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各省市光伏政策总览.doc
9页全国各省市光伏政策总览全国各省市光伏政策总览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全国多个地方分 布式太阳能补贴政策也相继出炉下面对我国各省市光伏扶持政策进行汇总:一、江西省参考文件:赣发改能源字〔2013〕1062 号摘要: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除了国家补贴 0.42 元/kWh 外,省专项资金 补助,一期工程补助 4 元/W,二期工程暂定补助 3 元/W二、山东省参考文件:鲁价格一发〔2013〕119 号摘要:2013-2015 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 kWh1.2 元(含税,下同) , 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 筑应用补助资金以及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再享受电价补贴三、河南省洛阳市参考文件:《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摘要:对 2015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洛阳市企业生产的组件的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按其装机容量给予 0.1 元/W 奖励,连续奖励 3 年四、安徽省合肥市参考文件:合政〔2013〕76 号摘要:在肥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由当地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除享受 国家补贴外,按年发电量给予 0.25 元/kWh 补贴;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光伏电站,按 年发电量给予 0.02 元/kWh 补贴;连续补贴 15 年。
家庭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等,按装机 容量一次性给予 2 元/W 补贴,不享受市级光伏 kWh 电补贴政策五、江苏省参考文件:苏政办发〔2012〕111 号摘要: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该省明确 2012 年-2015 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 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 kWh 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 2014 年 1.2 元和 2015 年 1.15 元六、河北省参考文件:无文号摘要:对采用省内生产光伏组件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优先并网,全额收购装机容 量在 1MW 及以上,未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且在省级电网并网销售的光伏电站,2014 年底前建成投产的,上网电价 1.3 元/kWh,2015 年建成投产的为 1.2 元/kWh,上述上网电 价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暂执行三年七、上海市参考文件:暂无摘要:据了解,上海拟在全国范围内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为 0.42 元/kWh 基础上,提 供 0.25 元/kWh 的地方补贴,期限为 5 年八、浙江省参考文件:浙政发〔2013〕49 号摘要: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 础上,省再补贴 0.1 元/kWh。
1、温州市参考文件:温政发〔2013〕75 号摘要:1)凡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其发电量给予 0.05 元/kWh 的补贴,自发电 之日起补五年;2)2014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 0.15 元/kWh 补贴;2015 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的, 给予 0.1 元/kWh 补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 0.3 元/kWh 补贴,自发电之日起, 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 (已享受国家“金太阳”、 “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 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2、温州市永嘉县参考文件:永政发〔2013〕282 号摘要:1)对县域内除民居外装机达到 50kW 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 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 0.40 元/kWh;2)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 2 元/W 的一次性奖励,建成 投产后前五年给予 0.3 元/kWh 的补贴3、嘉兴市参考文件:嘉政发〔2013〕87 号摘要:自 2013 年起到 2015 底,对市本级 20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电量补贴, 补贴标准为 0.1 元/kWh,连续补贴 3 年。
(已享受国家“金太阳”、 “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 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4、嘉兴市秀洲区参考文件:秀洲政发〔2013〕31 号摘要:对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 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 1 元/W 的补助(鼓励优先采购本区光伏产品,对本区产品占设备投 入 3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 100%补助,低于 30%的给予 80%的补助) 5、海宁市参考文件:海政办发〔2013〕260 号摘要:对市域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经申报批准,装机达到 0.1MW 以上,在国家、 省财政补助基础上,实行电价地方补贴对在 2014 年底前建成的按 0.35 元/kWh 标准给予 补贴,连续补助五年;对屋顶资源提供方按装机容量给予 0.3 元/W 一次性补助6、桐乡市参考文件:桐经信产〔2013〕148 号摘要:1)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 1.5 元/W 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国家政策扶持 的项目不补) ;2)2014 年以前建成投产,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 0.3 元/kWh 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 0.2 元/kWh 补助;3)对屋顶出租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 30 元/平方米的补助;4)采购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产品,按采购价格的 15%给予奖励。
7、杭州市参考文件:杭政函〔2014〕29 号摘要:在国家补贴 0.42 元/kWh、浙江省补贴 0.1 元/kWh 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建成后 的实际发电效果,再给予 0.1 元/kWh 的补贴,补贴期限暂定为 2014-2015 年8、杭州萧山区参考文件:萧政办发〔2013〕209 号摘要:1)屋顶业主使用部分光伏发电量,按用电价格给予 15%的优惠;2)已列入区级以上太阳能应用(示范)计划的项目,按照上级要求配套资助,未列入 计划资助且装机容量不小于 30kW 的太阳能应用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 0.2 元/kWh 补 助9、富阳市参考文件:文件即将印发摘要:2014-2016 年建成投产的项目,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 0.3 元/kWh 补助,第三至 五年给予 0.2 元/kWh 补助10、衢州市参考文件:衢政发〔2013〕53 号摘要:在本市绿色产业聚集区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暂定 5 年内,对 采购本地光伏产品的项目,在省上网电价 1.0 元/kWh 的基础上,给予 0.3 元/kWh(已享受 国家、省各类补贴政策的项目,按上述标准折算评估后核定电价补贴) 11、衢州市龙游县参考文件:龙政发〔2013〕35 号摘要:1)对县域内实施的装机达到 1MW 以上的项目给予 0.3 元/W 的一次性奖励;2)暂定 5 年内,对县域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 1.0 元/kWh 的基础 上,给予 0.3 元/kWh 的上网电价补贴。
(已获得国家、省级补助的项目不补)12、衢州市江山市参考文件:江政发〔2014〕2 号摘要:1)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 0.3 元/W 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 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 0.2 元/kWh 的补助;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 0.3 元/W 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 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 0.15 元/kWh 的补助;3)鼓励年综合能耗 1000 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 不够,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 10 元/m2 的补助此外,福建、山西也已出台鼓励当地光伏发电项目措施,陕西等地光伏利好政策也正 酝酿中,我们将持续关注来自: 近几年,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省市也积极 响应,全国多个地方分布式太阳能补贴政策也相继出炉下面对我国各省市光伏扶持政策 进行汇总:一、江西省参考文件:赣发改能源字〔2013〕1062 号摘要: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除了国家补贴 0.42 元/kWh 外,省专项资金 补助,一期工程补助 4 元/W,二期工程暂定补助 3 元/W。
二、山东省参考文件:鲁价格一发〔2013〕119 号摘要:2013-2015 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 kWh1.2 元(含税,下同) , 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 筑应用补助资金以及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再享受电价补贴三、河南省洛阳市参考文件:《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摘要:对 2015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洛阳市企业生产的组件的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按其装机容量给予 0.1 元/W 奖励,连续奖励 3 年四、安徽省合肥市参考文件:合政〔2013〕76 号摘要:在肥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由当地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除享受 国家补贴外,按年发电量给予 0.25 元/kWh 补贴;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光伏电站,按 年发电量给予 0.02 元/kWh 补贴;连续补贴 15 年家庭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等,按装机 容量一次性给予 2 元/W 补贴,不享受市级光伏 kWh 电补贴政策五、江苏省参考文件:苏政办发〔2012〕111 号摘要: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该省明确 2012 年-2015 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 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 kWh 上网电价分别确 定为 2014 年 1.2 元和 2015 年 1.15 元。
六、河北省参考文件:无文号摘要:对采用省内生产光伏组件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优先并网,全额收购装机容 量在 1MW 及以上,未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且在省级电网并网销售的光伏电站,2014 年底前建成投产的,上网电价 1.3 元/kWh,2015 年建成投产的为 1.2 元/kWh,上述上网电 价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暂执行三年七、上海市参考文件:暂无摘要:据了解,上海拟在全国范围内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为 0.42 元/kWh 基础上,提 供 0.25 元/kWh 的地方补贴,期限为 5 年八、浙江省参考文件:浙政发〔2013〕49 号摘要: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 础上,省再补贴 0.1 元/kWh1、温州市参考文件:温政发〔2013〕75 号摘要:1)凡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其发电量给予 0.05 元/kWh 的补贴,自发电 之日起补五年;2)2014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 0.15 元/kWh 补贴;2015 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的, 给予 0.1 元/kWh 补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 0.3 元/kWh 补贴,自发电之日起, 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 。
(已享受国家“金太阳”、 “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 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2、温州市永嘉县参考文件:永政发〔2013〕282 号摘要:1)对县域内除民居外装机达到 50kW 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 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 0.40 元/kWh;2)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 2 元/W 的一次性奖励,建成 投产后前五年给予 0.3 元/kWh 的补贴3、嘉兴市参考文件:嘉政发〔2013〕87 号摘要:自 2013 年起到 2015 底,对市本级 20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电量补贴, 补贴标准为 0.1 元/kWh,连续补贴 3 年 (已享受国家“金太阳”、 “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 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4、嘉兴市秀洲区参考文件:秀洲政发〔2013〕31 号摘要:对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 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 1 元/W 的补助(鼓励优先采购本区光伏产品,对本区产品占设备投 入 3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 100%补助,低于 30%的给予 80%的补助) 。
5、海宁市参考文件:海政办发〔2013〕260 号摘要:对市域内实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