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谷物磨制品生产企业要求.docx
7页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专项技术要求CCAA/CTS 0006-2008 CNCA/CTS 0006-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谷物磨制品生产企业要求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Requirements for milling cereal productionestablishments2008 年9 月11 日发布 2008 年9 月11 日实施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CCAA/CTS 0006-2008 CNCA/CTS 0006-2008- III -目次前 言 IV引 言 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人力资源 34.1 食品安全小组 34.2 人员能力、意识与培训 34.3 人员健康和卫生要求 35 前提方案 45.1 基础设施及维护 45.2 其他前提方案 66 关键过程控制 76.1 原辅料验收 76.2 内包装材料的控制 76.3 食品添加剂的控制 76.4 谷物的清理 86.5 碾米或研磨 86.6 产品包装 97 检验 98 产品追溯与撤回 9附录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1CCAA/CTS 0006-2008 CNCA/CTS 0006-2008- IV -前言本技术要求是GB/T 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在 谷物磨制品生产企业应用的专项技术要求,是根据谷物磨制品行业的特点对GB/T22000 相应要求的具体化。
本技术要求的附录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要求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归口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北京 中大华远认证中心、深圳鹏程国际认证有限公司、广东 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 本技术要求系首次发布CCAA/CTS 0006-2008 CNCA/CTS 0006-2008- V -引言为提高谷物磨制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我国食品企业市场竞争力, 本技术要求从我国谷物磨制品食品安全存在的关键问题入手,采取自主创新和积极引进 并重的原则,结合谷物磨制品企业生产特点,针对企业卫生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关键 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提出了建立我国谷物磨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专项 技术要求鉴于谷物磨制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方面的差异,为确保食品安全,除在高风险食 品控制中所必须关注的一些通用要求外,本技术要求还特别提出了针对本类产品特点的 “关键过程控制”要求主要包括原辅料控制、与产品直接接触内包装材料的控制、食 品添加剂的控制,强调组织在生产过程中的化学和生物危害控制;重点提出对谷物的清 理过程、碾米或研磨过程、成品包装过程的控制要求,突出合理制定工艺与技术,加强 生产过程监测及环境卫生的控制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CCAA/CTS 0006-2008 CNCA/CTS 0006-2008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谷物磨制品生产企业要求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谷物磨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专项技术要求, 包括人力资源、前提方案、关键过程控制、检验、产品追溯与撤回本标准配合GB/T 22000以适用于谷物磨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与自我评价其食品 安全管理体系,也适用于对此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外部评价和认证 本标准用于认证目的时,应与GB/T22000一起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文件,然而, 鼓励根据本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上述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使用其最新版本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72 制粉工业名词术语GB/T 8875 碾米工业名词术语GB 13122 面粉厂卫生规范GB 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CCAA/CTS 0006-2008 CNCA/CTS 0006-20082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GB/T 22000-200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本文件中未注释的术语和定义同GB/T 8872、GB/T 8875 、 GB/T 22000-2006 中相关术语3.1 谷物磨制品 以谷物为原料经清理、脱壳、碾米(或不碾米)、研磨制粉(或不研磨制粉)、压制 (或不压制)等工艺加工的粮食制品,如大米、高粱米、小麦粉、荞麦粉、玉米碴、燕 麦片等3.2 碾米碾去糙米皮层的工序3.3 研磨 制粉过程中碾开、剥刮、磨细诸工序的总称3.4 清理 除去原粮中所含杂质的工序的总称3.5 润水 加工前,用水湿润粮粒CCAA/CTS 0006-2008 CNCA/CTS 0006-200833.6 着水量 加水的重量占原粮重量的百分率4 人力资源4.1 食品安全小组 食品安全小组应由多专业的人员组成,包括从事卫生质量控制、生产加工、工艺制 定、检验、设备维护、原辅料采购、仓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4.2 人员能力、意识与培训4.2.1食品安全小组人员应理解HACCP原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4.2.2 应具有满足需要的熟悉谷物磨制基本知识及加工工艺的人员4.2.3 从事谷物磨制工艺制定、卫生质量控制、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4.2.4 生产人员应熟悉人员卫生要求,遵守前提方案的相关规范要求。
4.2.5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意识教育,提供必要的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使影响食品 安全活动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技能4.3 人员健康和卫生要求4.3.1 直接从事谷物磨制人员应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以后每年至少应进行 一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能上岗4.3.2 凡体检确认患有消化道传染病、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 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应调离本岗位4.3.3 员工进入车间时应洗手、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并保持整洁;离开车间或 去卫生间时应换下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便后应洗手;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CCAA/CTS 0006-2008 CNCA/CTS 0006-20084 入车间,不得戴手表及戒指、手链等饰品;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车间内禁止吸烟、 乱丢杂物、摆放与生产无关的杂物5 前提方案从事谷物磨制品生产的企业,在根据GB/T 22000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时,应根据GB 14881、GB 13122等的要求建立前提方案5.1 基础设施及维护5.1.1 厂区环境和布局5.1.1.1 谷物磨制品生产企业应建在交通方便、水源充足,远离粉尘、烟雾、有害气体及 污染源的地区,其生产场所、必备的生产设备应满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 《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 许可证审查细则》的相关要求。
5.1.1.2 厂区主要道路和进入厂区的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坚硬路面(如混凝土或沥 青路面)道路路面应平坦、无积水5.1.1.3 厂区内应进行合理绿化,保持环境整洁,并有良好的防洪、排水系统5.1.1.4 生产区域应与生活区域隔离生产区域内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环保和 食品卫生要求合理布局5.1.1.5 生产区域内凡使用性质不同的场所(如谷物仓、精选间、碾米或磨粉间、包装间 等),应分别设置或加以有效隔离5.1.1.6 包装场所应分设谷物成品包装室和副产品包装室,并加以有效隔离5.1.1.7 厂区内锅炉房、贮煤场等应当远离生产区域和主干道,并位于主风向的下风处CCAA/CTS 0006-2008 CNCA/CTS 0006-200855.1.1.8 厕所应是水冲式,并设有洗手设施5.1.1.9 厂内应设有与职工人数相适应的淋浴室5.1.1.10 存放废弃物的暂存场地,要远离生产车间、原粮和成品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 出厂,并对废弃物存放处随时消毒5.1.1.11 企业应对虫害和鼠害进行控制,灭虫、灭鼠措施不得对产品安全造成新的危害5.1.1.12 厂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及其它动物。
5.1.2 生产车间5.1.2.1 地面应平整、光洁、干燥5.1.2.2 内墙和天花板应采用无毒、不易脱落的装饰材料5.1.2.3 门窗应完整、紧密、并具有防蝇、防虫、防鼠功能5.1.2.4 车间内应有通风设施,防止粉尘污染5.1.2.5 必备的清理、砻谷、谷糙分离、碾米、分级、抛光、色选以及制粉和包装设备中 与被加工原料直接接触的零部件材料应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材料5.1.2.6 生产设备与被加工原料接触部位不应有漏、渗油现象生产设备使用的润滑油不 应滴漏于车间地面5.1.2.7 应定期清理生产设备中的滞留物,防止霉变5.1.2.8 设备和管道应严密,防止粉尘外扬5.1.2.9 更衣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更衣室内应每人配备更衣柜5.1.2.10 车间入口处应配备适当的、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手设施,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人 员应按要求进行洗手CCAA/CTS 0006-2008 CNCA/CTS 0006-200865.1.3 附属设施 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辅材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成品 的储存等辅助设施,并要求与生产车间分离5.1.4 成品储藏和运输5.1.4.1 谷物磨制成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内,保持仓库环境的卫生、清洁、干燥、通风。
库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5.1.4.2 仓库内地面须设铺垫物成品垛应离地离墙5.1.4.3 不同品种、不同加工批次的成品应分别垛放5.1.4.4 运输用的车辆、工具、铺垫物应清洁卫生、干燥,不得将成品与污染物品同车 运输运输中要防雨淋、防曝晒、防灰尘5.2 其他前提方案 企业应根据危害分析的结果和其他要求制定形成文件的其他前提方案,明确其实施 的职责、权限和可执行频率,实施有效的监控和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其他前提方案至 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5.2.1 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或与产品有接触的物品的水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5.2.2 接触产品的器具、手套和内外包装材料等应清洁、卫生和安全5.2.3 确保食品免受交叉污染5.2.4 保证与产品接触操作人员手的清洗消毒,保持卫生间设施的清洁5.2.5 防止润滑剂、燃料、清洗消毒用品、冷凝水及其它化学、物理和生物等污染物对 食品造成安全危害CCAA/CTS 0006-2008 CNCA/CTS 0006-200875.2.6 正确标注、存放和使用各类有毒化学物质5.2.7 保证与食品接触的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卫生5.2.8 对鼠害、虫害实施有效控制5.2.9 控制包装、储运卫生。
6 关键过程控制6.1 原辅料验收6.1.1 企业应编制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