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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审判程序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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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gg****m
  • 文档编号:215545627
  • 上传时间: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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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模拟法庭审判程序+案例书: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己在庭外候审书: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二、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三、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四、 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五、 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六、 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 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 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七、 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 闭庭以后书而向法院提出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书: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请大家坐下书:(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王甲、王乙已提到 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审:(敲法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王甲到庭法警将被告人王甲带到庭后)被 告人王甲的基本情况?王甲:我叫王甲,男,1989年4月11日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高中文化,, 住本县繁华小区。

      审:被告人王甲,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王甲:2005年5月20日收到审:大连市长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52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大连市长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 诉的被告人王甲故意伤害案合议庭由审判员吕品、战立颖、李洪露组成,由 李洪露即本人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历芳担任法庭记录;大连市长海县人民检察 院指派检察员赵丽娜、王宏伟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王甲委托,长海县海达 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倩出庭为被告人王甲辩护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159、160条的规定,当事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 有下列权利:(1) 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2) 可以提出证据,中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 验、检查;(3) 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4) 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的规定,被告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也就是说,被告人如果认为上述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书记员、公诉人与木案有利 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处理的话,依法可以中请上述人员回避被告人听清 楚没有?王甲:听清了。

      审:被告人王甲,你是否中请回避?王:据我所知,我们这个法庭上的书记员和公诉人的书记员是小学同学,我申请 中间一个人回避审:你到底中请谁回避?王:我申请法庭的书记员厉芳冋避(审判长此时与左右的审判员讨论了几下)审:被告人王甲,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你所提出的回避申请不符合法 定的情形,本法庭驳冋你的冋避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之规定,不得申请复议,你听清楚了 吗?王:听清楚了审:你还申请其他人回避吗?王:我中请吕品回避审:你申请冋避的理由是什么?王:我曾经看见过她在被害人张三家经营的餐馆吃早点,好像跟被害人挺熟的 (王甲形态有点结巴)审:你什么时候看到过的?王:去年4月初审:几次王:2-3次审:她穿的什么衣服?王:法官制服审:每次看见她都是吃早点吗? 干•:是审:你当时干什么去了?王:我也去吃早点了,那段时间我经常吃早点审:你怎么知道她和被害人张三挺熟的?王:我看见他们打招呼审:你看到过她和张三说过话吗?王:那倒没有审:你能确定就是她吗》?王:能,因为每次她都穿法官制服审:你还知道什么情况?王:别的没有审:现在休庭,待本院作出决定是否准许被告人王甲提岀的回避申请后继续开庭, 把被告人王甲带回法庭候审室(王甲被带出门外)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5分钟后)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现在宣布继续开庭,传被告人王甲到庭,(等待到庭后发问)被告人王甲, 你向法庭提出的要求审判员吕品回避的申请,经木院研究己经决定。

      现在请木院 院长宣布决定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要起立)院长:被告人王甲,现在向你宣布木院决定:经过调查核实,审判员吕品在4 月1日、5日、6日,即在本案案发之前确实着装到被害人张三家经营的饭馆吃 了 3次早餐,但出于工作的需要外出调查,来不及回家吃饭,顺便去的,是自费 吃的早餐,案发后也未曾去过,她与被害人张三确实不相识,点头打招呼也属礼 貌行为,这一情况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被告 人王甲,你提出的申请冋避理由不能成立,对你提出的冋避审请决定给予驳冋, 对这一决定你申请复议吗?王:不中请 院长:好,请审判长继续主持审判(院长走后,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坐下)审:被告人王甲,你还申请其他人回避吗?王:不申请了法庭调查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赵丽娜站起)大连市长海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长检刑诉(2005)第52 号,被告人王甲,男,1989年4月11日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高中文化,, 住本县繁华小区2005年5月3 口因本案被大连市长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 年5月13日被逮捕,现押于长海县第一看守所被告人王甲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一案,经大连市长海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05年5月20日移送本院审查起 诉,现经审查查明:2005年4月30日下午,人连市长海县高级中学放学后,同在高三年级不同班的 王甲和王程程,在楼梯口发生争执,随后两人边走边吵,并相互推操,王甲用力 把王程程摔倒,王程程摔倒后头碰到楼梯,昏迷不醒,王甲怀疑王程程假装晕倒, 就走开了。

      王程程的头没被摔破,也就既没和老师讲,也没和家长说2005年 5月3日,王程程和自己上职高的表哥张三,一起从新华书店回家的路上,见到 了王甲,便说起了三天前的事,张三决定要给自己的表妹王程程出这口气,教训 教训王甲,这时王程程也没有出口制止,张三便拦住了和唐晓翠一起逛街的王甲, 说话间张三不断推操王甲,并用拳头打了王甲胸部两拳,王甲没有述手,接着张 三乂给王甲一巴掌,待张三再扇时,王甲和张三廝打起来,唐晓翠看到同学被打, 跑到附近的亭打了 110o回来时王甲后被张三踢倒在地,并用脚踢王甲的脸, 这时王甲爬起来,从身上掏出一个弹簧刀,猛地刺向张三的腰部,张三倒下,由 路人和王程程一起把张三送到医院救治,医生诊断张三被刺中腰部,最终因抢救 无效而死亡证明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证人唐晓翠证言、鉴定书,被告人供述等本案事 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甲在用刀将被害人张三刺死的行为虽有防卫性质,但致其重 伤的后果,已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因被告人 均属防卫过当,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本院为 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十条、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被告人王 甲、王乙予以惩处。

      此致,大连市长海县人民法院,检察员:赵丽娜、王宏伟 见公诉六卷第18页审:被告人,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听清起了吗?王甲:听清楚了审:被告人王甲,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王甲:有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审: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公:(王宏伟宣读)被告人王甲,公诉人今天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实再次对你进行 讯问,你必须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王甲:听清楚了公(王宏伟):被告人王甲,你与张三、王程程是否认识?王甲:认识王程程,他是我同校同学,不认识张三公(王宏伟):那你怎么会把张三刺死的?王甲:是张三在路上堵我,我打不过他,张三把我往死里打,把我打的浑身疼痛, 头晕眼花,我为自救用刀想吓开他的公(王宏伟):他为什么堵你?王甲:不太清楚,可能是因为五一放假前,4月29日我和王程程在学校里有过 争吵,我把王程程给摔倒了,但没有摔伤什么地方,她不服,叫张三一起来堵我 的公(王宏伟):那5月3日的事情是怎么发生的?王甲:5 J1 3日下午,我和同班同学唐晓翠一起去新华书店,在去书店的路上, 被与王程程同行的张三拦住,他只问我是不是王甲,就动手打我,因为他年龄大, 个子高不断推,并用拳头打了我胸部两拳,我没敢还手,接着张三又打了我 一巴掌,并抓住了我的衣服要我拿钱出來,赔王程程的医疗费,他一边说一边打 我嘴巴,我就和张三打起来,我一还手他就把我往死打。

      公(王宏伟):你继续讲下去?王甲:我打不过他,被踢倒在地,他还用脚踢我的脸,还不停地说要打死我,这 时我被打的浑身疼痛,头晕眼花,如果我不爬起来,他就能把我给打死,为了白 救我从身上掏岀一个弹簧刀,想吓他,就乱刺,想让他放过我,不知道就刺中了 他,由路人和王程程一起把张三送到I矢院,这时110来了,我就被110带走了 公(王宏伟):当时你的同学唐晓翠在什么地方,王程程在什么地方? 王甲:就在一边,她可能被吓住了,后來她可能跑去打了王程程就在一边, 没有打我,没有上前拦住他表哥公(王宏伟):你当时有没有喊救命或求助、求饶之类的话王甲:没有公(王宏伟):你被打倒在地时,脸是朝天还是朝地?王甲:朝天公(王宏伟):这把弹簧刀(王宏伟从身边的口袋中拿出并出示)是不是你当天 刺张三的那把?(审判长朝法警点头后,法警从公诉人手中双手接过凶器后,转身,递给被告人 过目,然后依次给辩护人,审判长过目,审判长接过)王甲:是公(王宏伟):你怎么会带刀在身上王甲:我平时都带着,带得它好看,好玩,也能防身公(王宏伟):你为什么要拿刀刺张三?王甲:我实在被他打得不行了,想吓他,自己好逃命公(王宏伟):你有没有考虑到拿刀刺他的后果?王甲:没有,我拿刀乱刺一刀,没想到会把他刺死。

      公(王宏伟):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王甲的讯问暂时到此审:被告人王甲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王甲进行发问?辩:有的被告人王甲,你与张三以前是否有矛盾?王甲:没有辩:那你为什么要拿刀刺他?王甲:我被他打得不行了,我不还手会被他打死的,我只想吓开他,自己逃命, 没有想要刺死他(激动)辩:审判长,辩护人发问暂时到此审:被告人王甲,你拿刀刺张三时,是否看准部位再刺的?王甲:不是,我是慌乱中乱刺一刀的审:被告人王甲,你是不是知道有人要堵你,你才随身带着刀子的?王甲:不是的,我喜欢它,感觉好玩一直把它带在身上审:现在由公诉人举证公:(赵丽娜)公诉人请求法庭传证人王程程到庭作证审:请法警带证人王程程到庭作证审:(王程程上后)王程程,你把自己的身份情况陈述一下王程程:我叫王程程,今年17岁,高中文化,是本县高级中学三年级的学生, 住本县阳光小区审:你与木案当事人的关系? 王程程:我与王甲同校不同班,张三是我表哥审: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和应的法律责 任听清楚了吗?王程程:听清楚了,我一定会如实讲的审: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由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待签字后交冋审判长)审:先由公诉人进行询问。

      公(赵丽娜):王程程,你把5月3日下午发牛的事情经过再讲述一遍王程程:好的那天下午我和张三去新华书店的路上,碰到了王甲和他的同班同 学唐晓翠,就跟表哥说起三天前王甲打我的事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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