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第4稿.doc
6页1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客观、全面、合理地评价教职工的科研业绩,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我校科技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一.科研项目工作量计分科研项目工作量计分按照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分别统计,根据项目级别、立项和结题、实际到校经费合并计算,计分标准详见“ 表1.《科研工作量核算计分表》”1.项目级别的认定以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书或签订的合同书为准1)国家 级项目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哲学社会科学 规划办公室、科技部等立项的项目2)省部 级项目指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浙江省科技厅,教育部(科技 计 划项目、人文社科项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立项的项目3)厅 局级项目指浙江省教育厅、卫生厅、浙江省中医 药管理局、浙江省社科联,市科技局等立项的项目4)纵 向协作项目指在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申 报或者签订项目合同时,由项目审批单位直接下达,一般应有项目(合同)编号的科研项目,其级别 按照所对应科研总项目级别降一级对待5)自筹 经费的纵向项目(不含教育规划项目),按同类项目降一级处理2.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的纵向项目,全额计算级别分;非第一承2担单位的纵向项目,按照“表 2.《合作团队分摊系数表》” 计算级别分。
3.项目级别分在立项当年计 50%,结题当年计 50%;逾期一年以上结题的不计剩余的级别分4.横向项目只计经费分,不计级别分5.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只计级别分,不计经费分二、科研成果工作量计分科研成果工作量计分内容包括论文、著作、知识产权、新药研发、成果采纳等, 计分标准详见表 11.刊物级别标准:特级期刊指《自然》、 《科学》、 《柳叶刀》、 《细胞》、《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一级、二级期刊,一级出版社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术期刊名录》(2010 版),凡未列入该名录的正式出版刊物,均视为三级期刊2.收录(转载)计分标准:(1)被 SCI(光 盘版)(以影响因子 1 为基数)、SSCI、A&HCI 收录的论文每篇计 25 分,以此类推计算 (2)被 SCI(网 络版)、 EI 收录的论文(以影响因子 1 为基数),每篇计 20 分3)被 ISTP 收录的论文(以影响因子 1 为基数),每篇计 15 分4)《新华文摘》、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计 10分;《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计 5 分;全国性年鉴收录的论文,每篇计 2 分;省级年鉴收录的论文,每篇计 1(5)同一论文被多次收录或转载,按得分最高的计算 1 次。
3.同一作者,当年发表在二级以下期刊上的论文,累计论文分最高只计 20 分34.正式出版的论文集计分5.论文、著作以第一作者系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职工为标准值第一作者非我校的,我校教职工工作量按表 2 计算论文通讯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如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6.新药研发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 年)的注册类别计分我校为证书 持有人第一单位的,全额计分;非第一单位的,照表 2计算临床批件按照同类新药证书分值的 50%计算三.获奖科技成果计分获奖科技成果计分标准根据奖励类别和等级确定,计分标准详见表 11.奖励级别标准:(1)国家 级奖励指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优秀成果奖等2)省部 级奖励指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校科技奖等;具有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资格的社会力量奖等3)厅 局级奖励指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成果奖、浙江省医 药卫生科技创新奖、浙江省中医药科技创新奖、浙江省社科联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等2.已发布的国家级强制性标准每项计 50 分,国家级推荐性标准或省级强制性标准每项计 30 分,省级推荐性标准每项计 20 分3.以名人命名的学术奖,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计分。
4. 同一成果同年度,获得多项奖励,按照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45.以我校为第一单位获奖的成果全额计分,非第一单位获得的奖励,按照表 2 计算四.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工作量计分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工作量计分按照类别、等级进行计算,计分标准详见表 11. 级别分在立项当年 计 50%,建设周期结束当年计 50%;逾期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不计剩余级别分 2.成员个人排名由学科带头人(实验室负责人)确定,按表 2 计算3.属多重级别的按最高级别计算工作量,不重复计分五.其它1.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在职教职工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科研工作量核算,人事处、科研处负责复核3.未涉及或未明了的特殊情况,由人事处、科研处提请相关专家委员会研究决定5.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六.本办法由人事处、科研处负责解释科研工作量核算计分表5计分项目 类别及计分标准 备注项目级别 立项(50%) 结题(50%) 经费分国家级 50 50省部级 15 15厅局级 5 5校级 0.5 0.51/ 万元纵向人才项目 只计级别分,不计经费分科研项目横 向 不计级别分,只计经费分 1/ 2 万元自然基金项目经费分系数乘以 2,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乘以 4。
经费以当年度实际到校数为准校配套经费不计经费分特级期刊 500/篇一级期刊 20/篇二级期刊 5/篇论文三级期刊 1/篇收录(转载)分数另计工种 类别 专著 主编 主译 主审 编委 编写荣誉 15 10 10 5 2 0著作字数 2/ 万字 1/ 万字一级出版社出版全额计分,其他出版社出版减半计分副主编参照主编标准减半计分授权发明专利 20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10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 5知 识产 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10我校作为第一持有人或申请人,全额计分其他按照《表二》计分类别 名称 1、2、3、4 类 5 类 6 类 7.8.9 类新药证书 2000 1200 800 400新 药研 发临床批件 1000 600 400 200化学药品注册参照新药证书类别计分中央采纳 10科研成果成 果采 纳 省部采纳 5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并附党政部门采纳证明学会等 级 国家级 省部级 厅局级国家级 省部级一 等 5000 500 30 50 5二 等 2000 250 20 20 3科研获奖三 等 / 50 10 10 /同一成果获多项奖励的,按得分最高的奖励计算,奖项不分等级的,按同级奖励成果二等奖计分。
国家级 省部级 厅局级 立项(50%) 结束(50%)重点学科与实验室 500 100 50只计级别分,不 计经费分6合作团队分摊系数表排 位完成人(单位)数 1 2 3 4 5 6 及以后1 12 0.6 0.43 0.5 0.3 0.24 0.4 0.3 0.2 0.15 0.4 0.3 0.15 0.1 0.056 及以上 0.4 0.3 0.15 0.07 0.04 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