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权质押股东会决议.doc
2页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下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会议就公司向 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并由 提供股权质押一事,作出如下决议:一、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向 当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 万元整,并以 拥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质押给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总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该借款的期限、价格等具体条款详见公司与 有限公司签订的《 》二、 同意以其拥有的公司 %股权,为公司向 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 万元整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股权质押的具体条款详见 与 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
三、在上述股东会决议的范围内,由股东会授权的代表人来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不必另行经股东会确认四、股东会授权 代表公司全权办理该借款与股权质押事宜,其所签署的股权质押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公司承担本决议是公司与 有限公司签订的《 》、 与 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的组成部分此致 有限公司股东签字: 申请人: 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股权出质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