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校入学行政法学试题.pdf
13页行政法学试题行政法概念是人们根据它所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对具有共同性质和特征的法律规范进行科学划分的结果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一定范围的行政关系行政法调整的对象1、 行政权力取得过程中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2、 行政权力行使运用过程中行政机关与作为相对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发生的关系3、 行政权力实施监督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含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权力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原则,也是解释行政法基本特征并将其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有以下特征:1、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的精神内核2、是普遍适用于行政权力关系的准则,指导行政权力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全过程3、是行政法所特有的基本准则二、 (论述题 P22-27)三大基本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它要求行政权力主体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取得、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使权力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是最根本性原则,它贯穿于行政权力的始终,是指导、规范行政权力运作的基本原则,在行政法理论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具体内涵: (1)职权法定:就是指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力均是法律创设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都应当以法律为依据。
非依法律取得的权力都应当被推定为无权限,非依法律规定行使的权力都应被推定为无效相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股而言,凡是法律未禁止的,都可以为之 2)权责统一:行政法上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是统一于一体的,密不可分的个别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行使或不行使其自由裁量权,这取决于法律的特别授权规定 3)依程序行政:依法行政原则不仅要求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合法,而且也要求其程序合法程序合法是权力合法的保障其基本含义: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裁决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护权;对于当事人做出不利决定前,应当事先通知并给予其听证的机会 4)违法行政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机关违反职权法定、权责统一及依程序行政等法律规定及原则而行使职权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接受必要的制裁2、合理行政原则:又称公平公正原则,它要求行使行政权力应当客观是、适度,符合理性具体要求:(1)行使权力的动机应符合法律授予该权力的宗旨;(2) 、行使权力的行为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3) 、行使权力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公平、适度、合乎情理,具有可行性4) 、违反合理行政原则也需承担法律责任。
3、信赖保护原则:是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管理活动已经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应当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动这种行为,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13 页如果变动必须补偿相对方的信赖损失保护合法信赖的方式: (1)立法保护:即保证法律规范的明确性、稳定性与连续性;(2)存续保护:即维持行政行为的效力,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既得利益;(3)财产保护:即在变更现有法律状态的同时,给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补偿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表现为不同形态:(1)行政机关之间应当相互信任和忠诚;(2)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得制定对相对人有溯及力的法律规范;(3)行政机关不得撤销或废止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概念: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行政主体1、 概念: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力,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依次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2、 法律意义:(1)是确认行政职权、行政职责和行政责任的要求(2)是区别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权力主体与非行政权力主体身份性质的需要(3)是确定行政公务人员及其受托组织实施的行政活动行为的效力与责任归属的需要(4)是判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被告人和行政赔偿机关的前提和基础3、 (比较名词P29)与行政法主体的区别:(1)性质不同(2)范围不同:行政主体仅指依法行政的组织,不包括个人,小于行政法主体范围;行政法主体指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也包括行政相对人。
3)法律地位不同: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占主导地位,而行政法主体中的行政相对人处于从属地位4)救济途径和适用法律不同(比较名词)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1、 行 政 授 权 : 是 指 法 律 法 规 将 某 项 或 某 方 面 行 政 职 权 授 予 除 行 政 机 关 外 的 组 织 ,被授权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和行使行政职权,并由自己对外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责任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授权的职权来源是指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2)被授权组织是指除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组织,包括行政机构或社会组织(3)行政授权导致职权、职责及主体资格的转移2、 行政委托: 是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受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特征如下:(1)行政委托的职权来源是行政机关的委托(2)行政委托的对象应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关行政机关、个人或组织3)行政委托不发生职权、职责和行政主体资格的转移区别:权力来源不同:行政授权是特定法律规范规定的结果,是基于立法行为而产生;行政委托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结果,基本上基于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
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行政授权的结果发生职权、职责和行政主体资格转移,产生新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13 页的行政主体;行政委托不导致新的行政主体的形成,其法律后果仍由原委托机关承担组织性质不同:行政授权只发生原来没有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一定组织机构身上;行政委托可以发生于没有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身上,也可以发生在已经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身上,还可以发生在个人身上行政职权含义: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所享有的对某个领域或者某方面行政事务按照一定方式进行组织与管理的行政权力选择题)分类1、 从行政职权与行政主体资格主体取得的关系看,可以分为固有行政职权与授权行政职权;2、 从法律规范对行政职权设立的渊源角度看,可以分为行政组织法规定的行政职权与行政部门法规定的行政职权;3、 从行政职权受法律规范的约束程度看,可以分为羁束性行政职权和自由裁量性行政职权特征:1、 具有公益性;2、 具有优先性;3、 具有先行有效性;4、 具有强制支配性;5、 具有不可自主处置性行政职务关系含义:是指行政公务人员基于一定的行政职务而在任职期间与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之间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特征:1、 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委托关系;2、 内容是行政职务方面的权利与义务;3、 具有劳动关系因素,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劳动法律关系;4、 属于内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相对人含义: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一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相对人的权利:1、 行政法规范规定的权利:(1)参与行政管理权(2)要求提供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3)有关涉及处理相对人权益时的权利(4)控告、检举、揭发权(5)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和请求赔偿的权利2、 行政法予以确认和保护的其他法律权益(1)人身权(2)财产权(3)其他权利行政相对人的义务:1、 遵守行政法律规定的义务2、 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13 页3、 协助行政管理的义务行政法律责任含义:是指行政法律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种类: 1、根据责任主体不同,分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法律责任2、根据行政法律责任的功能与目的不同,分为惩罚性行政法律责任和补偿性行政法律责任3、根据行政法律责任的不同,分为财产性行政法律责任和非财产性行政法律责任4、根据确认并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不同,分为权力机关确认的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机关确认的行政法律责任、司法机关确认的行政法律责任行政主体行政法律责任的内容与方式内容: 1、对公共利益和行政职务行为所承担的补救性责任2、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所承担的补救性责任方式: 1、撤销违法行政行为2、履行职责3、返还权益4、恢复原状:指行政主体违法或不当行为使某些合法存在的物体受到损害,而且还能恢复到原来的形状和特征的,行政主体应当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
5、赔偿损失6、纠正不当行为7、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行政行为含义:是指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行使权力,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法律行为特征: 1、是行政主体的执法行为,具有从属法律性2、是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行为,具有单方性3、强制性4、无偿性5、服务性分类: 1、按行政相对人是否特定为标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以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是否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为标准: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3、以是否可由行政主体主动实施为标准: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含义:在动态意义上,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在静态意义上,是指由此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分类: 1、行政法规; 2、行政规章; 3、行政措施、决定、命令等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含义: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以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决定,在法定权限内依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旅行行政职责、行使行政权力的规范性文件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之一)性质( P114) :主要说它是职权立法还是授权立法规章含义: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13 页的总称。
有以下内容:1、规章的制定主体是特定的行政机关2、制定主体必须是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规章3、制定主体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规章4、规章具有法的属性种类: 1、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规章2、地方性政府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重点)具体行政行为含义:是指行政主体为实施行政管理目标和任务,依职权或应行政相对人申请所实施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特征: 1、是行政主体的行为2、行为的作用对象是特定的,即行政行为的相对人3、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4、一般是要式行为,按照法定程序以特定的形式作出5、具有可救济性6、行为的形式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7、行为的效力具有一次性行政确认含义:是行政主体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认定、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形式:确定、认定、认证、证明、登记、鉴证等;理论界还有划分为:公安行政确认、民政行政确认、司法行政确认等行政裁决含义:是指依法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行为。
种类: 1、权属纠纷的裁决2、侵权纠纷的裁决3、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行政合同含义: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在遵循依法行政原则和契约自由原则的前提下,为达到特定行政法律后果与行政相对方的组织或个人签订的协议特征: 1、行政性表现在( 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2)行政合同的内容是针对公务事务或公共利益,具有公益性(3)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对等2、合意性3、法定性(学会实例区分)与民事合同的差异:1 主体不同:行政合同是由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签订的针对公共行政的合同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形成的针对民事权益的私法合同2 性质不同:行政合同具有鲜明的行政性民事合同则不具备行政性3 内容不同:行政合同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