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李建伟最新解读侵权责任法讲义.doc

18页
  • 卖家[上传人]:新**
  • 文档编号:417032273
  • 上传时间:2023-05-07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39.50KB
  • / 18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一、立法背景与地位(一)既有的侵权法规范1.1986 年《民法通则》2.1988 年《民通意见》3.2001 年最高院《精神损害赔偿》4.2003 年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5.其他部门法的具体规定如《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 安全法》等6.存在问题很多(二)《侵权责任法》的出台1.2002 年至2009 年,四读通过2.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立法步骤3.单独成编的创举(三)新法在司考命题中的特点1.范围:以当年的3 月份之前通过的立法、司法解释为限2.分值:分值稳中有升:侵权法的分值正常 10-12 分3.难度:一般限于条文的字面意思,3、5 年后再会有难度的提升4.注意新旧法的修订以及新的规定:旧题新做5.侵权责任法的修订程度:92 个条文可以分为四类:废话,5 个;重复:36 个修正:10个新规定:41 个二、立法特点(一)高度抽象的总则条文、分则一般规定与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法律规范体 系1.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的关系2.这一立法格局对理解立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举例一: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 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 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 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 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大唐考资 以上四条文的关系?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二十八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 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127 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 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第六十八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 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 第三人追偿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八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 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 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 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大唐考资 《民法通则》第126 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 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三大变化:适用情形;归责原则;责任人(二)概括规定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立法条款构造技术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 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 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这一立法技术对于精确理解立法背景与理论内涵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问题:列举 18 种具体民事权利何谓“民事权益”?民事权利利益保护:考卷撕毁案商业秘密、死者利益的保护此处的民事权益不包括债权等相对权:不支持第三人侵害债权举例:甲一(送货合同)乙酒楼(债权人)(债务人)/?丙(第三人,故意或者过失)(追尾)上图中所讲的案情是:甲乙之间有一份供应合同,甲在送货路上遭遇车祸车 货全损,导致乙未能收到货物发生经营损失,经查车祸发生原因乃在于丙醉驾追 尾承担全责。

      问题:本案如何解决?(特别提示:乙丙之间构成违约责任吗?丙 之间构成侵权责任吗?)【例】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 自己价值3 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 限为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 月决定向法院提 起诉讼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项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2005-3-9,单)A 请求宣告甲与丙的行为无效B 请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C 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 1 万元债D 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三)以归责原则为纲构建各类侵权责任体系过错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论分则部分第五章 产品责任无过错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过错(车人)、过错(车车)第七章 医疗损害赔偿过错与过错推定第八章 环境污染无过错第九章 高度危险作业无过错第十章 饲养动物侵权无过错、过错、推定第十一章 物件致损过错推定无过错甚至于某一类侵权的各种场合下的归责原则也不相同,比如饲养动物侵权采 用:相对无过错责任绝对无过错责任推定责任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 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 者减轻责任。

      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 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一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 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民法通则》第 127 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 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例 1】甲、乙两家各有小院,隔墙而居,院墙高约两米一天,甲家夫妇 下田务农,将两周岁的儿子丙锁在自家的院子里玩不巧,乙家的一只公鸡飞过 院墙,将丙的左眼啄伤甲家为此支出医药费近万元对甲家所受的损失应如何 承担?(1999 年卷二 3 题,单选)A 完全由乙家承担B 主要由乙家承担,甲家也应自担一部分C 应由甲、乙两家平均分摊D 应主要由甲家承担,乙家给予适当补偿【例 2】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 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 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2002 年卷三 7 题,单选)A 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 应由乙自负责任C 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D 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三、若干重要的立法修订与旧题新做(一)隐私权的立法概念确立第二条第2 款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 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大 唐考资 《民通意见》14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 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 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例 1】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备 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 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2000 年卷二 4 题,单选)A 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 侵害了甲的名誉权C 侵害了甲的姓名权D 侵害了甲的身体权【答案】B【例 2】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 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 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关于该媒体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 年卷三22 题,单选)A 不构成侵权B 侵犯小兰的健康权C 侵犯小兰的姓名权D 侵犯小兰的隐私权【答案】D(二)有条件的同命同价第十七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 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 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 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适用于大规模侵权(空难、矿难、环境污染、机动车交通事故、有毒有害食 品)实质公平PK形式公平(三)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与产品召回、警示制度第四十六条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 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第四十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 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加州法院的英美烟草天价赔偿案与三鹿三聚氰胺事件丰田汽车在中美的不同态度与中国的尴尬(四)用工责任的统一与公平社会的建立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 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 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八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 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 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 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消除不同身份适用不同法律的不公平现象:从身份到契约【例】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 年卷三22 题,单选)A 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B 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C 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D 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答案】D【例】某机关法定代表人甲安排驾驶员乙开车执行公务,乙以身体不适为由 拒绝甲遂临时安排丙出车,丙在途中将行人丁撞成重伤有关部门认定丙和丁 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关于丁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下列哪些表述是 错误的?(2009 年卷三69 题,多选)A 甲用人不当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B 乙不服从领导安排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C 丙有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D 该机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答案】 A、B、C、D(五)不明抛掷物、坠落物的推定补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 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 人给予补偿。

      大唐考资 重庆案、济南案、上海案、通州案、朝阳案争议很大,利大于弊:邻里交往风险(六)。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