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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起诉状.docx

3页
  • 卖家[上传人]:博****1
  • 文档编号:421215759
  • 上传时间:2023-12-21
  • 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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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起诉状原告:金**,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浙江省诸暨市*******号,现住诸暨市陶朱街道********室,居民身份证 号:联系:被告:**市人民政府,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市长 被告:浙江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被告对原告承包的永久口粮田实施征收的行政行为违法2、请求判令被告对已毁坏的原告承包永久口粮田恢复原状,并 依法进行赔偿(具体以评估结果确定)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原告为诸暨市陶朱街道**村村民,系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00 年 8 月 20 日,原告与原大唐镇城山村经济合作社签订《诸暨市土地 (大田)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土地(大田)3.15 亩,承包期 限到2025年 9 月15 日,合同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等事项均作了约定 原告承包的土地(大田)位于诸暨市陶朱街道火车站现越都路延伸段, 土地性质属基本农田,从 1995 年以来一直由原告种植年**月 开始,被告在没有任何征地手续,未进行任何公告的情况下,强行征 收原告承包的农田,并在该农田上进行道路建设施工,其行为严重损 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事实,原告认为:被告未批先占、未经任何法定程序征 收原告承包的永久口粮田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 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该法第四十六规定:国家征收 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 组织实施也就是说,被告启动道路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及建设项目说明书,并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 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组织实施但被告占用原告承包 土地进行建设,未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审批和实施,违法了法定 程序,其行政行为应属违法被告非法征收土地的行政行为,已给原 告造成了极大损失,依法应予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 的权利: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六条第一款: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因被告的非法行为, 使原告承包的永久口粮田悉数被毁,造成原告一家长期生活无法保障 被告理应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原告无奈具状贵院,望依法裁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市人民法院具状人:2019 年**月**日附:1、诉状副本2、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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