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5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doc
6页第二十五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第一节 行政诉讼管辖概述一、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与分工行政诉讼受案范畴:外部分工行政诉讼管辖:内部分工二、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 级别管辖 法定管辖 地区管辖行政诉讼管辖 指定管辖 裁定管辖 移送管辖 管辖权的转移三、拟定行政诉讼管辖的原则(理解)(一)便民原则 (二)便于法院行使审判权和有助于判决的顺利执行(三)便于人民法院公正审理行政案件 (四)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一、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的概念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纵向分工)国内人民法院的设立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档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二、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的规则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是级别管辖的一般原则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特殊的行政案件拥有一审管辖权: 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解决的案件(以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1)被告为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的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除外2)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3)重大涉外或涉港、澳、台案件4)其他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三)高档人民法院管辖高档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至于哪些案件属于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由高档人民法院自行拟定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只管辖全国范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三、级别管辖制度的完善(理解)(一)提高审级,调节部分行政案件一审法院的级别,保证审理案件法院的级别高于被告的“行政级别” (二)取消基层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的管辖权,或仅保存基层人民法院对简易行政案件的管辖权。
三)明确人民法院内部审理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思考:省司法厅吊销李某的律师执业证书,李某不服起诉的,被告是省司法厅,管辖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还是中级人民法院?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地区管辖一、行政诉讼地区管辖的概念行政诉讼地区管辖,又称行政诉讼的土地管辖或区域管辖,是指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横向划分其各自管辖区内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级别管辖:哪一级管(纵向分工)地区管辖:哪个地方管(横向分工)分类: 一般地区管辖地区管辖 专属管辖 特殊地区管辖 共同管辖二、行政诉讼一般地区管辖规则 其一般原则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即“原告就被告”原则三、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区管辖规则 (一)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又叫排她性管辖,是指法律以诉讼标的所在地为原则,强制规定特定的诉讼只能由特定法院进行管辖在目前,专属管辖特指对波及到的标的物为不动产的行政案件的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共同管辖(选择管辖)共同管辖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均有管辖权而由原告选择具体管辖法院的管辖具体状况涉及:1、《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变化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分析:(1)行政相对人不通过复议而直接起诉的,应当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由该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通过复议的案件,如果复议机关没有变化原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变化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而地区管辖法院可以是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可以是被告(即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2、《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涉及原告的户籍所在地、常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注意:常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持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往医院治疗的除外以上法院具有管辖权,具体向谁起诉权利在原告手中)思考:1.甲区居民悟空被乙区公安分局予以拘留15日的行政惩罚。
悟空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悟空不服起诉被告是谁?本案管辖法院如何拟定?答案:被告是乙区公安分局管辖法院是甲区人民法院或乙区人民法院2.甲区居民悟空被乙区公安分局予以行政拘留15日的惩罚悟空不服向市公安局(住所地在丙区)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分局惩罚改为罚款元本案被告是谁?管辖法院如何拟定?答案:被告为市公安局管辖法院为乙区或丙区人民法院3、《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四、地区管辖制度的完善(理解)现行的一般地区管辖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是增长了原告的诉讼成本,不以便原告进行诉讼二是由于受诉法院与被告同处一地,法院受理和审理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第四节 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一、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经审查发现不属于本法院管辖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一种法律制度移送管辖的条件:1、移送的案件必须是已经受理的案件2、移送的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3、受移送的法院必须有管辖权《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如果受移送的法院觉得本院也无管辖权的,应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二、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采用裁定的方式,将某一行政案件交由某一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法律制度指定管辖的情形: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因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特殊因素:(1)法律上的因素重要是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因回避致使审判人员不够,不能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2)事实上的因素如发生了严重自然灾害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精神,下列情形应当指定管辖:1、原告是受诉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党政重要负责人或者是受诉人民法院重要领导人或者行政审判人员的近亲属2、受诉人民法院参与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申请回避,申请回避理由成立的3、因其她特殊因素应当报请指定管辖的三、管辖权的转移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审判,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将自己管辖的案件移送给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制度管辖权移转的情形:1、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送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3、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觉得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第五节 行政诉讼的管辖异议一、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含义及意义(理解)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觉得受诉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案件无管辖权,提出不服该受诉法院管辖的意见其意义在于:(一)设立管辖异议规则有助于充足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权(二)设立管辖异议规则有助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三)设立管辖异议规则对法院和当事人均发生效力二、管辖权异议的条件(一)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当事人即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二)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接到人民法院应诉告知之日起起10日内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形式必须是书面形式,且应当阐明提出异议的内容三、对管辖权异议的解决(一)当事人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二)当事人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练习题:1、甲、乙两村分别位于某市两县境内,因土地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决争议土地属 于甲村所有乙村不服,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确认争议的土地属于乙村所有甲村不服行政复议 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试题)A.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C.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2、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卷一第56题)A.对深圳市政府所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起诉的案件 B.专利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C.影响较大的集团诉讼案件 D.A县法院与B县法院就管辖权产生争议的案件 3、甲市刘某违背《治安管理惩罚条例》,被乙市铁路公安分局予以拘留10天的惩罚,刘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惩罚成果更改为罚款200元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试题)A.乙市铁路运送法院 B.甲市刘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C.乙市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D.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