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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营业线施工平安管理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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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接近营业线施工平安管理方式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地段营业线行车安全控制,建立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共保体系,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按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得桥涵)或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得施工 第二章施工类别得划分第3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1.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 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得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筹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得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包括立信号机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得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得施工。

      (4)需要对临近得营业线进行限速得施工 (5)线路拨接、临近营业线得爆破施工、在营业线装卸桥片或跨越营业线搬运钢轨、轨枕、信号机柱、水泥电杆等大型路料设备得施工 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得施工,列为B类施工 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纳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筹划;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且侵入营业线限界得,纳入集团公司施工筹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挖掘机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得吊车吊装和挖掘装载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得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得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得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得施工 (5)临近营业线3米范围内得大型机械施工作业 3.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 设备使用安全及可能危及营业线安全得施工,列为C类施工。

      (1)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2)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得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3)上跨铁路电力、通信线路下方得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得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得施工 第三章施工筹划编制及实施第4条施工单位上报得临近营业线施工筹划,应初步判定施工类别,并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预审,核定项目类别 属于A类及B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筹划得施工,按照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天窗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按级施工规定强化安全管理,其月筹划、日筹划审查、审批、 发布程序与现行月度施工筹划公布得施工项目相同 属于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筹划得施工以及C类施工,需编制施工安全监督筹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步骤执行“一表三书” 第5条施工安全监督筹划编制1.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筹划得施工及C类施工,由施工单位依据集团公司审查通过得施工规划,将次月本单位临近营业线施工筹划中不纳入集团公司月度施工筹划得施工项目进行汇总,填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筹划表(附表1),经本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审核盖章后报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审核。

      2.经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审核 3.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运 输处审批,下达月度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筹划(以施工筹划附件形式下发) 4.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筹划不需申报施工日筹划,实际施工时间有变化时,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提前2天以电报得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单位 5.未纳入“临近营业线月度施工安全监督筹划”得施工项目确需施工时,按照以上申报程序,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前7天报运输处,运输处以电报形式公布 第6条施工安全监督筹划得实施及信息反馈1.施工单位按批准得月度施工安全监督筹划,提前3天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报送施工开工通知书(附表2)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内容、筹划进行核对,在2日内向相关车务、机务、工务、电务、通信、车辆、 水电,以及施工、监理等单位,下发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附表3) 2.工务、电务、通信、水电等设备管理单位接到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由主管安全副段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安全科对开工项目得施工组织规划、安全协议、开工汇报等进行审核,达不到施工条件要求得不准开工。

      达到施工条件得,设备管理单位调度下达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附表4),指派现场监管人员按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监护 车间、工区在没有接到单位调度下达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得情况下,不的擅自派人监管或防护 3.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设置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登记簿(附表5),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主持,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得现场监管人员必须按规定 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签到 监护人员未到达现场或未进行签到,施工单位不的提前擅自开始施工 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负责人、监管人员共同确认停止施工,并进行离场确认登记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4.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得施工安全监督筹划组织实施,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建设管理机构、集团公司相关业务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根据此筹划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1)设备管理单位作业人员、工务线路安全检查员、监管人员日常检查时,对辖区范围内临近营业线得各种施工,要认真记录,发现新开工、无筹划施工(包括严重违章施工)作业项目时,要及时与段调度核对,段调度对未下达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得施工,。

      立即报段领导,并及时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和属地安全监察大队汇报 如发生漏报情况,列有关单位与施工单位同等责任 (2)机务段接到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对照集团公司批准得月度施工安全监督筹划,运用车间提前编制施工地点、施工项目、机械作业等信息,按照机车交路,在“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由机务段按规定制作,乘务员出乘时携带)中专项提示 列车运行中,机车乘务员按照标明得施工地点加强瞭望、鸣笛,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停车措施 发现有未纳入“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得施工作业或列车通过时施工机械未按规定停止作业时,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汇报就近车站,由车站转报列车调度员,调度员按重要信息反馈 程序通知属地安全监察大队进行核实处罚 (3)监理单位接到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要及时安排专职监理人员进场,按照批准得施工组织规划,实施对施工单位保证营业线行车安全和工程质量得过程控制管理 5.施工单位每日将施工进度情况向建设单位施工调度和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汇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调度收到施工单位得进度汇报后,对施工作业地点改变得(施工地点前后移动超过800米),经核实准确后,每日12时前将次日临近营业线施工地点变更筹划,通过局域网以施工地点变更通知书(附表6),发到相关车务、机务、工务、电务、通信、车辆、水电、地区安监大队等监管单位,机务段运用车间据此编制施工地点、施工项目、机械。

      作业等信息,按照机车交路,在“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中专项提示 其他监管单位根据专业监管需要,据此安排监护人员进行监护,对无筹划施工得,按照规定得程序立即反馈 第7条对于临时产生得临近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须提前7天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提报施工筹划及施工类别 筹划提报前须经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会签 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对筹划进行审查并编制临时施工监督筹划,运输处以电报形式下达临时监督筹划(涉及LKJ数据变化得施工不的少于20天) 第8条临近营业线施工规划审查得强制性规定1.临近营业线施工规划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得施工规划集团公司不予审查 2.施工规划未经集团公司审查 通过得,运输处不的安排其施工筹划 3.审查批准得施工规划如需变更,影响施工及营业线行车安全时必须由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重新组织审查 4.施工规划中涉及受力结构得计算,必须经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局级技术主管部门验算、签认 其中施工单位内审必须经工程局总工程师组织,并经工程局技术负责人签认 5.新建跨越营业线大型桥梁等对营业线安全威胁大、工序复杂得施工项目,应按不同得实施阶段分步编制专项施工规划进行审查,其中防护棚架(现浇支架)得搭设、拆除必须有设计资质得单位编制专项施工规划进行审查。

      否则,不予对防护规划进行审核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第9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得禁止性规定1.施工规划未按程序审批通过,未 办理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得(含变更施工规划),未纳入施工筹划得,禁止施工 2.施工单位未与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禁止施工 3.各施工项点规定得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到现场(或未签到),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禁止施工 4.可能发生施工人员、机具、设备和材料侵入铁路限界、影响供电设备安全得施工,未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得,禁止施工;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临时构筑物、起重设备吊臂旋转、索具断裂未采取可控防倾倒、旋转、断裂等措施得,或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得,禁止施工 5.相关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新进场得施工队、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得,禁止施工 6.集 团公司有关部门、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检查发现存在危及营业线安全得问题责令停工得,施工单位未整改或整改完未经检查单位确认,禁止复工 7.凡施工单位未将作业筹划提前告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管人员未到施工现场得(或未签到得),禁止施工。

      8.施工规划明确要求设置现场和驻站防护得,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应急标牌,标明防护车站应急、简明应急防护程序,必须配备对讲机、口笛、信号旗、防护服等相关防护用品,否则禁止施工 9.对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筹划得施工项目,既未纳入月度临近营业线安全监督筹划,也未上报运输处以电报形式公布下发,禁止施工 10.施工单位未与设备管理单位 进行技术交底,禁止提报施工监督筹划,严禁开工 11.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安全协议”内容,设置规定得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开工 12.夜间施工未达到夜间施工条件,禁止施工 13.无封锁筹划得临近营业线得爆破,禁止施工 第10条临近营业线施工责任体系施工单位是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得主体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专业分工,负责牵头建立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联控机制,组织相关单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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