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如杯”竞赛奖惩相关.pdf
2页奖励办法1、确认资格有效的获奖作品,由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2、获奖作者可参照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手册》自行申报相关奖学金3、 “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作品的第一作者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并不占学生所在院(系)保送研究生名额4、 “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新奖的项目,各项目的全体作者将获得相应的绩点学分奖励:获奖级别该项目所获得的绩点学分一等奖10 创新奖9 二等奖7 三等奖4 所获绩点学分的分配方案将在该项目的指导教师(如果该项目没有指导教师则为该项目的第一作者) 组织下,参照各人的工作量等各方面相关因素,自行商讨决定当该项目所有作者意见统一后,将分配方案整理签字并确保该项目每位作者及指导教师保留一份后上报组委会三份如果项目组内部在规定日期内就绩点学分分配方案不能达成一致,则取消该项目的绩点学分奖励绩点学分分配方案中绩点学分的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无论绩点学分的分配方案如何,一等奖任一作者的最高绩点学分不能超过4分,创新奖任一作者的最高绩点学分不能超过3.5 分,二等奖任一作者的最高绩点学分不能超过 3 分,三等奖任一作者的最高绩点学分不能超过2 分。
同一届竞赛中,个人累计获得绩点不得超过4 分惩罚办法1、在竞赛过程中及质疑投诉期内,若收到投诉质疑,将由评委会和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及条例按程序进行评判, 经调查确认,如该作品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将取消该作品的评审资格和获得的奖励,取消该院(系)所获得的优秀组织奖或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取消相关责任人的优秀指导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资格1)申报过程中隐瞒、谎报重要事实,不具备参赛资格者2)作品中有弄虚作假,存在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如抄袭、侵权、伪造、故意夸大等3)作品申报中存在虚报、谎报工作量,出现虚假作者2、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中考试作弊的相关处理规定, 视情节轻重, 经竞赛组委会和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商讨决定,对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3、对出现弄虚作假项目的院 (系) ,将扣除团体总分五十分,重新计算其团体总分及名次其他1、本条例解释权归“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