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docx
7页浙江师范大学员工作考核办法—、总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员队伍建设,鼓舞和促进员 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照《浙江 师范大学职员作条例》,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员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定量考核和 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自我评判与组织 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力求公布、公平、公平,注重实效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全校专、兼职员二、考核内容与标准第四条 员考核以《浙江师范大学职员作条例》规 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绩等为要紧内容要紧包括思想政治素养、 理论政策水平、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绩和能力,专门是在 完成重大任务中的表现,重点是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形的考核三、考核程序第五条 员的考核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考核一次,一 样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在员做好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由学 生工作部门、学院和学生共同参与考核,考核指标应定性与定量 相结合,力求科学公平一)自我总结:员对本人一学年的工作做出全面的总 结,对比《浙江师范大学职员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向所在学院党委、党总(直)支提交写实性的述职报告二) 学生测评:占50%各学院党委、党总(直)支通过 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在宽敞学生中开展民主评议,把握 学生对员的测评情形。
参与测评的学生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 广泛性,测评时刻可提早在每年六月进行三) 学院测评:占30%各学院党委、党总(直)支依照 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组织相关人员对员的工作情 形进行测评四) 学生工作部门测评:占20%学生工作部门依照 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对员的工作情形进行测评五) 学校评审:学工部对学生、学院和学生工作部门的测评 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提交学校进行联评,评选结果上报 校党委审批第六条 各学院党委、党总(直)支每学期按照《浙江师范 大学职员作条例》规定的工作职责对职员作进行一次考 评,并将学期考评结果报送学工部备案四、考核结果及使用第七条员最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差不多称职 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名额操纵在员总人数的20%以内 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第八条 考核结果作为员职务晋升、评选先进、津贴发 放等的重要依据第九条凡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员,调离职员作岗位,或予以解聘五、附则第十条 在考核学年内,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同等情形 下能够优先确定为优秀等级:(一) 员所带班集体中,有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二) 员所带学生中有2人以上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三) 在爱护校园稳固等方面做出突出奉献,受到学校表彰 的。
第十一条 在考核学年内,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能够直截 了当确定为不称职等级:(一) 在师生中散布反对四项差不多原则、阻碍校园和社会 安定言论,造成恶劣阻碍的;(二) 不同意工作任务,经教育不改的;(三) 多次不能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造成不良阻 碍的;(四) 因疏于教育治理而发生学生严峻违纪现象,造成恶劣 阻碍的;(五) 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形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受 善处置的;(六) 与学生发生冲突,造成恶劣阻碍的;(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治安或刑事处罚的;(八) 在学生党员进展、评优、评奖和学生资助等工作中弄 虚作假,造成恶劣阻碍的;(九)对学生中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有意包庇或纵容学生 违纪,造成恶劣阻碍的第十二条 本方法自2006年11月起执行,由党委学工部负责 说明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员考核表2. 浙江师范大学员考核测评表3. 浙江师范大学员考核测评学生用表附件一:浙江师范大学员考核表(200 ——200 学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原毕业学校、专业何时任员职务职称现任工作学院 年『级(专业)负责学生数兼任其它工作每周兼任教学课时数参加进修、学习情形学年小结(另附材料)学院* 意见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学校意见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附件二:浙江师范大学员考核测评表学院 员姓名 200年 月 日序号项目(分)考核测评内容评分本人自评学院测评学生工作 部门测评1思想教育 (20 分)组织学生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下班级、学生寝室与学生个别谈心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校风校纪教育及处理优 20—17 良 16—14 中 13—12 差11以下2党团建设 (15 分)组织各类学生党建活动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进展党员参与和指导团学活动优 15—13 良 12—11 中 10—9差8以下3常规工作 (30 分)评优评奖工作帮困助学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毕业生工作校园文明建设校园稳固工作与突发事件处理新生教育和军训工作 学生工作网络治理优 30—26 良 25—21 中 20—18 差17以下4执行制度 (20 分)召开学生工作讲评会情形学生情形记载各种会议及活动记录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会议及活动情形对布置工作完成情形优 20—17 良 16—14 中 13—12 差11以下5工作创新(5分)思想教育 党团建设 常规工作 执行制度 特色工作优5良4中3差2以下6自身建设 (10 分)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情形 参加会议(活动)情形 业务能力(工作水平) 科研成果(含撰写论文) 取得荣誉或成绩 师生意见思想小结(自我鉴定)优 10—8 良7 中6差5以下7综合评判(100 分)各项测评总分优秀85以上 良好70以上 合格60以上 不合格59以下员本人、学院、学校签名(盖章):附件三:浙江师范大学员考核测评学生用表序号项目测评内容1思想教育(20分)1能经常组织学生开展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42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寝室,关怀、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43经常与学生个别谈心、交流44重视校纪校规教育,处理违纪事件公平、公平4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并指导理想者活动42党团建设(16分)6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党校和其它学生党建活动47在进展党职员作中有序、公平48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中有打算、民主化49积极参与和指导共青团、学生会活动43常规工作(32分)10在各类学生评优评奖工作中公布、公平和公平411积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412重视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并及时指导413重视对学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414在日常教育治理工作(新生教育、军训和毕业生工作等)中认真负责415能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416组织、发动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明建设417通过网络等各种手段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和治理工作44执行制度(20分)18每月召开学生工作讲评会及定期召开有关会议419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有关会议或活动420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的有关政策421工作规范,在工作中认真能听取学生的意见,注意工作方法42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有创新45综合评判(12分)23对职员作的总体印象126总分应参加测评学生数 人,实际参加测评人 人员姓名.学院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