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doc
3页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 2004 年 1 月 19 日由市政府第 2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发放点金汇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领取一、主动公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人民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进行查阅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及其它信息,具体网址为 。
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查阅该查阅室地点位于金汇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1:00,下午1:30~4:00 ),联系 57483148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查阅这类信息 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 30 日内公开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公开范围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人民政府信息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 )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进行查阅受理机构本机关自 2004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人民政府党委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为金汇镇中街 85 号,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1:00,下午 1:30~4:00) 受理机构联系 57481101,号码 57481128,通信地址金汇镇中街 85 号,邮政编码201404,电子邮箱地址 jinhuigov@提出申请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申请流程见下图: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上海奉贤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 (进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中下载);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即可。
2.信函、电报、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l 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三、救济方式及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57420175,地 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 502 号,邮 编:2014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或者奉贤区法制办公室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附表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电子邮箱 法人/其它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