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监督学考点总结.docx
10页《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学》 (第二至九章、二十三章、二十四章)卫生监督学研究对象:卫生监督活动的整个运行过程和机制卫生监督(health supervision):是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民个人、法人和组织从事与 卫生有关的事项许可,对执行卫生法律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违法行为做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卫生监督的性质:1. 行政性 2.技术性其中,行政性是其根本属性☆卫生监督的行政性与技术性是统一的卫生监督的功能:1. 规范功能(效果)2. 制约功能(目标)3. 预防功能(重心)4. 促进功能(结果)卫生监督的特征:1. 健康权与合法权益保护性2. 法定性与授权性3. 行政性与技术性4. 广泛性与综合性5. 强制性与教育性卫生监督的作用:1、 保障和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2、 实施国家职能打击违法活动3、 保护国家、团体、个人有关卫生方面合法权益4、 促进卫生法律制度的完善5、 增强人们法制意识卫生监督行为:是指卫生监督主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卫生监督活动、管理社会卫生事务、行使卫生监督职权 的过程中,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或法律效力的行为卫生监督行为应具备以下要件:1、 必须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2、 具有法律效果的存在3、 具有表示行为的存在卫生监督行为的种类:a按卫生监督的过程分类:1. 预防性卫生监督(preventive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主体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扩 建的建设项目所开展的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2. 经常性卫生监督(regular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主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单位、 个人或有关社会组织遵守卫生法律规范的情况进行的日常性监督活动监督的重点是了解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 生知识培训证的持有情况,环境卫生、产品质量、污染状况以及有无发生危害生产经营人员及消费者健康的隐患等, 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查明情况、找出原因,进而采取措施并及时予以纠正b按卫生监督的行为方式分类:(要懂得区分各种行为)羁束卫生监督行为与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与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包括审批、发放卫生许可证的行为)要式卫生监督行为与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卫生监督行为有效成立的一般要件:1、行为的主体合法2、 行为不超越权限3、 行为内容合法4、 行为符合法定形式5、 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卫生监督行为的法律效力:1. 确定力(determination)是指卫生监督行为依法有效成立后,即产生不可变更力,非依法定事实和程序不得随 意变更或撤销2. 拘束力(restriction)是指卫生监督行为依法有效成立,行为的内容对有关组织和人员具有约束和限制的效力, 必须遵守、服从。
3. 执行力(execution)是指卫生监督行为依法生效后,卫生监督主体有权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措施,使卫生监督 行为的内容得以完全实现卫生监督行为的消灭(elimination of health supervision ):是指卫生监督行为的效力完全停止、不复存在多 半是因撤销或废止而使卫生监督行为消灭卫生监督行为的废止(abrogation of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行为在成立时是合法的,后来由于情况 发生变化,使其不宜继续存在,使它消失了效力,这便是卫生监督行为的废止要区分废止和消灭的区别)卫生监督行为的撤销(cancellation of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行为在适用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生效 要件的情况,由有权机关依法予以撤销,使该行为向前向后均失去效力卫生监督行为的变更(alternation of health supervision ):是指对巳经发生效力的卫生监督行为,发现其不当 或因情况变迁,使原行为变得部分不适用,从卫生行为监督的变更而对部分行为加以改变或使部分行为失去效力, 并作出新的规定,就是卫生监督行为的变更。
卫生监督原则:1. 合法性原则2. 合理性原则3.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4. 信赖保护原则5. 独立审理案件的原则法律关系(legal relationship):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几个特征:1. 法律关系是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2. 法律关系以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3. 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卫生法律关系(health legal relationship):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卫生活动过程中,依据 卫生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卫生法律关系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平等的纵向卫生法律关系以及双方当事 人法律地位平等的横向卫生法律关系卫生监督法律关系(legal relationship of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由卫生法律规范调整的、因实施国家卫生 监督权而发生的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人员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卫生监督法律关系:1.内部卫生监督关系:行政主体之间、卫生监督主体与行政人员之间2. 外部卫生行政关系:卫生监督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卫生监督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卫生监督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救济关系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客体、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内容(1)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主体是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即自然人和自然人组织体。
A. 行政主体国家卫生监督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或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市卫生法律监督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也 被称为行政主体这类行政主体具体有如下特征:1.通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2.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卫生监督职 权3.独立承担法律责任B.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中与卫生监督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卫生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影响 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外国人、无国籍人等2)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既是法律关系产生和存 在的前提,又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发生权利和义务联系的中介其特征有:客观性、可控性、有用性客体主要包括:A.身体、生命与健康(最高层次)B.物C.行为(法的最直接目的是要调整人们的行为)(2)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所享有的的权利和义务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主要的条件:1.卫生监督法律规范2.法律事实法律事实(legal facts):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法律事实的特征:1.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性事实2. 法律事实是一种能用证据证明的事实3. 法律事实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4. 法律事实是一种制度性事实法律事实的分类:依据主体的自由意志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卫生监督主体(health supervision subject):是指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卫生监督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卫 生监督活动,并对由此产生的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部门。
包括卫生监督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卫生监督主体的特征:1、 卫生监督主体是享有国家卫生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2、 卫生监督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卫生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3、 卫生监督主体是能够对自己的行政行为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卫生监督主体的法律地位1. 明确的法律关系2. 法定的监督权力3. 独立的监督活动4. 固定的法律地位5. 有限的监督权力卫生监督主体的组成与职权卫生监督主体卫生法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业医师法》《精神卫生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红十字会法》《献血法》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法》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病防治法》卫生监督员:是指通过资格考试,经依法聘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履行卫生监督职能的卫生执法人员 卫生监督员的特征:1.是卫生监督机构的组成成员2. 是卫生监督机构中依法从事卫生监督任务的人员3. 必须符合一定条件4. 其卫生监督行为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卫生监督的法律依据(legislative authority of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主体的卫生监督行为成立 的法律根据。
卫生监督依据的分类:1.依据效力和性质分:法律依据、技术依据、政策依据2. 依主体的业务性质分:职权依据、工作依据3. 依形式分:实体依据、程序依据卫生监督法律依据特征:保护公民健康权(最主要、最根本)卫生监督法律依据的形式1. 宪法中有关卫生的规定2. 卫生法律3. 卫生行政法规4. 地方性卫生法规5. 卫生自治法规6. 卫生行政规章7. 国际卫生惯例和条约卫生监督法律依据的效力等级:(课本P13)检(一) 卫生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1. 宪法至上2. 上位阶的法高于下位阶的法3. 同位阶的卫生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下位阶的法与上位阶的法冲突无效(二) 卫生法的效力层次的特殊规则1. 特别法效力优于一般法(针对同一主体在某一卫生领域既有一般性立法,又有不同于一般立法的特殊立法时)2. 新法优于旧法(针对同一制定机关按照相同程序先后就同一领域的问题制定了两个卫生规范,有同等级别效力时 所适用的规则)3. 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针对卫生法律文本与法律解释之间的效力而言)卫生标准:是指为保护人体健康,对医药卫生、食品卫生等诸方面的卫生要求而制定的标准卫生标准的特征:科学性、法定性、更新性、统一性、规范性、可及性卫生标准在卫生监督中的作用:1.卫生监督检测检验的规范性依据2.卫生监督评价的技术依据3.实施行政处罚的法 律依据4.行政诉讼的举证依据卫生监督手段(means of health supervision ):是指卫生监督主体贯彻卫生法律规范,实施卫生监督过程中所采 取的措施和方法。
包括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检杳、卫生行政奖励、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 政强制措施、卫生行政强制执行卫生宣传教育的意义:1.使相对人执法守法2.使人民群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3.使卫生监督主体依法行政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一般性宣传教育和具体性宣传教育北卫生行政许可(health administrative permit):是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 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与卫生管理有关的特定活动的行为卫生行政许可的特征:卫生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卫生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卫生法律的一般禁止卫生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卫生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卫生许可的原则1. 法定原则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 便民、效率原则4. 信赖保护原则5. 监督原则6. 救济原则卫生行政许可的形式:分书面文件和非书面文件书面文件分证照式形式(最主要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