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9第七八九章.ppt
12页第七章 行政征收Ø[司法考试教材2009版]无此内容 Ø一、行政征收是行政机关依法向相对人 收取金钱或者其他财产的行政活动行 政征收的种类:税;费(资源费、建设费 、管理费、排污费);土地的征收与征 用;私有财产的征收与征用 Ø二、征收原则和程序:法定原则;正当 程序原则;土地或者私有财产征收与征 用中的利益衡量原则和公平补偿原则第八章 行政给付Ø[司法考试]内容较少,只有一个考点 Ø第一节 行政给付的概念与种类 ü“给付行政”德文Leistungsverwaltung ü英文-administrative benefits一、行政给付的概念ü行政给付“亦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主 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 况下,以及在公民下岗、失业、低经济收入 或者遭受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下,根据申 请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 者政策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 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ü行政给付是行政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相对人提 供一定的财物或者服务的福利行政活动二、行政给付的种类ü1、抚恤;2、救济;3、救助; 4、资助;5、补贴;6、供给第二节 行政给付的基础与原则Ø一、行政给付的基础 ü福利权利、生存权、福利给付的道德义 务和社会正义。
ü抚恤的国家补偿性; ü 救济、救助以及住房等生活补贴给付 的社会保障性 ü资助的行政诱导性质二、行政给付的原则ü1、平等原则2、补充性原则日 本称之为“补充性原则”,在德国 ,国家辅助性作用原则3、正当程 序原则4、持续给付原则5、法 治原则6、信赖保护原则等第九章 行政合同Ø一、行政合同的定义 ü大陆法系的《行政程序法》一般规定,行 政合同是“设立、变更和终止公法上的法 律关系的合同” ü在我国,一般认为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 行政管理之目的而与行政相对人协商一致 而达成的协议或者,行政合同是以行政 主体为一方当事人的发生、变更或消灭行 政法律关系的合意二、行政合同制度存在的理由ü1.行政合同并非是民事关系的独占物 而是公法关系自身发展的产物 ü2、行政合同是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二 元对立的产物,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ü3、在事实力量和法治之下公私关系存 在平等和意思自治的基础三、行政合同的实体分类Ø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上的一般分类:政府特许 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承包 经营、出售或者出租;政府采购;政策信贷 ;行政机关委托的科研、咨询;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可以订立行政合同的其他事项。
• 实务中的总结:教育行政合同;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征用征收补偿合同;农村土 地承包合同;公务管理行政合同;公有房屋 租赁合同;政府工程承包合同;公务悬赏合 同;社会保障行政合同;行政和解四、行政合同的形式分类ü台湾和德国的行政程序法,一般把行 政合同分为两大类:和解契约、双务 契约 ü对等合同与从属合同 ü义务合同与处置合同 ü和解合同和双务合同五、国家政策和立法对行政合同制 度的确认及推动ü国家政策对行政合同制度的推动:国务院《全 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ü行政合同制度的程序立法:起草中的《行政程 序法》将行政合同编纂为专门章节 ü教育行政合同立法、计划生育行政同立法、科 学或技术研究合同立法、公务员聘任合同立法 、环境和资源合同立法、公有房屋租赁合同立 法、社区戒毒协议立法、行政担保合同、税务 和解契约、区域发展协议六、行政合同的司法审查ü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 的通知》,包括“行政合同”和“行政允诺”,实 务中行政合同判决很多 ü1.态度摇摆的最高人民法院;2.行政合同认同的 地域性和地方知识;3.混合契约分类的困难;4. 情势变更是行政合同问题的核心;5.修正行政 权优益观念;6.行政处罚权力进入行政合同之 中;7.行政合同审查经常与其它行政行为审查 交织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