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docx
3页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的为加强对承包商和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 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在公司内进行设备安装维护等外包项目的承包商和为公司提供各种物资的供应商的安全管 理3. 职责3.1设备管理部、生产运行部负责有关设备的改造和检修、建筑项目的承包商选择和安全管 理;3.2.物资部负责物资供应的供应商选择和安全管理;3.3施工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队的安全管理;3.3施工现场所属部门监督本部门辖区内承包商与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工作;3.4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承包商及供应商的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4. 承包商、供应商的选定4.1承包商选定4.1.1公司各级领导对外发包项目时必须认真查验承包单位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关部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安全资质、安全资格证书,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严禁将各种生产经营项 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4.1.2保留承包方的各种证照等相关资质复印件,要求承包商其为其员工办理的工伤保险或 其他人身保险复印件,建立承包商档案4.1.3高危行业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资质及年检资料。
4.1.4项目发包负责人对外发包时,同时与承包方或租赁单位到安全生产管理部签订专门的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安全生产管理部将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纳入公司安全管理范畴,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4.2供应商的选定4.2.1供应商的选择应针对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重点提出要求,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 运输车辆、运输人员、押运员等资质4.2.2对于每一个供应商选择前应先对其进行业务考察,考察合格之后,要取得其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有效证件的复印件4.2.3物资部建立每一个供应商档案,每一项信息都应准确详实5. 承包商、供应商的评估5.1参与发包的部门每年年终要对承包商、供应商进行评估,依据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供 应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5.2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评估内容包括等资格评审、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 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安全管理、续用等方面,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的名录和档案5.3评估合格的承包商、供应商第二年继续使用,不合格的停止使用6. 承包商、供应商的管理6.1对项目发包负责人要求6.1.1必须对承包商的安全施工、施工质量全面负责。
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工程 安全质量状况,及时提出施工安全要求和质量要求;6.1.2协助承包商识别出作业风险,要求其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6.1.3统一协调管理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6.1.4承包商、供应商的管理要纳入公司统一安全管理中,不能以包代管6.2对项目主管部门要求6.2.1负责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及预控措施告知,对施工单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确保所有作业人员掌握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并保留相关材料备查6.2.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督促、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作为安 全考核依据;6.2.3负责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杜绝无证人员上岗操作;6.3对施工区域所属部门要求6.3.1各部室负责监督本部门辖区内承包商与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承包商与供应商 有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其采取防范措施并实施整改,情节严重或不听劝 阻的,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报6.3.2在承包商与供应商作业前应对本部门相关岗位员工进行安全告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 施,尽量避免本部门员工进入或接近对方施工区域必须进入或存在交叉作业的,应办理交叉作 业许可,及时与发包单位及承包商与供应商协调,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沟通联系。
明确各方安全责任,确保员工安全6.3.3承包商与供应商存在危及本公司员工人身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或影响本单位正常生产 的,辖区单位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并采取整改措施,同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及发包单位报告6.4对承包商、供应商管理要求6.4.1承包商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前,应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根据其承担的工作性质,危 险、有害因素告知和安全技术交底,所承担工作持续时间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应与发包负责人签 订书面协议6.4.2在公司作业区域从事相关施工或其他劳务工作的承包商,遵守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管理 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对劳务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劳务项目安全管 理网络,确定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接受公司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6.4.3从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维修、装饰装修、承包工程、特种设备检修等 的施工单位,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人与承包商施工前签定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 应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双方负责人员签字后加盖公章生效安全协议签订后安 全生产管理部备案6.4.4承包商在公司内施工作业时要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的,对评估出的风险采取控制措施, 控制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6.4.5有100人以上的承包商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00人以下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安全 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6.4.6未经发包负责人书面同意,承包商与供应商不得将承包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 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6.4.7经发包负责人书面同意,将承包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的,须重新进行资质审查6.4.9供应商送货进入库区前,应有采购人员向其说明相关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6.4.10供货的机动车辆进入送货时,应按公司限速标示内容要求行驶,具备国家要求的相 关资质,进入库区送货人员禁止在库区内吸烟等违反规定的要求7. 承包商、供应商的售后7.1承包商对其劳务工作的售后应给予积极配合7.2供应商应有义务对其产品进行检查、维修等售后服务8. 对承包商的考核8.1对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日常检查对安全隐患, 及时整改,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8.2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 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授权的专业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本人持证上岗工作未持特 种作业操作证人员操作及未按期复审,按无证处理。
8.3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 业,冒险作业;禁止在作业现场打闹嬉戏,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8.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8.5进入现场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严禁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场地,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8.6严格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材料堆放整齐,机电安装合格,脚手架材 料及脚手架的搭设、防护网等符合安全要求,施工用电符合规范,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一定要 齐全有效;大型设备装拆有安全技术方案8.7起吊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8.8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必须设漏电保护装置;其它设备、工器具必须符合规程要求;8.9架设临时电源线,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杜绝各种电源线拖地使用电气设备全部接 地接零保护8.10施工现场的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红灯示警;在建筑工程通道口必须有防护 设施及警示标识8.11防火禁区严禁吸烟;严禁用易燃材料擦洗设备8.12对于施工安全设施、架设机具、机械设备,应当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检查、 维修和保养登记簿;8.13对上述罚款拒不缴纳的承包商与供应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将通知财务部将按照其 二倍的罚款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9. 相关的文件《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施工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