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婚妈妈的尴尬.docx
1页未婚妈妈的尴尬【本期案例】我是上海某企业的普通员工刚和恋爱6年怀孕2个月的男朋友分手为了不在同事中丢脸,在上海享受与生育相关的待遇,同时又有男朋友最终会变心的想法,于是在公司发布了自己已婚怀孕的消息我去公司请假去医院检查的时候,没想到公司人事总监要了结婚证,说如果是“未婚怀孕”,就违反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公司不给产检假,产假,哺乳假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权利享受第三期待遇吗?我该怎么办?[点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该网站主任陆敬波律师回答: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未婚妈妈的待遇”,但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有相应的处罚这样的女工是否应该享受产前检查、产假、哺乳假的权利?漂漂小姐遇到的麻烦要从以下两个阶段来理解:1产前检查如果有相应的医院证明,用人单位应同意《上海市女职工保护办法》第13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医疗卫生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怀孕期间进行的产前检查(包括怀孕12周内的初次检查)计入工作时间”国家没有对婚前怀孕进行处罚,《劳动法》也没有规定“怀孕”前必须结婚怀孕而且结婚证也可以“补办”基于上述原因,用人单位不能以无婚育证明为由拒绝女职工产假检查的要求,漂小姐有权请假进行产前检查。
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妇女给予产假和哺乳假女职工享受产假和哺乳假作为生育保险的一部分,这是在遵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进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5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劳动保护,不适用本规定《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生育时是否享有劳保待遇问题》也明确规定:“女职工非婚生育,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当他们需要自我修养的时候,不应该给他们发工资对生活有困难的,可由企业管理部门酌情补助此外,第《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公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自行承担生育住院和医疗费用,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工资因此,当漂漂小姐需要休产假时,如果不能取得合法结婚证和生育证,就不能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也不能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更不能申请相应的产假和哺乳待遇综上,产前检查时,漂漂小姐请假是合法的;但由于未婚怀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果不及时领结婚证,在产假期间将无法享受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同等的待遇,生育后也无法报销生育基金,包括产前医疗费、产后访视费、医药费、部分住院分娩医疗费,也无法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特别提醒】未婚怀孕和未婚生育是两个概念,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未婚怀孕是违法的,所以用人单位很难有充分的理由对未婚怀孕进行处罚但毕竟立法还没有保护未婚生育,计划生育政策也不支持未婚生育因此,专家建议,发现自己怀孕的女职工应该尽快进入婚姻殿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