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振动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规定.docx
7页振动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振动技术监督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振动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X省电力公司振动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振动技术监督范围及内容 3.1.1监督范围 汽轮发电机组及重要旋转机械,包括给水泵、循环泵、凝聚泵、引风机、送风机、排粉机、磨煤机等 3.1.2监督内容 a)各轴承振动参数 b)300MW汽轮发电机组轴振参数 c)各轴承、轴承座可引起振动的技术状况 d)转动部件平衡状况 e)轴系连接与对中,轴承负荷安排的技术状况 f)机组的动静间隙 g)油温、油压、氢压、真空、膨胀胀差、轴向位移等运行参数 h)转子结构部件强度,和影响强度的运行条件 i)振动的测量装置及保护动作的精确牢靠性 j)振动诊断分析及应采取的措施 3.2振动监督标准 参照全国振动与噪声标准委员会制定的机械振动国家标准,结合全网实际状况,特作如下规定(对于额定转速为3000r/min的汽轮发电机组)。
3.2.1轴承振动标准见表1 a)ISO3945中现定的振动烈度是包括各段重量的振动速度的有效值 b)振动幅值(双振幅)或振动烈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减15μm或1.0mm/s,应向振动监督工程师汇报经监督专工进行必要的分析后上报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 表1轴承振动标准 振动 项目振动幅值(双振幅) μm振动烈度 mm/s 优201.8 良302.8 合格504.5 打闸10011.2 3.2.2轴振动标准(按双振幅)见表2 表2轴振动标准(按双振幅) 轴振 项目肯定轴振 μm相对轴振 μm 长期运行(A)10080 报警(B)150~202120~165 打闸(C)250~320210~260 a)按两个互成90的传感器的大值考核,或按两个向量的合成考核 b)肯定轴振增减50μm或相对轴振增减4Oμm时报警 c)新安装投运机组的轴振水平应在(A)以内 d)国产引进型机组按小值考核,进口机组应将国外制造厂标准式合同值列入运行规程作为考核的依据,并报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备案。
3.2.3对装有测量轴承振动和轴振动仪表的机组,两者均应考核,并从严要求对于300MW机组,必需考核轴振动各类机组的轴承振动一般应达到优、良标准,轴振动在(A)区 3.2.4轴承振动应逐步过渡到按振动烈度考核 3.2.5机组通过临界转速的振动标准 a)轴承振动:合格值50μm;掌握值100μm b)轴振动 1)肯定轴振:合格值100μm;掌握值200μm 2)相对轴振:合格值80μm;掌握值165μm 3.3振动监督网 3.3.1厂部、振动监督工程师、各执行部门(车间、部)三级振动监督网 3.3.2总工程师(生产副厂长)领导振动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制定颁发有关振动监督的规章、制度、标准,检查规章、制度、标准的执行状况,主持重大振动事故的调查分析 3.3.3振动监督工程师在振动技术监督方面代表厂部行使技术监督职能作用,开展振动监督工作,对旋转设备异常振动的处理,重大设备改造或事故处理,监督人员应进行全过程监督 3.4机组运行振动管理 3.4.1振动检测及分析仪表必需定期校验,每年送X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校验一次,必要时须随时作校验,以保证测量及分析的精确性。
3.4.2值班人员应经常监视表计变化状况,每隔6小时用便携式振动表测一次振动,在专用记录本上作好记录遇有异常状况应设专人随时进行监测,异常属实必需准时逐级上报 3.4.3运行专工应每天分析一次机组振动变化趋势厂振动监督工程师每月分析一次机组振动趋势,并存档,作为全厂季度分析会的资料 3.4.4对于仅配有一般振动检测仪表的机组,运行专工至少每周分析一次振动变化趋势按统一格式,汇出图表存档,厂振动监督工程师依此为依据,提出月度机组振动趋势报告 3.4.5遇有异常振动状况,由振动监督工程师组织,运用各种手段,对异常振动进行监测分析,并向总工汇报,同时通报上级监督部门 3.4.6应对每台机组绘制典型的振动波特图,以此为依据,与每次启动(停机)的波特图作对比,以便分析机组启停时的振动状况全面测量机组升速和超速过程中的振动特性,精确测取机组的各阶段临界转速 3.4.7机组运行中受电气因素的冲击或运行工况的急剧变化,应马上对机组的振动进行全面测量,以便推断机组是否受到危害对于因振动故障而停运的机组,应全面监测停机过程中的振动状况在未查明原因无法推断机组是否正常的状况下,不得盲目重新启动机组。
在确定机组可恢复运行时,也应制定严格的启动监测措施,报总工审批后执行 3.4.8振动保护 a)300MW汽轮发电机组(不含励磁机)应投入振动保护跳闸信号可参见“国家振动监督标准”打闸值确定单个轴承振动或轴振动值超标时,加跳闸延时,并准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若相邻两个轴承(包括轴振动)的振动值超标时,不加延时马上跳闸假如振动保护发生误动,应当分析原因加以处理,不能简洁把保护退出作为临时措施可以将振动保护规律采用与门掌握并加延时跳闸,并报有关领导批准 b)当进行振动故障诊断试验或处理振动时,可以适当考虑放宽振动限值或加跳闸延时,由振动监督工程师提出报请总工批准 3.5机组检修振动管理 3.5.1和机组振动有关的一般检修项目应按部颁检修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许漏项厂振动监督工程师负责检查落实 3.5.2针对处理机组异常振动的特别项目,应列入技术监督重点项目上报振动监督网负责督促实施和验收,由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办指导和检查,对重大项目,应请电科院进行现场指导 3.5.3有关机组的轴承、转子、中心等检修记录应列入振动台帐对于转子原始弯曲值、大轴弯曲表指示的原始晃度及最高点相位,转子上的平衡块配置等均应有具体记录。
振动监督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发觉异常状况,应向上级监督部门汇报 3.5.4和机组振动有关的检修质量标准,包括各通流部分间隙、转子中心,轴承间隙及紧力等,应依据每台机组的制造厂规定,结合运行、检修的实际状况作合理调整,并由总工以文字材料颁发执行,同时报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及电科院汽机室备案 3.6振动监督报表的管理 3.6.1每台机组建立振动监督台帐 3.6.2由总工组织每半年分析一次机组的振动状况,将分析意见连同按要求填报的季度振动监督报表,于每月初5日前报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振动监督专工,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汇总,上报省电力公司 3.6.3当机组出现构成停机的重大异常振动状况,在按运行规程处理的同时,应准时照实地将具体技术资料报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振动监督负责人,以便有关人员协作厂进行分析处理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主管厂领导进行检查 4.2本标准按《太原第一热电厂通用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提出 本标准由试验中心负责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素卿 审核:原雪明 审定: 批准: 本标准由试验中心负责解释-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