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法课件11、第十一章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法双.ppt
40页第十一章 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法,第一节 概述 了解有关概念: ●外交 ●外交关系 ●领事 ●领事关系,,一、外交关系和外交关系法 (一)外交关系的概念与表现形式 1、概念:主要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对外政策,由外交机关通过对外活动而形成的关系 2、表现形式 (1)正式的外交关系(正常的外交关系) (2)半外交关系(不完全的外交关系) (3)非正式的外交关系 (4)国民外交关系(民间外交关系),,(二)外交关系法的概念与历史发展 1、概念: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外交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是规范国际法主体进行外交活动的行为准则 2、历史发展 ●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城市国家之间交换特别使团已经十分频繁中国的《国语》、《墨子》中已有“外交”一词 ●特使→常驻使团,始于15世纪意大利诸共和国 ●外交的英文“diplomacy”,由英国的学者伯克1796年正式使用来专指外交●习惯法→协定法 1815年《维也纳议定书》 1818年《亚琛议定书》 1928年《维也纳外交官公约》 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1969年《特别使团公约》 1973年《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 1975年《关于国家在其对普遍性国际组织关系上的代表权公约》,,二、领事关系与领事关系法 (一)领事关系的概念与内容 领事关系是指一国根据与他国达成的协议,相互在对方一定地区设立领事馆和执行领事职务所形成的国家间的关系。
二)领事关系法的概念与历史发展 1、概念:是指调整国家之间领事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是规范国家从事领事活动的行为准则 2、历史发展 ●公元5世纪末,意大利、西班牙、法国等国的仲裁领事(商业领事) ●十字军东征后,领事制度带到东方国家15世纪,产生“领事裁判权” ●16世纪,官方委派的“派任领事” 1928年《哈瓦那领事官公约》 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三、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 1、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同时一般也建立领事关系;尚未建交时,可以先建立领事关系断交并不当然断绝领事关系 2、外交代表和领事同属外交人员组织系统,由外交部领导 3、 外交代表可同时执行领事职务;两国无外交关系时,领事也可兼办外交事务 区别 1、使馆全面代表派遣国,与接受国中央政府直接交往;领馆通常只针对护侨、商业、航务等事务与所在国的地方当局交涉 2、使馆保护的利益是全面性的,活动范围是接受国全境;领馆保护的利益是地方性的,活动范围限于有关的领事辖区 3、领事特权和豁免略低于外交特权与豁免1)外交特权与豁免是依据代表性和职务需要,内容较广;领事特权和豁免只来自职务需要,与前者比较项目相似,但实际范围要窄。
(2)使馆馆舍不可侵犯权是全面的,非经许可绝对不得进入;领馆馆舍不可侵犯权是一定限度内的,限于领事的办公住所,在特别危急时可以推定进入 (3)使馆通讯自由是绝对的,外交邮袋不得开拆或扣留;领事邮袋在有重大理由时可以在双方官员在场时开拆,否则可以退回 (4)外交人员人身不可侵犯是全面的;领事在严重违反接受国法律时可逮捕或拘禁,且领事所享受的特权与豁免只能限于执行职务的需要,如一定限度的作证义务的免除第二节 外交关系制度,一、外交机关体系 ●外交机关是指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外交政策,从事具体外交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总称 (一)国内的外交机关 1、国家元首 2、政府 3、外交部门,,(二)驻国外的外交机关 1、常设的外交代表机关 (1)一国派驻外国的使馆 (2)向国际组织派遣的常驻使团 ●成员国的常驻使团(常驻代表团) ●非成员国的常驻使团(常驻观察员/团) 2、临时性的机关——特别使团 讨论司考题 3、外交团(P322) 不具有任何法律职能,不得在接受国从事任何政治性活动,不得采取联合行动向接受国施加压力,不得干涉接受国内政经乙国同意,甲国派特别使团与乙国进行特定外交任务谈判,甲国国民贝登和丙国国民奥马均为使团成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多选第79题) A 甲国对奥马的任命需征得乙国同意,乙国一经同意则不可撤销此项同意 B.甲国特别使团下榻的房舍遇到火灾而无法获得使团团长明确答复时,乙国可以推定获得同意进入房舍救火 C 贝登在公务之外开车肇事被诉诸乙国法院,因贝登有豁免权乙国法院无权管辖 D.特别使团也适用对使馆人员的“不受欢迎的人“的制度,,二、使馆及外交代表 (一)使馆的建立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2条规定:“外交关系及常驻使馆的建立,以协议为之。
●国家有权决定与别国建立外交关系和互设使馆的条件,且建交以后,也有权根据一定理由单方面决定暂时或长期关闭驻另一国的使馆,中止或断绝同该国的外交关系甲乙两国1990年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双边的《外交特权与豁免议定书》2007年两国交恶,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之后,双方分别撤走了各自驻对方的使馆人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30题) A.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 B.乙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 C.上述《外交特权与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 D.甲国可以查封没收乙国使馆在甲国的财产,,(二)使馆的职务P318 1、代表 2、保护 3、谈判 4、调查和报告 5、促进 此外,国际法许可的职务还有: 1、在接受国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执行领事职务 2、经接受国同意代为保护第三国的利益 三)使馆人员的类别 1、外交代表 (1)使馆馆长 ●大使、教廷大使 ●公使、教廷公使 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代办 (2)外交职员 参赞、武官 、秘书 、随员、专员等 2、行政、技术职员 会计、打字员、译员、无线电技术人员等 3、事务职员(服务人员) 司机、厨师、清洁工、维修工、传达员、信使等 注:私人仆役不属使馆人员。
四)使馆人员的派遣、接受 ●派遣国在正式向接受国派遣使馆馆长和三军武官之前,须将人选通知接受国,其表示同意后再正式派遣使馆馆长的级别由两国协商确定 ●接受国有权随时宣布使馆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或宣布使馆其他人员为不可接受,并且不需说明原因五)外交代表职务的开始、终止 1、开始 大使、公使——向接受国国家元首递交国书 代办——向接受国外交部长递交委任书(介绍书) 2、终止 (1)任期届满 (2)派遣国政府召回 (3)接受国政府要求派遣国政府召回 (4)两国断绝外交关系或成为交战国 (5)接受国或派遣国由于政变或社会革命产生新政府三、外交特权与豁免 (一)概念与法律依据 ●特权:特殊利益和优遇,超出其他公民所享有的共同待遇 ●豁免:免除某种义务、责任或处罚 1、治外法权说 2、代表性说 3、职务需要说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其他条约基本上采用“职务需要说+代表性说”二)使馆的特权与豁免 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比较绝对) 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和作为馆长寓邸之用的建筑物和建筑物各个部分,以及其附属的土地(所有权谁属,在所不问) (1)未经使馆馆长许可,接受国任何官员不得进入使馆执行公务。
(2)接受国负有特殊责任,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安宁或有损使馆尊严的事件发生 (3)使馆馆舍及其设备,及舍内其他财产和交通工具免受征用、搜查、扣押或强制执行但公约对于出于公用目的征用使馆馆舍的问题没有做出任何规定2、使馆档案文件不受侵犯无论何时、无论何处) 3、通讯自由 ▼外交信差——人身不得侵犯 ▼外交邮袋——不得开拆或扣留 ▼明密码电信——非经接受国同意,不得安装和使用无线电发报机 4、免纳捐税、关税 5、人员行动和旅行自由 6、使用国旗、国徽三)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1、人身不受侵犯,不受任何方式逮捕或拘禁 2、寓所、文书、信件、财产不受侵犯 3、管辖豁免权(但外交人员不享受管辖豁免的情形除外) (1)刑事管辖豁免(绝对的) (2)民事、行政管辖豁免(相对的,有例外情形) ●注意: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可以由派遣国明示放弃在民事或行政诉讼程序上管辖豁免的放弃,不得视为对判决执行豁免的默示放弃,两项抛弃须分别为之 4、作证义务的免除5、免纳一切对人或对物课征之国家、区域、或地方性捐税,除非: (1)通常计入商品或劳务价格内之间接税; (2)对于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课征之捐税,但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而置有之不动产,不在此列; (3)接受国课征之遗产税、遗产取得税或继承税,但移送出国之动产在接受国纯系因亡故者为使馆人员或其家属而在接受国境内所致者除外; (4)对于自接受国内获致之私人所得课征之捐税,以及对于在接受国内商务事业上所为投资课征之资本税; (5)为供给特定服务所收费用; (6)关于不动产之登记费、法院手续费或记录费、抵押税及印花税。
6、行李免受查验但接受国有重大理由认为行李装有不在免税之列的物品或接受国法律禁止进出口或有检疫条例加以管制的物品时,可在外交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查验 7、其他免除一切个人劳务及所有各种公共服务,免除关于征用、军事募捐及屯宿等之军事义务*外交人员不享有接受国民事和行政管辖的豁免的情形有: ●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之物权诉讼,但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的不动产不在此列 ●外交人员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继承事项的诉讼 ●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从事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 另外,外交代表如果是自己主动提起诉讼,就不得对与主诉直接相关的反诉主张管辖豁免权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赵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在乙国任职期间,赵某遇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2003年司法考试卷一多选第60题) A.赵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 B.赵某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房由赵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有异议,而诉诸法院 C.赵某工作之余,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D.赵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李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李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四)外交特权与豁免的适用范围 1、人员范围 (1)与外交代表具有同一户口的家属,若非接受国国民,则与外交代表相同。
分析司法考试题 (2)使馆行政、技术人员及其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若非接受国国民且不在该国永久居留者,享有大部分特权与豁免,但其执行职务范围以外的行为不享有接受国民事和行政管辖的豁免最初定居时进口的物品享有关税的优惠,但其行李不免除海关查验 (3)使馆事务职员,若非接受国国民且不在该国永久居留者,就执行公务的行为享有豁免;其受雇所得报酬免纳捐税;免于适用接受国施行的社会保险办法 私人仆役,若非接受国国民且不在该国永久居留者,其受雇所得报酬免纳捐税康某是甲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与康某一起生活的还有其妻、其子(26岁,已婚)和其女(15岁)该三人均具有甲国国籍一日,四人在某餐厅吃饭,与邻桌发生口角,引发斗殴并致对方重伤警方赶到时,斗殴已结束甲国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与我国没有相关的其他协议根据国际法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33题) A 警方可直接对康某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B.警方可直接对其妻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C.警方可直接对其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D.警方不得对康家的任何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2、时间范围 凡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从其进入接受国国境前往就任时起就享有特权与豁免;已在接受国境内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