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doc

6页
  • 卖家[上传人]:新**
  • 文档编号:403001482
  • 上传时间:2023-05-24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5.50KB
  • / 6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 - 建立工程合同价款调整 一、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及调整程序 1、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 发生以下事项,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工程特征描绘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向; 〔6〕计日工; 〔7〕现场签证; 〔8〕物价变化; 〔9〕暂做价; 〔10〕不可抗力; 〔11〕提早开工〔赶工补偿〕; 〔12〕误期赔偿; 〔13〕施工索赔; 〔14〕暂列金额; 〔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二、合同价款调整程序 〔1〕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向、计日工、现场签证、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恳求 〔2〕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向、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假设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恳求 〔3〕发〔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趣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承〔发〕包人,如有凝问,应向承〔发〕包人提出协商意见。

      发〔承〕包人在收到合同调价款调增〔减〕报告之日起14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的视为承〔发〕包人提交的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已被发〔承〕包人认可发〔承〕包人提出协商意见的,承〔发〕包人在收到发〔承〕包人的协商意见后14天内即不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发〔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已被承〔了〕包人认可 〔4〕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内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只要不本质影响发承包双方履约的,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 〔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二、法律法规变化 〔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 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立主管部门或其受权的工程造成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因承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开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三、工程特征描绘不符 〔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工程特征的描绘,应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其工程特征描绘的内容及有关要务施行合同工程,直到其被改变为止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施行合同工程,假设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工程的特征描绘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工程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工程特征按标准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工程的综合单价,调整整合同价款 四、工程量清单缺项 〔〔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工程的,应按照变更价款确定方法确定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2〕新增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后,引起措施工程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计价标准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施行方案被揭发包人批准后,调整整合同价款 〔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工程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工程施行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顾计价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五、工程量偏向 工程量偏向是指承包人按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收承包人提供的图纸〕施行,按照现行国家计量标准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那么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列出的工程量之间的出现的量差。

      〔1〕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假如因本条规定的工程偏向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向超过15%,调整的原那么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局部的划等号亘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减少后剩余局部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假如工程量出现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工程相应发生变化,如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工程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工程费调减 六、计日工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工程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1〕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记日工方式施行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于执行 〔2〕采用记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承包人应在该工程变更的施行过程事,按合同约定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送发包人复核;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名称、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发包人要求提飞鱼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3〕任一计日工工程持续进展时,承包人应在该工作施行完毕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现场所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于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根据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被发包人认可 〔4〕任一计日工工程施行完毕,承包人京戏按照现场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工程的工程数量,并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会价款;已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变更价款确实定方法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 〔5〕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已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第 页 共 页。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