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电子商务.doc
18页上海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制定2013年4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 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 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 计调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本制度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负责解释一、 总说明 1二、 报表目录 4三、 电子商务企业基本情况 5四、 电子商务企业交易情况 6五、 填报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 8一、总说明(一) 总则1、为科学、有效地组织上海电子商务统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商务部和上海市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 法规,制定本制度2上海电子商务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上海 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情况,进行系统的统计调查、统计分析,为政府部 门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为丄海电子商务统计的牵头部门,组织管理电 了商务统计工作,履行相应职能,指导并监督实施单位开展电了商务统 计工作。
二) 统计对象和主要内容1、本制度所指的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形式进行的商务活动,具体 指经济活动主体之间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含互联网、移动 网络和其他信息网络)开展商务活动,实现网上接洽、签约、支付等关 键商务活动环节的部分或全部电子化,包括货物交易、服务交易等2本制度适用于在上海设立的年电子商务交易额500万元以上各类 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企业艮本制度统计内容包括电子商务基本情况、电子商务交易情况详 见报表三) 组织实施办法1、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为上海电子商务统计的具体实施单位, 在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的指导下,根据本制度要求组织开展电了商务统计 工作,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配合丄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做好相关 统计対象的联系、培训,督促企业按时、准确地报送报表2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应用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和本制度的规定报送统计报表,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3,各区(县)商务(经济)委员会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内统计对象的 组织和联系工作有关行业协会协助做好统计対象的联系工作四)统计资料的采集、管理和发布1、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负责统计系统管理、数据采集、数据审 核、数据汇总、分析、编辑汇总报表和报告。
上海市商务发展研究中心 配合上海市电了商务促进中心对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编制汇总报 表和报告O2丄海市商务委员会统一管理全部统计资料、汇总和分析数据并将汇总报表抄报抄送上海市电子商务联席会议、上海市统计局及相关部门3.对外公开发布和提供电子商务统计资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国家机密和企业 商业秘密五)报送时间与要求“电子商务企业基本情况”应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电子商务企业 交易情况”应于该季或月后10日前报送;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网址:htttpsha gov. crj/ect^o(六)统计部门联系方式1・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邮编E-mail杨珞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2003365288107862751930yangl @ 55号2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邮编E-mail刘旖旎上海市中山南路1088号410室2000116368575163685791liuyn@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报送时间01电子商务企业基本情况年报次年1月底刖02电子商务企业交易情况季、月报季、月后10日前三、电子商务企业基本情况oi组织机构代码I I I I I I m—n02单位详细名称 201 年0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04单位详细地址: 区(县) 邮政编码1 1 1 1 1 1 105单位注册地址: 区(县)06联系方式:固定1 11 1 1 M分机号1 1 1 1 1 1 1移动 1 1 1 1 1 1 1 1 1 1号码1 11 1 1 1 1 E-mail:07登记注册类型」.内资口 2.港澳台商投资口 3.外潇投资口08行业类别:1.农、林、牧、渔业口 2.采矿业口 3.制造业口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口 5.建筑业口 6.批发和零售:业口 (其中:互联网零售口)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口 X.住宿和餐饮业口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口(其中:互 联网信息服务口) 10.金融业口(其中: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口) 11.房地产业口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口(其中:旅行社服 务口)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口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口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口 16.教育口 17. 卫生和社会工作口 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口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口年厂厂1月 10注册资本: (千兀)09开业(成立)时间:r1 111企业类型(可多选1.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口 2.电子商务服务金业口12 交易模式(可多选1.B2B口 2. B2CD 3. C2C口13交易平台(可多选):1.通过自营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口 2.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口 3.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口14交易情况:1.商品类电子商务交易额 (千元),其中,(1)销蛰额 (千元),占企业销售总额比重 (%)(2)采购额 (千元),占企业采购总额比重 (%)2.服务类电子商务交易额 (千元),占企业服务类交易总额比重 (%)15网站基本情况:1.拥有企业网站情况⑴是口,网址: ,ICP证号/ICP备案号:(2)否口2. 网站口均浏览暈 (次)3. 建设运维情况(1)自建自营口 (2)外包建设自营口 (3)第三方建设及运营口4. 网上用户情况⑴个人 (个),#个人网店数(C2C企业填写) (个)(2)企业(单位) (个)16期末从业人员情况:期末从业人员合计 (人)其中:直接从事电子商务人员 (人);信息技术人员 (人);物流配送人员 (人)17其他:1.期末电子商务应用建设投资额: (千元)2.是否为外贸企业(1)是口 (2)否口表 号:01表制表机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批准机关:上海市统计局 文 号:沪统市字(2013)7号有效期至:2015年3月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报出口期(单位盖章):201年 月 口U1电子商务企业交易情况表 号:02表制表机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批准机关:上海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沪统市字(2013)7号 有效期至:2015年3月计量单位:千元201年 月oi组织机构代码I I I I I I i~n—n02单位详细名称 一、电子商务交易额及构成(月度填写)交易平台商品类电子商务交易额(千元)服务类电子商务交易额(千元)其中:销售额其中:采购额通过自营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捉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在电子商务交易额中:1. B2B交易额 (千元);B2C交易额 (千元);C2C交易额 (千元)2•而向海外的交易额 (千元);其中,进口 (千冗),出口 (千元)3.面向外省市的交易额 (千元);其中,从外省市外购进 (千元),销往外省市 (千元)二?商品类电子商务交易额按商品类别分I季度填写指标代码电了商务交易额指标代码电了商务交易额苴中.其中: 朿购触苴中. 话售祯其中: 采购匾甲乙123甲乙1231.樋山、食品、储k熾憔0113.家具类13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0214.通讯器材类143.化妆品类0315.煤炭及制品类154.金银珠宝类0416.木材及制品类165.日用品类0517.石汕及制品类176.干i金、电料类0618.化工材料及制品类187•体育、娱乐用品类0719.金属材料类198.书报杂志类0820.建筑及装潢材料类209.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0921.机电产品及设备类211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1022.汽车类2211•中西药品类1123.种子饲料类2312.文化办公用品类1224.棉麻类24————25.其他类25注:"电子商务交易额(代码1)〃限杞捉供电子閤务交易平台服务〃企业填报;其中,“销售额(代码2) J、、采购额(代 码3) 〃限、、通过自营电子商务平台〃、、、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的金业填报。
电子商务企业交易情况续表(02表)三、服务类电子商务交易额按服务类别分(季度填写)扌总标名称代 码电子商务交易额指标名称代 码电子商务交易额甲乙1甲乙11•餐饮服务类016.家庭服务类062.住宿、旅游服务类027.中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类073.娅伽1梆(W410血03&咨询服务类084.通信服务类049.广告会展服务类095.文教娱乐服务类0510.其他服务类10四、其他情况(季度填写)订单情况:订单总数 (笔)支付情况:网上支付额占总交易额比重 %物流配送情况(可多选1. tl营□,占所有物流配送比重 %2. 外包□,占所有物流配送比重 _%电子商务配送总额 (千元)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1•营业收入 (千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干元)2. 期末资产总计 (千元)3. 营业利润 (千元)4. 企业成本 (千元)其中:⑴人力资源占 % (2)通信占 %⑶物业租赁占 % (4)融资占 %5. 盈利情况:盈利口 持平口 亏损口6. 纳税金额 (千元)~统计负责人: W77 联系: 报出口期(单位盖章):201年 月 口注:月(季)报指标均指本月(季)五、填报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一)电子商务基本情况指标01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尺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 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已经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