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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所得税申报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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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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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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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得税申报管理  一、业务概述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称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三、纳税申报管理(一)预缴申报管理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预缴申报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办法的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应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进行预缴申报企业应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对查帐征收企业,应按照季度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按照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主管地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采用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主管地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各基层局应将企业名单报市局备案。

      企业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网上方式办理预缴纳税申报企业采用网上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申报结束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数据的书面材料报送(邮寄)主管税务机关享受优惠税率的企业,应按照规定进行认定或备案登记重点税源企业实行市局、主管局“两级监控,联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在季度申报期间内,税收管理员应深入每户重点税源企业(大国税函[2009]48号文件列明名单),实地监控企业预缴申报数据,确保企业预缴准确无误市局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结束后,下发重点税源企业会计报表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比对异常信息数据,主管局应对指标异常的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市局对未按规定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应限期企业补缴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并在工程项目完工或劳务合同履行完毕后结清税款非居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附送下列资料:(一)工程作业(劳务)决算(结算)报告或其他说明材料;(二)参与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外籍人员姓名、国籍、出入境时间、在华工作时间、地点、内容、报酬标准、支付方式、相关费用等情况的书面报告;(三) 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情况说明;(四)非居民企业依据税收协定在中国境内未构成常设机构,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提交《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并附送居民身份证明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非居民企业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报告表及有关证明资料,或因项目执行发生变更等情形不符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条件的,不得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税款二)汇算清缴管理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并汇算清缴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办法的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由总机构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进行年度申报纳税人应当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税收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1、申报资料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资料:(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事业单位为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3)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2、流程图四、办理条件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预缴申报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办法的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应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进行预缴申报五、办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各区、市(县)主管税务机关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alt=““ src=“/jtym/Files/2014116164045242.jpg”>六、受理时间及方式办税服务厅窗口征期内受理七、办理程序1、纳税人申报2、税务机关受理、审核3、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八、办理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九、收费标准及依据无十、监督及服务评价0411-12366-1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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