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力发电机组240小时试运行管理办法.docx
9页风力发电机组 240 小时试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风力发电机组在现场安装调试结束后 的安全性、功率特性、电能质量、可利用率和噪声水平满足 设计要求,并形成稳定的生产能力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引用文件GB/T 20319-2006 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L/T 666 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DL/T 500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DL/T 5191-2004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风电机组技术说明书、使用手册、操作手册、调试手册 和维护手册风电机组主机订货合同中明确的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要 求和试运行检查签署表风力发电机组电气系统图纸与有关技术要求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系统所属风电项目的风机 240小时试运行工作第二章 试运行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 风机厂家已按要求配备合适的维检车辆及常 驻维检人员,现场维检人员数量及资质应满足要求第五条 风机厂家向项目法人单位提出风机试运行申 请,项目法人单位接收后组织安装单位、工程监理、风机厂 家共同对风机进行现场检查和性能测试第六条 现场检查项目应满足风机厂家技术要求和试 运行检查签署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一) 风机外观检查,塔筒、机舱、风轮外表面应清洁完 整,塔筒门、锁完整牢固;(二)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点应已设立,观测钉完好。
三) 风机塔筒内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1. 塔筒内壁、塔基柜内外、各平台清洁无杂物;2. 塔基柜内元器件齐全完整,接线牢固规范,标识完整, 无灼伤痕迹,柜门、锁完整牢固;3. 塔基柜-箱变电缆、光纤接线完整,布线规范;4. 塔筒内部动力电缆连接坚固,布线规范;5. 塔筒内部控制电缆、光纤固定坚固,布线规范;6. 塔筒内部照明齐全,固定牢固,布线规范;7. 塔基柜控制系统菜单显示各项参数正确;8. 塔筒内部接地回路连接牢固规范;9. 塔筒内爬梯、钢绳索、助爬器安装牢固,符合规范;10. 塔筒内消防器材齐全,符合要求四) 机舱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1. 机舱内各处清洁无杂物;2. 机舱内部照明齐全,固定牢固,布线规范;3. 机舱内部接线坚固,布线规范;4. 控制柜、配电柜内部元器件齐整,接线坚固,布线规 范,无灼伤痕迹;5. 发电机引线相序正确,连接牢固紧密,碳刷及附属设 备完好;6. 机舱内部接地回路连接牢固规范;7. 齿轮箱及油系统无渗漏;8. 齿轮箱油位正常;9. 发电机及水冷系统无渗漏;10. 发电机及水冷系统水压正常;11. 发电机自动加脂系统正常;12. 机械刹车液压系统无渗漏;13. 机械刹车液压系统油位正常;14. 偏航减速机无泄漏;15. 偏航减速机油位正常;16. 偏航齿圈已涂润滑脂;17. 偏航计数器安装牢固;18. 小吊车安装符合规范;19. 机舱内部灭火器符合要求;20. 机舱内逃生装置齐备;21. 机舱外部风速风向仪安装牢固,接线规范、符合要 求。
五) 轮毂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1. 轮毂内各处清洁无杂物;2. 控制柜、配电柜固定牢固;3. 滑环固定牢固、清洁;4. 控制柜、配电柜内部元器件齐整,接线坚固,布线规 范,无灼伤痕迹;5. 轮毂内部接地回路连接牢固规范;6. 变浆齿圈已涂润滑脂;7. 变桨减速机无泄漏,油位正常;8. 变桨止位减震块安装正常;9. 变桨位置传感器正常第七条 现场测试项目应满足风机厂家技术要求,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一)测量风机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小于 4欧姆;(二) 测定发电机定子绕组、转子绕组的对地绝缘电阻符 合设计要求;(三) 塔筒内部所有照明全部正常;(四) 塔基柜手动偏航控制正常;(五) 风机偏航过程中噪声符合要求;(六) 远程和塔基柜的风机启停控制正常;(七) 塔基柜、机舱急停开关测试正常;(八) 塔基柜、机舱启动机组过程中各项参数变化正常;(九) 风机并网后的噪声符合要求;(十) 机舱应急照明切换正常;(十一) 从机舱对机械刹车测试正常;(十二) 从机舱控制柜对偏航控制测试正常;(十三) 从机舱控制柜对油冷却系统控制测试正常;(十四) 从机舱控制柜对水冷却系统控制测试正常;(十五) 从机舱控制柜对变浆控制测试正常;(十六) 从机舱控制柜对加热控制测试正常;(十七) 从机舱控制柜对电池检查正常;(十八) 用万用表测试电池组电压正常;(十九) 手动操作盒偏航测试正常;(二十) 手动操作盒变浆测试正常;(二十一) 远方启停试验、限制负荷试验、偏航试验正常。
第八条 进入 240 测试风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 风机工程安装验收报告、静态及动态调试报告齐全(二) 质检部门已对本期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三) 风机所有测量、控制、保护、自动、信号等全部投 入,不得屏蔽任何保护及信号;(四) 风机必须经过满负荷运行一段时间,各项参数均为 正常,无超温、超限的各类异常报警,具备连续 48小时以上 无缺陷和故障运行记录;(五) 升压站、电网、集电设备及线路、控制系统及附属 设施设备满足试运要求;(六) 风机监控系统已正常投入运行,远传参数核对准确 无误,通讯稳定,光缆标识完善;(七) 风机监控系统的所有功能正常;(八) 风机监控系统记录齐全,应满足风电场日常报表、 集团和电网要求;(九) 风机厂家现场服务人员和风电场运行人员已全部 到位,且准备完毕,记录、台帐完整清晰;(十) 已完成下述资料移交:1. 合同中规定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设备资料;2. 风机标准功率曲线和目前空气密度下对应的功率曲 线;3. 风机SCADA远控系统的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4. 风机报警编码对照表;5. 建设方、风机厂家、试运行单位共同认可的试运行验 收协议第三章 试运行中的有关要求第九条 试运行期间应保证风机所有测量、控制、保 护、自动、信号等全部投入,不得出现私自修改及短接现象;第十条 时间要求(一) 每台风机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 240小时;(二) 试运行风机出现以下情况试运行时间顺延:1. 在 240 小时试运行期间如没有出现额定风速则试运 行时间顺延 120小时,顺延后仍未出现额定风速,但机组运 行正常则视为试运行合格;2. 在240小时试运行期间如有效风时数未达到 70%,则试运行时间顺延 120 小时;3. 非风机厂家提供设备引起的电网故障,试运行时间按 故障时间顺延;4. 因电网限负荷造成的风机停运,试运行时间按停机时 间顺延;5. 超出切出风速或环境温度造成的风机停运,试运行时 间按停机时间顺延;6. 通过远程复位即可恢复运行的风机停运,试运行时间 按停机时间顺延,但不允许超过 3 次;7. 累计故障停运时间超过 2 小时而少于 5 小时的,试运 行时间按故障时间顺延。
第十一条 试运行风机出现以下情况退出试运行:(一) 单台风机连续通讯中断 1 小时以上的,故障风机退 出试运行;(二) 单台风机出现异常运行情况,如偏航声音、振动大 漏油等,异常风机退出试运行;(三) 单台风机出现状态参数、控制信号显示异常的,异 常风机退出试运行;(四) 单台风机出现 3 次以上远程无法消除的故障,故障 风机退出试运行;(五) 单台风机累计故障停运时间超过 5 小时的,故障风 机退出试运行;(六) 同批次参加试运行的风机在同一时间报同一类故 障超过 5 台的,此批次风机全部退出试运行;(七) 退出试运行风机经厂家售后服务人员确认修复后 可安排在下一批次进行第十二条 功率曲线要求(一) 风机试运期间功率曲线应达到厂家提供的目前空 气密度下对应的功率曲线,未达到要求的风机退出试运行二) 功率曲线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按合同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记录要求(一) 应根据风机厂家规定对机组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形 成相应的文字资料;(二) 应详细真实地记录风机所有情况(如缺陷现象、处 理方法以及停机、启机时间等),经双方签字确认;(三) 应每小时记录风机的风速和功率,经双方签字确认第四章 试运行后的验收第十四条 风机厂家在 240 小时试运行后,应对系统做 一次系统数据崩溃并恢复的测试,满足正确恢复的要求。
第十五条 试运行报告数据完整、准确,经双方签字确 认第十六条 风机的试运时间和性能应满足第三章条款的 要求第十七条 经双方确认满足上述要求的风机可以通过试 运行验收,双方签字后生效第十八条 项目法人单位在通过验收后一周内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