、24 班均应设置 300m 环形跑道田径场,并设置球类、器械等运 动场地:36 个班以上的学校或完全中学应设置 300-400 米环形跑道田径场城市学校体育运动场地满足教学及学生活动要求,并设置球类,器械等运动 场地农村学校体育运动场(管)面积评估标准其中学校类别及规模60m直跑道游戏场地㎡环形跑道(含100m直跑道)篮球场地排球场地器械场地评估面积合计㎡非完全小非完全小学学4 4 班班640640100100- -- -- -- -7407406 6 班班- -15015010661066608608- -- -182418241212 班班- -- -35703570608608286286446444641818 班班- -- -3570357060860857257210010048504850完全小学完全小学2424 班班- -- -3570357012161216572572200200555855581212 班班--35703570608608572572150150490049001818 班班- -- -539453941216121657257220020073827382初级中学初级中学2424 班班- -- -539453941216121657257220020073827382城市指乌鲁木齐市和克拉玛依市以及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区。

      (篮球场长度 28 m 、每边 2 m 两边线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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