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邀请中船711研究所向江苏省常熟市选派“科技镇长团”成员的函.doc
2页关于邀 请 同 济 大学向江 苏 省常熟市 选 派 “科技 镇长团 ”成 员 的函同济大学校党委:根据 2011 年 4 月 12 日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颁发的苏组通[2011]49 号《关于开展第四批‘科技镇长团’ 成 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文件精神,特向贵单位发出邀请,能否选派一名同志到我市挂职,既可锻炼基层工作经验,也可促进同济大学与我市高新技术、人才等方面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推进,有利于加强双方政产学研合作关系根据文件精神,派遣要求概括如下:一、人员条件派出单位主要为省内外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级机关、省部属企业等拟派的“ 科技镇长团” 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高校院所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干部及处级后备干部;省部级机关和省部属企业人选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处级干部或处级后备干部二、任职情况 “科技 镇长团” 一般安排 实职每县(市、区)一般 10 人左右,集中住宿一般情况下,团长任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其他成员,党员的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委副书记,非党员的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副镇长(副主任)。
成员任职时间一般为 1 年,如确因工作需要,在征得接收单位和本人同意、派出单位支持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任职时间三、主要工作 “科技 镇长团” 成员主要 职责:分管或协管任职地区或单位的科技、人才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做好科技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四、双方职责1. 选 派单位负责:选派优秀人选;推进对口协作交流;支持派出人员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科技 镇长团” 成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妥善安置期满后的工作2. 接收 单位负责:成立“科技镇长团”工作机构;安排 “科技镇长团” 专项 工作和 调研 经费;推进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加强对“科技 镇长团” 成员的管理上述请求妥否,请贵党委研究若可以派出,请贵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人选推荐工作,并于 6 月 15 日前填写《第四批“科技 镇长团” 成员推荐表 》,提供派选人员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寄至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党政办公室,由我镇上报省委组织部专此函达,务请研究见复中共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党工委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