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老庄到郭象自然观的转变.docx
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从老庄到郭象自然观的转变从老庄到郭象:自然观的转变发布时间:2022-4-28:程剑平[内容提要]老子之“自然”无论其为“价值原那么”还是“终极实在”,鲜明具有形而上的十足性和独断性;庄子那么常以“天”言“自然”,而“天”具有与“人”相对的不成通约性;郭象吸收了道家“自然无为”的根本原那么,并把这一原那么推到了极致,把一切恢复为万事万物自然独化的现象过程,消释了《庄子》中留存的“对岸”感的痕迹,把人生的超越完全安放在“此岸”[关键词]:自然庄子独化此岸对岸[]程剑平,1963年出世,文艺学硕士E-mail:jpcheng69@(一)天道自然的对岸感凡道家无不谈“自然”在《老子》中,“自然”一词展现5次,在《庄子》中“自然”一词共展现4次,在王弼《老子注》中,“自然”一词共展现27次,而在郭象《庄子注》中,“自然”无疑是中展现频率最高的词之一仅在《庄子·内篇》注中,涉及“自然”一词共有46条,其中《逍遥游》注9条,《齐物论》注12条,《养生主》注1条,《人间世》注4条,《德充符》注8条,《大宗师》注12条展现频率之高,或许没有哪本书可与之相比难怪有人据此称郭象为“彻头彻尾执守道家自然之义”[1]但老庄所谓“自然”多是指与人、人为相对的“天之自然”。
《老子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曰: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王弼解释说:“法,谓法那么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无极之辞也用智不及无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计无形,有仪不及无仪,故转相法也道法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那么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2]“自然”无论其为“价值原那么”还是“终极实在”,鲜明具有形而上的十足性和独断性庄子那么常以“天”言“自然”:“天即自然”[3]而“天”具有与“人”相对的不成通约性:“天之生是使独也,人之貌有与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4]“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5]尽管在老、庄那里,“自然”一词的义涵极其繁杂,假设不计细节,可以理解为“天与人的分限”其“对岸”性和本体论义涵特别浓重更为典型的表述是《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6]这个“一”虽然具有超越时间、超绝“言”“象”的性质,但它的“超形而上的优位”(transmetaphysicalpriority)[7]性质照旧存在,尽管它是人的理智无法把握的实际上,庄子总是努力去把握这个“一”,他的方法就是“游”,哪怕只能是“游心”,他总是期望着“与造物者游”,“游心于物之初”,去趋近那个神秘的存在庄子后学那么扩展放大了“人之自然”,即既与庄子“天之自然”相别,又与人的社会性相对的人的自然属性假设说庄子的根本倾向是扬“天”(本真的自然生命)抑“人”(人的社会性)的话,庄子后学那么是扬“人”(人的自然属性)抑“人”(人的社会属性);假设说庄子用来抵挡现实的利器是远高于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的“本真的生命”的话,庄子后学用来抵挡现实的武器就是“个人的身体”《庄子·马蹄》以马为喻说:“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啮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8]“昔赫胥氏之时,居民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民能以此矣,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县跂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争归于利,不成止也。
此亦圣人之过也[9]郭象对此也不能认同二)天与物:回到此岸郭象吸收了道家“自然无为”的根本原那么,并把这一原那么推到了极致,把一切恢复为万事万物自然独化的现象过程,消释了《庄子》中留存的“对岸”感的痕迹,把人生的超越完全安放在“此岸”试看他对“天”的阐明:“此天籁也夫天籁者,岂复别有一物哉?即众窍比竹之属,接乎有生之类,会而共成一天耳无既无矣,那么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然那么生生者谁哉?块然而自生耳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那么我自然矣自己而然,那么谓之自然自然耳,非为也,故以天言之〈以天言之〉所以明其自然也,岂苍苍之谓哉!而或者谓天籁役物使从己也夫天且不能自有,况能有物哉!故天者,万物之总名也,莫适为天,谁主役物乎?故物各自生而无所出焉,此天道也[10]在庄子那里明显有差等分限的“天籁”、“地籁”、“人籁”,在郭象看来并无分别“夫天籁者,岂别有一物哉?”“天籁”与“人籁”“地籁”一起,共同构成一个“天”,而这“天”又是什么呢?“故天者,万物之总名也,”,也就是世间万物的整体,除此之外,它并无别的义涵所以,郭象说:“自然耳,非为也”,其内涵与庄子并不完全一样,“自己而然,那么谓之自然”,在这里,只有万物自生自化,物与物之间各自块然独立,相与而不相为,没有不成知的对岸,没有高高在上的主宰,“莫适为天,谁主役物呼?”全体的,只有“物”的自生自满,自适自化,只是可感可即的当下。
郭象也常用“理”来解释“自然”据钱穆先生统计,《庄子·内篇》中,“理”字只有《养生主》:“依乎天理”一处展现,而在《庄子注》中,郭象用“理”字共有70条[11]那么,“理”又是什么呢?郭象以为,有“自然之理”、“必然之理”、“无为之理”、“至理”、“万理”、“群理”、“正理”,“理”虽万有,其中心义涵只有一个,即万物自生自化自满自适的“独化之理”理是万物与生俱来的禀赋:“非冥海缺乏以运其身,非九万里缺乏以负其翼此岂奇怪栽?直以大物必自生于大处,大处亦必自生此大物,理固自然,不患其失,又何厝心于其间哉?”[12]“厝”即“措”,《说文》:“措,置也”在此,“自然”即本 然,是世间万物与身俱来的禀赋这是人或“心”所无法更改的既不能改易,也就无须改易:“夫物不尝有谢生于自然者,而必欣赖于针石,故理至那么迹灭矣今顺而不动,与至理为一,故无功[13] “理至”即“至理”,“至理”即“自然”即本然之理,成玄英疏曰:“诣于灵极,故谓之至”它是与“迹”,即人事、人为相对待的世间万物只须顺应自然之理,就能达成无功的神人境界到这时,就能“无往而担心,那么所在皆适,死生无变于己,况溺热之间哉!故至人之不婴乎祸难,非避之也,推理直前而与自然会。
[14]“理”即“自然之理”只有“顺”之或“适”之,就能 [1][2]下一页 — 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