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教育部门预算说明.doc
8页亳州市教育部门 2015 年预算说明根据《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 2015 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1、亳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亳政办〔2010〕7号)文件规定,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规定程序设置标准设置中等及以下学校;指导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要求,负责地方课程的管理和开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五)统筹和指导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指导工作。
六)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市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经费预决算;负责市属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的监管;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七)指导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和指导中等及以下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八)负责市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管理教育系统的干部;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市直属学校的党建和统一战线工作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贯彻实施中等及以下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承担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十)负责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拟订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十一)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十二)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制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信访和统战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和效能建设十四)组织和指导全市的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的工作十五)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电化教育、图书仪器装备、教育信息化、勤工俭学等工作十六)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协调指导高校的有关工作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亳州市教育局 2015 年主要工作任务2015 年主要工作任务是:2015 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月计划、周调度、半年一述职、一年一总结评比”工作机制,转变作风,锐意改革,务实奋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升教育对加快“三个亳州”建设的贡献度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1、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增强教育发展活力2、坚持科学统筹,着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3、坚持民生为先,着力实施教育民生工程 4、坚持立德树人,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5、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营造和谐育人环境6、坚持德能并重,着力培养专业化教师队伍7、坚持依法治教,着力完善教育督导考核制度8、坚持转变作风,着力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三、2015 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根据 2015 年市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和 2015 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 2015 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围绕市教育“十二五”规划和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厉行节约,从严从实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做到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有机结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2015 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1、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好各项相关政策2、落实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基本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3、组织好各项招生考试工作4、开展全市的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活动5、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6、负责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和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7、落实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与改革8、做好全市教育工作督导和检查工作9、加强教育经费监督,指导市直各学校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和市直学校会计核算工作10、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全市教育工作再创佳绩五、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亳州市教育局机构由机关本级和 4 个财政拨款二级事业单位、两所高校、八所市直学校组成,机构性质及人员情况如下表:单位:人离退休人数单位名称 单位性 质 人员编制情况 在职人 数小计 离休 退休合计 1919 1514 308 15 293 [043]市教育局 1919 1514 308 15 293 [043001]教育局机关 行政 21 20 10 6 4 [043002]招生考试中心 事业 8 5 2 2 [043003]教科所 事业 11 14 1 1 [043004]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事业 9 5 1 1 [043005]电化教育馆 事业 15 14 2 2 [043006]一中 事业 402 392 71 4 67 [043007]职业技术学院 事业 349 154 5 5 [043008]幼儿师范学校 事业 170 132 40 40 [043009]中药科技学校 事业 218 178 52 2 50 [043010]广播电视大学亳州分校 事业 21 19 6 6 [043011]教师进修学校 事业 38 18 11 11 [043012]特殊教育学校 事业 66 56 26 26 [043013]亳州师专 事业 162 162 63 1 62 [043014001]工业学校(义务教育) 事业 28 28 17 2 15 [043014002]工业学校(非义务教育) 事业 92 45 1 1 [043015]一中南部新校区 事业 309 272 六、部门预算构成和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市教育局 2015 年部门预算由市教育局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两所高校、八所市直学校组成。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 2015 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财预〔2014〕155 号)规定,市教育局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两所高校、八所市直学校的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元/人、年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一 一[043001]教 育 局 机 关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5000[043002]招 生 考 试 中心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3000[043003]教 科 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3000[043004]教 育 技 术 装备 中 心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3000[043005]电 化 教 育 馆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3000[043006]一 中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3000[043007]职 业 技 术 学院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3000[043008]幼 儿 师 范 学校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3000[043009]中 药 科 技 学校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3000[043010]广 播 电 视 大学 亳 州 分 校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3000[043011]教 师 进 修 学校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3000[043012]特 殊 教 育 学校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3000[043013]亳 州 师 专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3000[043014001]工 业 学 校( 义 务 教 育 )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3000[043014002]工 业 学 校( 非 义 务 教 育 )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3000[043015]一 中 南 部 新校 区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3000七、2015 年部门一般预算安排情况1、2015 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2015 年部门可支配收入 58009.52 万元(组织收入13571.55 万元,一般预算拨款 37063.77 万元,部门银行账户存储资金 595.2 万元,上年结余 6779 万元) 。
2、2015 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5 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 58009.52 万元,收支平衡按支出项目类别分类,基本支出 15909.58 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 9786.0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 5455.39 万元,定额公用支出 668.15 万元) ,项目支出 42099.94 万元(其中:保障运转类 18653.87 万元,发展建设类 20845.27万元,补贴补助类 1305.20 万元,其他支出类 1295.60 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 54321.0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76.82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520.81 万元,城乡社区事务 549.6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337.23 万元,其他支出 4 万元八、 “三公”经费情况2015 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 8.8 万元,比上年减少 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8 万元,比上年减少 1.7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 万元,比上年减少 0.1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