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校教师差旅费报销制度.docx
2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中心校教师差旅费报销制度 中心校教师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并坚持勤俭节约精神,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差的性质 出差是指学校需要出外采购日常用品、为学校办事、学校组织外出培训学习或上级主管部门指派外出 二、教师出差报销的车费标准 教师出差使用的交通工具一般为公共汽车或小型车辆,zz至宣威往返8元,zz至麻江往返26元,zz至凯里往返36元,其它地方出差或培训学习按从zz所到地区的实际车费报销 三、教师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 到**出差,住宿费按每人每晚不超过50元报销,按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发票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标准的,经校长同意后,超过部分按60%报销 四、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1、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两人以下(含两人)到麻江出差,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元,到凯里出差,伙食补助每人每天20元;三人以上(含三人)到麻江或凯里出差,按每人每餐不超过20元计算 2、教师参加培训学习,车船票开支按标准(即往返实际车费报销,有车票),学习期间食宿在校或招待所的,伙食费按每餐不超过20元计算,住宿费按每晚不超过50元计。
3、出差教师如果享受伙食补助,则不再享受实际就餐生活费,二者只能兼一 五、经费索票 车船费:两人以下出差必须有车船票,两人以上出现包车现象的可用油票,但不得超出两地之间往返的实际车费;若出现学校必须包车购物,到凯里往返150元/次,到麻江120元/次;教师出外培训学习只能用车票 伙食费:必须有正规餐饮业出具的餐饮发票 住宿费:有住宿正规发票 六、报销审批权限 出差到凯里、麻江或更远地方产生住宿的报销,必须到总务处填写好差旅报销单后,经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付钱 第 2 页 共 2 页2021年7月 Word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