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民法课件第二编11.ppt
19页第十一章人身权概述导语西方法学家认为,人类的某些权利是天然的、与生俱来的,法律对此只有保护之责,而无予夺之权,这就是所谓“天赋人权”学说我国主流法学理论并不完全赞同这一观点但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确有一些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如生命权、健康权等;还有一些权利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身份而享有的,如配偶权、亲属权上述权利,在民法上统称为人身权,本章即是对此类民事权利的概括论述第一节 人身权的概念和特点,第二节 人身权的分类,第一节 人身权的概念和特点一、人身权的概念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基于其人格或身份而依法享有的对其人格利益或身份利益的排他支配权人身权是一个复合性概念,包含了若干种具体的权利形态,如健康权、名誉权、配偶权等人身权以特定的人格或身份为基础,体现了民法对特定主体的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确认和保护人身权的客体,就是这种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第一节 人身权的概念和特点二、人身权的特点作为与财产权相对应的民事权利,人身权除具备民事权利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以下法律特点:(一)固有性人身权是与权利主体的人格或身份不可分离的权利,这就决定了人身权的固有性第一节 人身权的概念和特点二、人身权的特点(一)固有性人身权的固有性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人身权(尤指人格权)与权利主体存在的同期性,即人身权是权利主体“与生俱来”的权利。
2人身权的专属性,即与特定的权利主体不可分离,不能让与或放弃3人身权的法定性,即人身权的取得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无需民事主体之间的特别约定,民事主体也不能自行创设或废止人身权第一节 人身权的概念和特点二、人身权的特点所谓不得让与,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赠与和继承(作为例外,某些人身权脱离权利主体仍有法律意义或者经济价值,因而可以依法转让,如法人名称权的转让和继受);人身权不得放弃,是因为人身权不但体现个人利益,而且是文明社会生活的基础,对此基础的动摇即是对社会利益的侵犯,故各国立法均禁止免除人身伤害的侵权责任返回,第一节 人身权的概念和特点二、人身权的特点(二)非财产性所谓非财产性,是指人身权是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人身权的客体是权利主体的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这种利益不像物权的客体(有体物)或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债权的客体(给付)、继承权的客体(遗产)那样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金钱来估算和衡量第一节 人身权的概念和特点二、人身权的特点(二)非财产性因此,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权利人身权所直接体现的,是权利主体基于其人格和身份而享有的精神利益。
人身权与财产权也存在密切联系,表现在:某些财产权的取得,须以特定的人身权为前提;某些人身权的行使,可以为权利人带来财产权益;人身权受到侵害,可导致财产损害及赔偿第一节 人身权的概念和特点二、人身权的特点(三)绝对性和支配性人身权是绝对权,其效力及于权利主体以外的任何人,即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他人人身权的义务人身权又是支配权,权利人有权支配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并排除他人的干涉和侵犯人身权的行使通常可由权利人自行实现,无需借助义务人的积极行为第一节 人身权的概念和特点三、人身权与人权人身权与人权是两个既有联系又不同的概念人权包括下列三类权利:(1)基本人权和人身自由,包括生命权、人身安全权、人格尊严权等权利;(2)政治权利,包括思想自由、信仰自由、集会与结社的权利等;(3)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包括所有权、劳动权、自由择业权、社会保险权、受教育权等第一节 人身权的概念和特点三、人身权与人权民法中的人身权,可以看作是人权体系的组成部分,但二者并不存在逻辑上的种属关系尽管如此,人权概念的提出和人权运动的兴起,对民法中人身权保护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第二节人身权的分类一、人格权与身份权根据人身权的取得原因,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与身份权。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身份利益为客体的权利第二节人身权的分类一、人格权与身份权身份权与人格权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1)主体单一性身份权须以一定的身份为基础,而身份专指自然人在特定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故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身份权的权利主体2)非必备性与人格权是权利主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与权利主体须臾不可分离不同,身份权并非权利主体不可或缺的权利,不享有身份权,并不影响其主体资格第二节人身权的分类一、人格权与身份权身份权与人格权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3)非普遍性身份权不像人格权那样人人平等享有,而是以特定的身份关系为存在前提,只有具备该种身份的人才享有相应的身份权如4)财产关联性身份权大多含有财产内容,或与财产权结为一体形成一种独立的权利第二节人身权的分类二、具体人格权与一般人格权根据人格权的客体范围,人格权可分为具体人格权与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是指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以各种具体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是指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以人格独立、人格尊严等一般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
第二节人身权的分类三、物质性人格权与精神性人格权根据具体人格权的客体范围,人格权可分为物质性人格权与精神性人格权物质性人格权是以物质性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所谓物质性人格利益,是指存在于一定物质载体即人的身体之上的人格利益精神性人格权是以精神性(非物质性)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第二节人身权的分类三、物质性人格权与精神性人格权物质性人格权与精神性人格权的区别,除表现在客体方面外,其主体范围和保护方法也有所不同物质性人格权为自然人所独有;精神性人格权的保护可适用多种财产损害赔偿以外的责任形式,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第二节人身权的分类四、亲属法上的身份权与非亲属法上的身份权根据身份权的法律渊源的不同,身份权可分为亲属法上的身份权与非亲属法上的身份权亲属法上的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非亲属法上的身份权包括荣誉权、著作身份权等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亲属法上的身份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而非亲属法上的身份权则不然第二节人身权的分类五、基本身份权与派生身份权根据身份权之间的关系,身份权可分为基本身份权与派生身份权基本身份权是基于自然人的基本身份地位而确立的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派生身份权又称支分的身份权,是由基本身份权所派生的各种具体权利。
派生的身份权原则上随基本身份权变动而变动,基本身份权确定,则当然发生派生身份权;基本身份权消灭,派生身份权也随之消灭本章小结】本章重点说明人身权的含义、种类人身权具有固有性、非财产性、绝对性和支配性等特点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可分为具体人格权与一般人格权、物质性人格权与精神性人格权;身份权可分为亲属法上的身份权与非亲属法上的身份权、基本身份权与派生身份权复习思考题】1、人身权有哪些特点?2、人格权与身份权有何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