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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页检察院审查批捕文书第一篇:检察院审查批捕文书 提请逮捕书格式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主要简历 犯罪事实 触犯刑法条文 此致 xx检察院 日期: 卷宗文书格式 文书卷: 提请逮捕书: 犯罪嫌疑人: 主要简历: 案情: 受案登记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要附在后面 证据卷: 犯罪嫌疑人供述: 受害人陈述: 证人证言: 物证、书证: 勘验、检查笔录: 现场指认笔录: 鉴定文书: 判决书(与本案有牵连的判决): 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人民检察院基本机构架设 院领导 政治处 纪检监察科 办公室 侦查监督科 控告申诉科 公诉科 职务犯罪侦察局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科 技术科 监所监察科 司法警察队 研究室 其中侦监科、职侦局、公诉科是直接办理案件的科室 侦查监督科提讯流程 1、进入看守所 进门登记→取得临时出入证→二次登记进入提讯室 2、提讯犯罪嫌疑人 询问犯罪嫌疑人姓名→给予犯罪嫌疑人权利告知书→根据犯罪嫌疑人口供记录表流程进行→要求犯罪嫌疑人供述基本犯罪事实→签字捺手印(页码、日期、姓 名) 第二篇:检察院并未接到批捕申请 检察院并未接到批捕申请 8月5日下午,记者到涞源县检察院批捕科询问该案是否报批,以及为何未批捕等情况,该院批捕科一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回复称,其未见有该案移送至批捕科,“案件会先在登记处登记,然后会递交到我们这儿,如能批捕,我们就会向公安发函,若证据不足,也会下不予批捕或需要其补充侦查等文书。
截至目前,我们没有接到该案的批捕申请 随后,记者来到涞源县检察院登记处,一值班工作人员在查阅了电脑,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具体询问后,明确答复称没有收到该案的相关批捕申请,“如果申请了,无论是否立案,都应有文书,没有文书,就说明没有递交 针对涞源县检察院所称没有收到相关报捕材料等情况,涞源县公安局另一相关负责人称,“也有可能是公安局同检察院私下沟通的结果,检察院认为是条件不够批捕,所以公安就没有报批” 但该种说法被涞源县检察院回应称,“不可能” 夫妇俩曾经因上访被拘留 记者在案件相关材料中看到,2022年9月4日上午,涞源县公安局带领冀鹏前往涞源县与灵丘县交界处驿马岭山上及南关村小树林辨认现场时,冀鹏曾作出有罪供述冀鹏在供述中称,自2022年7月份以来,其在这两处先后3次以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行与曾秀发生性关系 由涞源县公安局制作于2022年12月22日的《起诉意见书》显示,该局已认定冀鹏涉嫌强奸这份致涞源县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显示,冀鹏涉嫌强奸一案,经依法侦查查明,其以威胁恐吓的方式与曾秀强行发生关系,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然而,毕志新夫妇对该份《起诉意见书》并不知情,“我们数不清多少次到公安局问情况了,他们总说没证据,”曾秀称,如果其知道自己被强奸一事有进展,她和毕志新便不会到处上访喊冤了。
据了解,毕志新、曾秀夫妇还曾因上访被拘留由涞源县公安局向两人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涞源县公安局在2022年1月13日对两人作出为期10天的行政拘留,原因是其曾在2022年1月2日、1月11日、1月12日到北京非信访接待场所扰乱社会秩序 回访:两家人均已搬走 8月5日傍晚,曾秀自2022年2月5日事发至今第一次回自己的家,她家住在张家村的西北角院子没有安大门,用半张木板、几根棍棒挡着,院外已杂草丛生房门锁着,曾秀没有钥匙 记者透过窗玻璃看到,北房共有4间,房内散乱地扔着一张沙发、几把凳子,布满了灰尘,“日常用的东西都拉走了”,曾秀称,事发后因担心安全问题,现在其全家都搬到别的地方租房住了 据曾秀介绍,毕志新的父亲今年63岁,而自己的两个女儿都还小,老大7岁,小的才3岁,毕志新被羁押后,家里便断了经济来源,“目前是租住在别的村子里,靠哥哥和毕志新的妹妹一家接济 冀鹏的家住在村东头,红色的大门上挂着一把锁一邻居反映称冀鹏出事后,其全家人就搬走了,“至今没见其家人回来过 直至昨日下午,记者一直试图和冀鹏家人取得联系冀鹏妻子称,其带着孩子住在山里,不方便接受采访,有事再和记者联系。
冀鹏妹妹在征求了母亲的意见后回复称,其家人正等着法律的公正判决目前全家人都不敢在老家居住了,“因为感觉不安全 不捕重刑疑犯 警方涉嫌渎职 昨天下午,著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分析称,若公安机关称其已经报检察院批捕,那么,不论检察院是否批捕,其一定会有关于是否批捕的回执 洪道德称,“公安机关不能凭嘴说,得拿出客观的证据,如果拿不出回执,就是将责任往检察院身上推 洪道德表示,报批捕是第一个法律行为,而制作起诉意见书,应是第二个法律行为公安机关既然称其已向检察院报了批捕,在没有得到检察院回音的情况下,为何公安机关还制作了起诉意见书?公安机关的这种行为是自我矛盾的,“这实际上是公安自说自话但鉴于检察院什么材料都没有,所以也不可能为其说话 洪道德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在不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将某些案子直接起诉,即直诉 洪道德解释称,公安也许会称,其起诉意见书还没来得及向检察院送但就该案而言,公安既然已通过侦查,认定犯罪嫌疑人为强奸,而且按照相关规定,强奸3次以上,便是量刑10年以上的重刑罪,情节比较恶劣,公安首先要做的就是必须逮捕嫌疑人。
第三篇:与重构审查批捕方式的反思 审查批捕方式的反思与重构 张兆松 【 6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