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州华润邓家塘门站至石盖塘调压设施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建设报告表.doc
61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郴州华润邓家塘门站至石盖塘调压设施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郴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0二三年二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郴州华润邓家塘门站至石盖塘调压设施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李煜民联系方式18207389061建设地点门站:郴州市苏仙区邓家塘终点调压设施: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管道:由郴州市苏仙区邓家塘门站至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调压设施地理坐标(起点坐标为北纬25°35′51.870264″;东经113°0′36.48492″,终点坐标为北纬25°41′27.736872″;东经112°59′21.091236″)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6.城市(镇)管网及管廓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 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门站(永久占地)4622m2;临时占地约195亩;管线全长15.5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4880.26环保投资(万元)152环保投资占比(%)3.11%施工工期3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 □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生态影响类)(试行)中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为城镇天然气管线建设项目。
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郴州市城区及周边主要乡镇燃气发展规划(2016-2030)》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天然气管道运输工程,其规划走向为邓家塘门站—邓家塘村十一组—视石塘村五组一麦田村一组—陈家湾村第二村民小组一穿G76一穿京广铁路一石盖塘调压设施,全长约15.5公里属于《郴州市城区及周边主要乡镇燃气发展规划(2016-2030)》中8个重要乡镇中的石盖塘镇,良田镇,属于南部片区因此本项目建设《郴州市城区及周边主要乡镇燃气发展规划(2016-2030)》中相关要求2、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相符性分析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本项目燃气管道管径DN400,设计压力为1.6MPa,属于次高压燃气管道A(0.8<P≤1.6)本项目燃气厂站与建(构)筑物的间距、次高压燃气管线选址、门站与居民点的安全距离等各类设施设备均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进行设计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七条“石油、天然气”中第3项 “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中的“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天然气利用政策》主要是引导和规范天然气下游利用领域,不包括天然气下游利用项目的融资、税收政策等内容,本政策所指天然气是指天然气商品在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天然气利用的活动均应遵守该政策,该政策也适用于管道进口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天然气利用领域归纳为四大类,即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化工综合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等主要因素,并根据不同用户的用气特点,将天然气利用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本项目天然气利用包括城市居民燃气及工业领域用气分别属于《天然气利用政策》中优先类和允许类因此,项目天然气管线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符合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项目选址、选线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燃气管道选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也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本工程输气管线线路走向避开了当地城镇居住区、商住区,符合沿线地区城镇规划规划区内管线工程选线已经通过郴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审核同意(详见附件)管线工程穿越县道、乡道也已经道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本项目管线工程、门站、调压站工程严格按照《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等标准、规范要求设计,综上本项目的选址、选线符合规划要求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3.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门站:郴州市苏仙区邓家塘,终点调压设施: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管道:由郴州市苏仙区邓家塘门站至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调压设施,通过查阅《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湘政发[2018]20号),本工程选址、选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周边无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3.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郴州市环境保护规划(2010-2030)》,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类别为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根据《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可知,项目周边河流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根据郴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发布的环境质量公报可知,评价区域属于达标区,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类型项目,且项目运营后,通过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灌溉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门站、终点调压设施及管线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建设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项目给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供电由国家电网供电 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型企业,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根据湖南省环境管控单元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该意见要求: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本项目均符合其相关要求根据郴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与管控要求的相符性见表4项目所在地图 1 郴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表 4与郴州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的相符性属性/区域管控维度管控要求工程情况符合性分析重点管控区/城镇空间空间布局约束(1.1)落实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按照住建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绿线、蓝线1.2)以城市绿线形式明确禁止建设山地范围,确定地面坡度大于25%的山体和对城市环境与景观具有重要作用的山体为山体保护区,严禁非农建设活动,严禁破坏山体地形和滥砍滥伐森林、严禁乱占和毁坏林地;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景物和自然环境,不得破坏或随意改变1.3)房地产项目用地应在依法批准的城镇村规划区“圈内”选址1.4)禁止在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人口密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企业本项目为天然气管线建设项目不属于冶炼、化工等行业本项目门站:郴州市苏仙区邓家塘,终点调压设施: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管道:由郴州市苏仙区邓家塘门站至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调压设施。
本项目管线工程均为临时用地,不会对山体地形、林地、山体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造成影响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2.1)到2020年,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禁限放烟花爆竹,其他地区限放烟花爆竹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防控(3.1)相关企业应该院依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3.2)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现有重金属污染场地调查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符合综上,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4、基本农田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8]15 号)“重大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用地,以及直接服务于规模化粮食生产的粮食晾晒、粮食烘干、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等用地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前提下,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论证确需占用且土地复垦方案符合有关规定后,可在规定时间内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到期后必须及时复垦并恢复原状。
深度贫困地区省级一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可以纳入重大建设范围”)本项目为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是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的民生发展项目,项目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约6900m2,主要位于管线周边(具体见附件三)本项目属于线型永久性工程,占区域土地资源总数量比重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土地损毁程度为轻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方对临时用地进行土地复垦,通过土地复垦的对项目临时用地进行恢复原貌,整个区域基本农田数量、布局、等级不会变化,项目建设对整个区域土地资源利用结构影响不大,也不会使区域农业产生布局发生变化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设置的临时用地,管道施工作业带由于地形地貌因素以及管道敷设选线等原因无法避绕而临时占用了基本农田,后期会对临时占用了的基本农田进行复垦工作,各地块复垦后的土地用途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8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项目门站位于郴州市苏仙区邓家塘,终点调压设施位于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管道由郴州市苏仙区邓家塘门站至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调压设施,其规划走向为邓家塘门站—邓家塘村十一组—视石塘村五组一麦田村一组—陈家湾村第二村民小组一穿G76一穿京广铁路一石盖塘调压设施,全长约15.5公里。
地理位置东经 113°08′18"~113°25′30",北纬 26°40′48"~26°10′19"项目组成及规模一、项目由来华润燃气是中央企业华润集团战略业务单元之一,主要在中国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