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理实践中的伦理和法律法规.ppt
40页护理实践中的伦理和法律法规,,内 容,第一节 护理伦理与实践 一、概述 二、护理伦理原则 三、护理职业道德规范 四、护理实践中的伦理问题 第二节 护理法律法规与实践 一、概述 二、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三、护士执业资格 四、医疗护理差错事故 五、护理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六、护理实践中的法律问题的防范,第一节 护理伦理与实践,一、概述 (一)伦理与道德 伦理:是一种有关辨别对或错的行为素养,它涵盖道德层面,也是一种自律性道德 道德:以善恶评价的方式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原则和规范的总和,依靠人们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来维持二)护理道德与护理伦理 护理道德:是护士执业过程中应遵循的,根据护理工作的特殊性,以善恶为标准,用以约束、规范护士行为,调节护士与社会及其他人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意识的总和 护理伦理:是护士对患者的责任与义务,对专业和社会的责任与义务;对其他医务人员的责任与义务二、护理伦理原则:,(一)尊重原则 (二)不伤害原则 (三)有利原则 (四)公正原则 (五)诚实守信,(一)尊重原则,体现在:护士只有尊重患者的人格、患者的自主权、保守患者的秘密和隐私,才能赢得他们的信赖和尊重,才能建立起密切、相互配合的关系。
二)不伤害原则,体现在:它是医疗卫生服务中的最低标准在采取医疗护理措施时,尽可能避免对患者造成生理、心理、精神、社会等方面的伤害并把不可避免的 伤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三)有利原则,体现在: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尽量使其受益在医疗卫生服务中,厉害常常共存,很少有完全没有危险的选择须考虑选择给患者带来受益最大,损伤最小,效果最佳的方案,对于得失不明的方案应谨慎使用四)公正原则,体现在:一是平等待人; 二是公平合理分配卫生资源(根据患者的需要)五)诚实守信,体现在:实事求是,信守承诺 是建立良好护患关系的基础; 要求护士对所护理的患者诚实善意,讲究信用;始终按计划实施护理; 护士应对患者、国家、工作单位、社会及自身做的诚实守信三、护理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尊重患者,关系患者 语言文明,举止端庄 审慎负责,精益求精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互尊互助,团结协作,四、护理实践中的伦理问题,(一)特殊人群相关问题 1、儿童患者 2、老年患者 3、残疾人 4、精神障碍患者 5、传染病患者 6、昏迷患者、 7、临终患者,(二)生殖相关问题 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2、生育控制,(三)器官移植相关问题 在器官移植中应该遵循的主要伦理规范和原则包括: 1、知情同意原则 2、公正原则 3、效用原则 4、尊重生命原则,(四)人体实验相关问题 应遵循的主要伦理规范和原则: 1、科学目的的原则 2、知情同意的原则 3、维护受试者利益的原则,第二节 护理法律法规与实践,一、概述 (一)法律的概念: 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二)法律的分类: 一是根据法的调节手段分:民事法、行政法、刑事法; 二是法所调节的社会关系分:经济法、劳动法、教育法、卫生法等三)法律的几个基本范畴: 1、权利和义务 2、法律责任 3、法律制裁,二、护理相关法律法规,(一)护理立法的历史与现状 护理立法源于20世纪初 1903年,美国四个洲率先颁布了《护士执业法》; 1919年,英国颁布护理法; 1921年,荷兰颁布护理法; 1953年,WHO发表了第一份有关护理立法的研究报告; 1968年,国家护士会成立了护理立法委员会,制定了第一个护理立法的纲领性文件《系统制定护理法规的参考性指导大纲》旧中国1936年公布了《护士暂行规则》; 1982年,卫生部发布《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1988年,卫生部制定包括护士在内的《医务员医德规范及其实施办法》; 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颁布了《护士条例 》并与卫生部颁布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一起于2008年5月12日正式实施二)护理法规的种类 1、由国家主管部门通过立法机构制定的法规 2、根据卫生法有政府和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3、专业团体的规范标准 4、工作机构的有关要求、政策及制度,(三)护理立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宪法是护理立法的最高守则 2、符合本国护理专业的实际情况 3、反映科学的现代护理观 4、条款要显示法律特征 5、要注意国际化趋势,(四)护理法律法规的作用 1、维护护士权益,保障护理行为的合法性; 2、维护护理对象的正当权益; 3、区别护理专业人员与其他医药卫生人员的责任; 4、保证工作安全性和护理质量的提高。
三、护士执业资格,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护士应国家统一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才能注册 2、护士执业注册制度 护士执业考试合格即取得护士执业的基本资格,之后必须经过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护士 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5年 注册期满前30天可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 当护士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时,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办理变更 手续四、医疗护理差错事故,(一)医疗事故 1、现行的医疗事故法是2002年由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概念: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3、医疗事故的分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4、医疗事故的处理: (1)医疗事故报告: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逐级上报医疗机构的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机构负责人报告,同时向患者通报、解释。
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应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相关证据收集及保存: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的情况发生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患者死亡后,医患双方有异议,应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尸检当由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3)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4)医疗事故的解决 (5)医疗事故的赔偿与处罚,(二)护理差错 1、概念: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对患者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过失行为 2、护理差错行为: 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患者治疗; 错服、漏服、多服药; 漏做药敏试验或做了未及时观察结果,导致重做; 发生Ⅱ度压疮,Ⅱ度烫伤,经短期治疗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3、护理差错的报告和处置: 各医疗机构应建立护理差错登记报告制度; 一旦发生护理差错事故,应及时补救并根据差错的性质给予当事人处罚; 应注意倾听当事人意见; 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差错发生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五、护理实践中的法律问题,(一)护士的法律责任 1、护理质量标准 2、处理及执行医嘱 3、实施护理操作 4、护理文件记录 5、药品及物品管理,下例属不属于护理差错行为?,抢救时执行医嘱不及时,以致影响治疗而未造成不良后果; 发放灭菌已过期的器械或器械清洗、灭菌不彻底,培养有细菌生长,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二)护生的法律责任 带教护士对护生负有指导和监督的责任,若由于给护生指派的工作超出其能力范围,而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带教护士应负主要法律责任,护生自己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其所在的医院也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患者死亡的相关法律问题 患者遗嘱的处理 患者尸体处理及有关文件记录 安乐死,案例采撷,中国首例安乐死案件: 1987年6月,陕西第三印染厂职工王明成之母夏素文因“肝硬化腹水、肝肾脑病”在汉中市传染病医院住院住院期间,病情加重,痛苦万分,多次昏迷王成明得知其母治愈没有希望后,为让母亲少受痛苦,请求医院予以“安乐死”,未被允许,他又找到主管医生浦某,要求施用某种药物,让其母无痛苦死亡,再遭拒绝但在他再三要求并表示愿意签字承担责任后,浦某给开了100mg氯丙嗪(冬眠灵)夏在2次接受总量175mg氯丙嗪后14小时死亡王明成与浦某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经高法审议后无罪释放17年后,胃癌晚期的王明成不堪病痛折磨,提出为自己实施“安乐死”被拒绝,在病榻上挣扎了2个月之后逝世四)护理工作中不良行为的法律界定 1、侵权 2、疏忽大意 3、渎职 4、受贿,六、护理实践中法律问题的防范,(一)加强法制观念 在临床工作中,护士必须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明确自己在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充分认识到护理行为时刻都受到法律的制约,任何对患者合法权益的损害,侵犯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护士需要不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保护护患双方合法权益。
二)依法执护 护士应该将掌握的法律知识应用到护理实践中,依法从事护理工作,准确履行护士职责 1、加强护理管理:杜绝无证上岗,减少护士超负荷 2、尊重患者合法权益:做任何操作履行告知义务 3、规范护理行为:严格执业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 4、促进信息沟通:经常与患者、医生、其他护士及有关医务人员互相沟通 5、做好护理记录: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做好各项护理记录详实的护理记录使护士能够用确凿的证据为自己辩解三)参加职业保险 职业保险是护士保护自己从业及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一定程度上课帮助护士减轻事故对护士所造成的负担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护士都参加这种职业保险,但我国医疗卫生界目前尚未开始相关工作案例分析:,李某,男,8岁,麻痹性肠梗阻,收入院后给予插胃管和输液治疗医嘱:见尿后,氯化钾10ml注入管内护士见患儿有尿后,将10%氯化钾10ml由输液管注入,导致患儿心搏骤停,死亡 请问这是什么行为?,谢谢聆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