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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问题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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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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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问题及对策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 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化调节使农村剩余 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管理体制 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仍阻碍着农 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地 保护由于历史及制度形成的城乡差别,农民与城镇居民差 距显著与这两个群体相比,由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则形成 了一个相对庞大的“中间阶级”一方面,与城镇居民相比, 农民工根本无法享有许多由《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地位十 分低下;但与仍然留在乡下的农民相比,则这些人致富快, 条件相对要好得多正如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 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指出的那样,在一个由计划经济 条件下的传统农业国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工业国转变 的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 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一方面,农民进城务工就业, 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 整;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 会的繁荣在目前这种条件下,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是一项亟 待解决而又相当艰巨的任务从同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来看, 对农民工的差别对待是于法不容的,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持续地发展。

      因此,从制度上消除不合理的障碍,切实加强 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既是广大农民工的迫切要求,也 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一、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农民工是对务工农民的一种称谓他们是一种保留农 民身份的城镇务工者在我国的传统户籍制度中,农业户口 转为非农业户口十分困难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除了 土地对农民的束缚,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镇寻找出 路;但进城务工的农民并没有改变其农民的固有身份,农民 工现象由此而存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 的不断提高,农民工队伍也空前壮大,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 护问题日显突出改革开放后农村率先实行改革,打破了传统集体化生 产经营方式,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对农民的束缚 逐渐削弱,出现了剩余劳动力与此同时,沿海开放城市通 过大量引进外资获得了飞速发展寻找出路的农村剩余劳动 力开始涌向迅速发展的新兴城市,成为农民工在未来的发 展中,城镇化、规模化是一个主流方向大城市不仅将继 续是人居中心和经济增长的极核,而且仍将是知识、技术创 新的中心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航空母舰,面对繁重的城镇 化任务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我国不仅需要大大增加中小城 市的数量,而且需要大大增加大城市的数量。

      [1]在这种 条件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也必然加剧"按照 规模经营的要求,我国实际需要的农业劳动力仅为4, 000 万至5, 000万人据此测算,在未来20年中,将有3亿左 右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若加上需要赡养的人口,则将有4. 5至5亿的农村人口转入城镇2002年我国的城镇化率达 到39. 1%,比前年提高了 1.4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当年新进 入城镇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超过1, 500万人 [2]目前, 全国农村劳动力到乡以外的地方就业人数在一亿人左右,且 平均每年以500万人左右的规模迅速增加但是,对照《劳动法》的有关要求,当前农民工合法 权益法律保护的现状十分堪忧,主要表现在:1、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在湖北鄂州汀祖镇,有小铁 矿17家,500多名矿工,签了劳动合同的不到一半去年 11月,一名李姓矿工在井下被砸伤,律师和劳动部门前后调 查了半个月,才弄清矿工是谁类此事件,在其他地方也比 较普遍这为雇主逃避责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2、 工资增长缓慢在我国南方外来劳动力集中的某 省,过去10年农民工年工资增长率不足百元有的地方农 民工10年间月收入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有倒退,“过 去在东莞打工,月工资一般600-1000元,如今降到了 500-800 元。

      这么微薄的工资,还被拖欠克扣2002年全国各地累 计拖欠农民工工资达400多亿元,当年劳动监察部门仅追回 14亿元许多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一年,连过年回家的钱也得 不到,更不用谈养家糊口了3、 培训参加率低杨叶乡某厂的50名技术工人,只 有10人有资格证书,培训率仅为20%;有的根本就不对农民 工进行培训4、 安全防护措施差汉口永清片一民工在拆迁旧房 时,被水泥楼板砸中头部,不治身亡据该工地工头姚安友 介绍,去年11月,该工地就曾发生了起事故,造成两死一 重伤5、 劳动时间被无限延长在不太规范的中小企业打 工的农民工基本没有休息权的概念,每天平均工作时间在10 小时以上如一家生产季节性产品的小厂,本小利大,产品 畅销时为扩大生产量,农民工工作长达十五六个小时甚至十 七八个小时6、 社会福利和保险无着落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 向劳动保障部门支付每人一年1000元的社会福利保险金 为了不出这笔钱,有人就瞒报、少报人数如某镇容器厂, 实际用工120个,但向劳动部门只报20个,社会福利保险 金的缴纳仅为1/6.7、 乱收费现象严重城市政府为自身管理利益出发, 对农民工的进城设置了种种制度上的障碍,主要是各种各样 的乱收费,如暂住费、卫生费、治安费等。

      例如,南京市政 府于2002年取消了针对农民工的7项行政性收费,其中仅 暂住人口管理服务费、就业调节金和就业管理费三项金额就 达4500万元之巨,从中可见农民工面对收费承担了何种巨 大的压力面对保护状况很差的现状,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 益,困难很大①招收农民工的单位多为实力较弱的中小企 业,本小利薄,市场上的生存竞争迫使它们不顾一切地节减 成本;②近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进城镇,城市中还存在大 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劳动力明显地供过于求,每一个岗位的 竞争都十分激烈;激烈的就业竞争迫使农民工服从雇主(企 业)的需要而放弃自身的合法权益这种恶性循环增加了农 民工权益法律保护的困难③执法不公现象依然存在有的 企业可以通过与执法人员的特殊关系来增强他们的市场竞 争力;没有这种执法资源的企业则只有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来 增加利润,增强市场竞争力④城市政府出台了许多限制甚 至剥夺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主要是出于方便城市管 理的需要废止或放弃这些规章制度,会加大城市管理的成 本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及时和强有力地保护, 所产生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农民的不满情绪在增长当前 进城打工的基本上是青年农民,他们民主意识和反抗意识 强,对社会不公平的忍耐性差,思想上容易走上极端。

      农民 怨言:在家里没有出路,而进城又无门路,干的是脏、累、 险的活,受到的却是歧视待遇;遇到困难没人管,打官司又 没有钱甚至有人公然地说:“我们的生命本来就像垃圾一 样,生不如死,不如轰轰烈烈干一场 2000年发生的震惊 全国的湖南常德张君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这不能不要求我 们的政府引起高度的重视与警惕!二、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问题产生的原因农民工权益得不到强力保护既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 原因,也是现实的利益权衡的结果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传 统的自然经济造就了城乡及乡村各村落之间的相互隔离局 面改革开放前的新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对 传统的隔离局面不仅没有根本性改变,农业支持工业发展的 政策反而扩大了城乡差距,加剧了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农 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实质上是经济规律作用下的城乡 平衡从条件差的农村流出的农民工作为理性人,即使在城 市受到低于城镇居民的差别待遇,也不会因此而放弃打工机 会回家务农因此,农民工有着错综复杂的社会背景只有 通过这一社会背景,才能看到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问题产生 的根源但是,在当前制度条件下,农民工仍保留了农民身份 一方面农民工作为农民的权利义务由其家庭代为行使与履 行;而另一方面,农民工作为城镇雇佣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则 由其本人直接行使与履行。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 不断提高,农民工队伍也不断扩大,农民对土地的依赖逐渐 减弱同时,由于农产品价格偏低,土地的供求状况发生了 一定变化,举家外出的农民工既不能改变农民身份,又不敢 放弃农民身份,但其农民身份的权利义务又无法找到替代 者因此,现行农民工制度造成的极大负面影响,主要表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农民工的农民身份不利于农村土地的集 中,对农业产业化有极大的阻碍作用;②农民工是在城镇打 工的农民,属城镇流动人口,不利于城镇的管理和发展;③ 农民工是生活在城市的农民,城市政府对他们收取各种管理 费、许可费等,但很少对他们给予帮助;同时,农村政府因 他们拥有承包地的农民身份,也对他们苛以各种稅费义务, 对他们的关怀帮助却鞭长莫及农民工的这种双重身份使他 们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承担了许多本不该承担的义务,而 他们的权利又难以得到满足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1、 社会历史原因农民工是我国由传统农业国向现代化工业国 转变过渡时期的一个特殊现象一方面,传统农业积聚了大 量的社会生产力,现代农业又排斥大量的农村劳动力,造成 农村劳动力严重剩余;另一方面,现代工业的发展需要大批 劳动力,导使农业劳动力逐渐参与到现代工业中。

      在这种转 变中,我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使农民工权益保护比较困 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① 农民文化素质相对比较低,传统观念强,现代法制 观念淡薄中国的基层社会,尤其是乡村社会,至今基本 上仍上一个熟人社会人们长期在一个地方或者同一个单位 生活,形成了各种相互牵连,相互依存的社会关系人们不 愿意为了一般的权利纠纷而严格依法处理,伤及这种社会关 系,倒是愿意放弃一些权利,赢得一些情理,以改善同周围 的社会关系 [3]农民工的这种传统意识和较低的文化素 质,使适应工业社会需要的现代法治观念极难为他们所接 受这样,走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农民工既不能以传统方式保 护好自身利益,也不能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② 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传统户籍固定制 度使农民工很难取得城镇居民资格在这种条件下,许多面 向城镇居民的优惠政策农民工无法享有农民工无论在城市 居留多久都无法改变他们的城市流动人口的地位;相反,城 市劳动力很大一部分人和城市政府反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流 入而对他们采取歧视性政策因为过量的农村劳动力的流 入,对城市劳动力就业和城市政府管理均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和困难③ 农民工的无组织性"如果农民散落在城市而没有 自己的组织,成为流民,他们是没有发言权的。

      从流民角度 而言,他们的利益无法'自致其上';从国家的角度出发, 也因为他们没有组织,无法对他们进行有序的组织化管 理⑷2、经济原因在城乡互动关系中,劳动力受客观经 济规律作用自由流动时,有几种可能的情况:①城镇居民与 农村居民的各种待遇基本相当城乡居民间的对流保持一种 动态平衡;如作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美、法国家对农业 大量补贴,农业投资收益与工业基本相当,农民待遇与产业 工人基本相当,人员对流保持着一种动态的平衡;②农村居 民待遇优于城镇居民,劳动力由城镇流向乡村这一般只是 特例如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我国煤炭行业整体亏损, 一部分矿工回流到农村当农民③城镇居民的待遇优于农村 居民,劳动力由乡村流向城镇这种现象十分普遍,是工业 化国家的必经之路在我国城乡对比中,农村远比城镇差 特别是近几年农产品价格低,农业增收十分困难,农村劳动 力向城镇转移无论是速度还是规模都有很大变化农民工数 量不断增加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问题存在的另一经济方面的原 因是法律救济的不经济从劳动争议的解决到拖欠工资的追 讨,如果通过正当途径解决,正常程序一般要经历几个月 而农民工涉案标的额一般在几百元至几千元之间。

      因此,除 涉案金额较大的工伤案件外,很少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等途 径加以解决而事实上,去年全国各地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 就达4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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